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企混改的一般流程及操作要点

更新时间:2024-11-06 19:37:58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手机号测凶吉)

关于国企混改的一般流程及操作要点

从交易实质来看,国企混改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

两种方式。下文将结合相关规定,分别介绍这两种国企混改方

式的一般流程及操作要点。

一、股权转让方式的一般流程及操作要点

1步:制定转让方案

2步:内部决议

3步:国资委/政府审批

4步:审计、评估

5步:产权市场公开转让

6步:签署交易合同、交割

1.制定转让方案:转让方应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做好转让

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涉及职工安置事项的,安置方案应

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2.内部决议:转让方

应当按照企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形成书面决议;

国有控股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中国有股东委派的股东代表,应

当按照委派单位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3.国资委/政府审批: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

业的产权转让事项;其中,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

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审计、评估:转让事项经批准后,由转让方委托会计师

事务所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审计;涉及参股权转让不宜单独进

行专项审计的,转让方应当取得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年度审

计报告;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转让事

项,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进行

资产评估,转让价格应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5.产权市场公开转让:转让原则上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

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确需设置的,不得有明

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转让项目首次正式息披露的转

让底价,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息

披露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披露的竞价方

式组织竞价。

6.签署交易合同、交割: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

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

5个事情日内一次付清;交易合同生效,而且受让方依照合

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实时为交易双方出

具交易凭证。

7.特殊事项:涉及已上市国有公司股份转让的,应当遵守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以及证券监管相关规定;涉及交易主体

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特许经营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探矿权和采矿权等政府审批事项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受让

方为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

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二、增资扩股方式的一般流程及操作要点

1步:制定增资方案

2步:内部决议

3步:国资委/政府审批

4步:审计、评价

5步:产权市场公布征集

6步:签署交易合同、登记

1.制定增资方案:增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做好增

资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增资后企业的股东数量须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内部决议:增资企业应当依照企业章程和内部办理制度

进行决策,形成书面决议;国有控股和国有实践掌握企业中国

有股东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依照委派单元的唆使发表意见、

行使表决权。

3.国资委/政府审批: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

业的增资行为;个中,因增资导致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

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审计、评价:增资事项经批准后,由增资企业委托具有

相应天分的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价;增资企业原股东同

比例增资等特定情形时可以依据评价报告或近来一期审计报告

确定企业资本及股权比例。

5.产权市场公开征集: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对外披露息

公开征集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方数量较多时,可

以采用竞价、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多轮次遴选;

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意向投资方的条件和报价等因素

审议选定投资方。

6.签署交易合同、登记:增资协议签订并生效后,产权交

易机构应当出具交易凭证,通过交易机构网站对外公告结果;

增资企业按照工商登记相关要求办理登记备案。

7.特殊事项:涉及已上市国有公司增资的,应当遵守上市

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以及证券监管相关规定;涉及交易主体资格

审查、反垄断审查、特许经营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探矿

权和采矿权等政府审批事项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投资方为

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

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三、问答环节

1.国企为甚么而混?

答: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手段而非目标,国企混

改的终极目标在于通过引入多元化的资本和市场化的经营机制,

激发国企的活力,盘活国有资源的效益,提高国有资本的回报

率。

2.哪些国企可以混?

答:不是所有的国企都可以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而应该

是在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个大的指引下

进行。分类指国资委对国企分类,分层指国有企业集团公

司、子公司两个层面。国有企业应结合功能定位和自身实际情

况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3.国企混改混什么?

答:国有企业在选择以甚么比例、与哪一类对象混合所有

制革新时,应第一厘清自身发展诉求,结合非国有资本的特征

巧妙组合,一企一策,达成共赢。4.国企混改若何混?

答:通过分析大量案例,我们总结出国企混改的三条道路,

这三条路径不是相互排斥的,可根据企业诉求合理搭配,协同

作用。

路径一:整体或核心子公司上市

整体或核心子公司资产重整、估值并上市之后可以引入大

量自然人资本和机构投资者,丰富股权结构,到达混合所有制

革新的目的。

路径二:引进战略投资者

国企还可以选择引进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一般指海内

外具有资金、手艺、产业的投资机构,通过认购国有企业股权,

参与国企经营,获得回报。

引入战投的原因:经验借鉴,取长补短;扩展主业,协同

进步;业务转型,创新优化。

路径三:开展员工持股

开展员工持股是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革新的重要路径

之一,一方面,可以通过引入企业员工持股丰富国有企业持股

结构,提升经营效率;另一方面,可作为股权激励,调动员工

事情积极性、下降人材流失,是一石二鸟之举。

5.如何开展员工持股?

国有企业混改必须注重:

1.原则问题。各层级国企混改应关注中央政策文件,进行

缜密的方案合规性调查,在保证稳妥的基础上适当创新,将风

险控制在合理范围;

2.目标一致。子公司需要注意与母集团的交流沟通,将上

级制定的目标落到实处,做到握成一个拳头出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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