行政不作为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4-11-06 11:00:3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danielle bradbery)

⾏政不作为如何处理

⾏政机关的⼯作⼈员是应该要好好的⼯作,要是在⼯作中开⼩差、办私⼈的事情等,那么就可能是不作为,可能会受

到单位以及法律上的相关处罚。⾏政⼈员应该注意,那么,⾏政不作为如何处理?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店铺内

容。

⾏政不作为如何处理?

⾏政不作为就是指⾏政主体及其⼯作⼈员有积极实施⾏政⾏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未履⾏或拖延履⾏其法

定职责的状态。

对于⾏政不作为的救济⽅式有:

向其上级⾏政机关,同级⼈民政府申请⾏政复议。

向⼈民法院提起⾏政诉讼。

我国《⾏政诉讼法》第五⼗四条对⾏政不作为案件的处理,确⽴了判决履⾏的⽅式,即被告不履⾏或者拖延履⾏

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定期限内履⾏。故对于⾏政不作为案件的处理⽅式应有六类,即裁定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

求、判决履⾏、确认违法、责令采取补救措施、责令赔偿。

裁定驳回起诉属于对程序性事项的解决。在⾏政不作为案件中,若被告已经证明原告的起诉超出法定起诉期限,

应当裁定驳回其起诉。

⾏政不作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种:

1、在依申请的⾏政案件中,对⾏政相对⼈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复。如⾼⾕镇⼤青村四组诉彭⽔县国⼟

局不处理⼟地纠纷⼀案。

2、在依职权的⾏政案件中,对受害⼈请求保护⼈⾝权、财产权的申请或⾏政主体⾃⼰发现的需要⽴即实施救助

义务的情形视⽽不见,置若罔闻,拖延履⾏⾏政义务。

3、在接到⾏政相对⼈的许可申请,求助申请或依职权发现相对⼈需要⽴即实施救助义务的情形后,借故摆脱,

⽆正当理由在法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拖延履⾏⾏政义务。如马*容诉彭⽔县国⼟局不颁发建房许可证⼀案。

4、不履⾏⾏政合同中约定的⾏政义务,如张-丹等五⼈诉彭⽔县⼈事局、县计⽣委不履⾏⼈事⾏政合同⼀案。

5、不履⾏基于⾏政主体的⾃⾝⾏为所派⽣的⾏政义务,如⾏政主体及其⼯作⼈员的⾏政⾏为被确认违法后,赔

偿请求⼈向⾏政主体请法语⾏政赔偿,⾏政主体不予答复的⾏为。

在⾏政不作为时最好多与相关专业律师咨询,店铺可以给你提供这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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