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审批及农房修建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4-11-06 10:45:3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轴瓦)

宅基地审批及农房修建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农村宅基地管理,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节

约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 * 新农村建设,根据《 *

地管理法》、 *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四川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

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一)农村无房户;

(二)利用原宅基地拆旧建新的;

(三)因国家建设征收、移民等需要搬迁的;

(四)因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规划、村庄集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必须调整搬迁的;

(五)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房屋损毁,无法正常

居住,在原址又不适宜修建的;

(六)因结婚依法迁入或子女正常分家,原宅基地达不到规定的

面积标准,或分户后原宅基地面积达不到规定面积的(非规划区);

(七)新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

(八)区人府规定可以申请建房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村民不得申请宅基地

(一)已有宅基地并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

(二)因子女结婚等原因分户,原宅基地面积能满足分户居住要

求的;

(三)宅基地面积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长期空闲或者外借的;

(四)户口虽已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但原籍宅基地尚未退还集

体经济组织的;

(五)借用他人名义的;

(六)夫妻中有一方属城镇户口,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时,购买

商品房,已享受保障性住房(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廉租房、集资房)的城镇人员,不列入申请范围;

(七)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售、出租、赠送他人或者以其他形

式非法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的;

(八)一户多宅的;

(九)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三、宅基地面积审批标准

《四川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

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30平方米;

3人以下的户最高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

5人计算。扩建住宅所占的土地面积应当连同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

算。新建住宅全部使用农用地以外的土地的,用地面积可以适当增加,

增加部分每户最多不得超过30平方米。

四、宅基地审批程序

五、

(一)宅基地申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村委提出书面申请(含

申请原因、原宅基地情况以及拟申请使用宅基地的位置、面积、权属、

是否一户多宅等内容),并附原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户口簿;

(二)村委、驻村干部、挂片领导要就宅基地申请户是否符合申

请条件、拟使用宅基地是否合法、有无权属纠纷等事项进行审查,审

核结束无异议并在《安居区农村村民建房占地申报审批表》签署意见;

(三)村委会将经初审的宅基地申请户成员名单、拟建位置、占

地面积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四)公示无异议的,村委会将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有关材料报镇

人民政府审查,镇人民政府依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村庄、集镇

建设规划的要求,由分管国土的领导组织经济发展办根据各自职责对

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申请原因、拟建位置、地类等提出实地踏勘意见,

《安居区农村村民建房占地申报审批表》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国土的

领导签署意见后办理相关建设规划手续。

五、农房修建管理

(一)农户在得到农村宅基地审批规划手续后,应当委托有建筑

资质(农村工匠证、施工员证)的人员按照规划进行农房修建。农户

应当与施工方签订建房协议和安全责任书,施工承揽方应该为工人购

买人生意外保险。

(二)村民委员会应当指导、监督建房农户与承揽人签订施工和

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和双方权利义务,并对建房安全进行巡查,

对巡查到的安全隐患上报镇安办,及时督促施工方进行整改。施工方

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村委会可上报镇人民政府对施工方进行

处罚。

(三)承揽修建农房的施工方向村委会打入质量、安全保障金(1

万元)施工方应该按照规划的宅基地占地面积和层高进行规范施工,

不得违规超面积、超规划进行修建。

(四)村民新建、改建住宅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委托建筑

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向住建局进行申报,纳入工程

质量监督:

13层及以上的;

2)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

36米跨度及以上的。

农村建筑工匠或施工人员个人不得承揽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

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建设

(五)因原房屋无法原基重建的,在新申请的宅基地上修建完房

屋后,原房屋必须拆旧。

此办法至发布之日起实施。

内容仅供参考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20:20: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7/11789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