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的标准和范围
国家大病救助制度依据《国家大病救助管理办法》(国发〔2006〕30号)及《国家大病
救助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由国家负责制定公募式大病救助标准,细化大病救助管理
办法,并落实财政负担部分。
国家大病救助标准主要由2部分组成:一是国家定价的大病医疗服务价格,指我国实
行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定价机制所规定的社会公众用药和的价格标准;二是国家财
政出台的大病救助政策,指国家财政出台的各项政策,并由国家财政部统筹实施,以缓解
患者及其家属因大病支出精神和经济负担,起到补充普通医疗保险的作用,其中涉及的主
要政策有:
(一)大病综合医疗补助:指国家财政资助患者大病所需实际费用全部或部分的
补助形式,主要涉及的包括住院医疗补助、门诊医疗补助、器官移植补助、助残服务补助
等,以及因大病住院而发生的重大费用。
(二)抗癌药物补助:指抗癌药物费用出台的补助计划,以帮助广大抗癌患者减轻经
济负担,目前具体包括全国肺癌、乳腺癌、胃癌、肝癌等罹患病人抗癌药物的补助申请及
受补助采用社保定价及定价上调抗癌药物补助等。
(三)营养支持补助:指国家财政部为改善非肿瘤患者生活质量、病情稳定及减
少住院次数、缩短住院时间及节省医疗费用,出台营养支持补助政策,以帮助患者及家庭
减轻财政负担。
国家大病救助同样规定了大病救助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全国通道的大病医疗服务:指全国定价通道的药品、检查、手术和等医疗
服务,其中涉及的主要疾病包括急性心肌梗塞、急性猝死、脑卒中、乳腺癌、恶性肿瘤、
肝硬化、诸如多发性硬化症等一系列具有临床价值的重大疾病。
(二)指定的大病医疗服务:指国家认定的指定大病的医疗服务,包括住院医疗医疗
费用、门诊医疗费用、大型仪器仪表费用、器官移植医疗费用等,其中涉及的主要疾病包
括原发性脑部肿瘤、神经外科疾病、非病毒性家族性疾病、不易诊断疾病、少数民族罕见
病等。
(三)抗癌药物:指国家规定范围内抗癌药物政策及定价药物,包括但不仅限于抗肿
瘤抗癌药物。
国家大病救助是国家财政负担部分,为帮助大病患者及家属减轻经济和心理负担,简
化社会保险和医疗支出,调整抗癌药物政策,以及营养补充政策等提供基本保障与补助的
一项重要的社会救助政策,是现行国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17:10: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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