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处罚标准(2023酒驾醉驾处罚新标准规定)

更新时间:2024-11-07 00:21:10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心口不一什么意思)

醉酒驾车处罚标准(2023酒驾醉驾处罚新标准规定)

一、刑事处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

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

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

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

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

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

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

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

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

数额。

()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

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

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

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

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

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

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

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

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

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

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行政处罚:

同时醉酒驾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

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吊销机

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

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

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可以说是酒驾中情节十分严重的。而目前在

我国,这一行为不仅会被认定为交通违章行为,同时还会触犯《刑法》,

构成危险驾驶罪。所以一般说到对醉驾的处罚,其实就是包括了交通行政

方面的和刑事方面的。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03:44: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7/11929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