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一、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
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
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
这种暴力一般表现在夫妻之间矛盾虽不诉诸武力,但却通过暗示
的威胁、言语的攻击,在经济上和性方面进行控制。彼此有意用精神
折磨来摧残对方,使婚姻处于一种长期的不正常状态。这种精神上的
折磨和摧残,甚至比肉体伤害更可怕。处于家庭冷暴力中的女性大多
有委屈感、被控制感,感情变得脆弱易激动,心理上常常处于孤独状
态。
先分析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问一问自己是否主动改变态度来挽救
婚姻,如果证实所有的努力都是徒劳,那么一定要果断结束婚姻。看
双方有没有心理问题,不能一味指责对方,给彼此留下空间来思考,
不可消极、被动、软弱地面对问题。
夫妻交流中,冷暴力表现为两类:
第一类:对对方进行习惯性的贬低,其中最常见的做法是用满不
在乎的态度让对方感到自身的“渺小”。或是当对方是“透明人”,
不同对方进行任何交流。
第二类:“揭老底”,往往不但当事人受到伤害,还发展到“株
连九族”,更为事后关系的修复和重建带来诸多隐患。
二、如何预防家庭冷暴力
立法是关键。应当尽快颁布司法解释或修改相关法律,将家庭精
神暴力行为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明确界定“冷暴力”为禁止行为。
应尽快制定防止家庭“冷暴力”的法律、法规的具体细则,在法律、
法规中明确司法机关具有禁止家庭“冷暴力”的司法干预义务。
要采取法律惩处和社会教育、救助相结合的办法,发动公安、司
法、妇联、工会、街道社区、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共同构建遍布城乡
的反家庭暴力(精神暴力)的社会支持网络系统。此外,夫妻双方都要
有自立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目前,“冷暴力”在我国的法律界定上还存在空白,尤其是当妇
女成为“冷暴力”对象时。我国现有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
以及《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要么只有原则性
规定,要么只对以“作为”方式实施的家庭暴力予以界定,而对以“不
作为”的形式实施的家庭暴力(即“冷暴力”)没有明确的界定。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04:04: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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