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的六种模式

更新时间:2024-11-06 21:30:36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动能和势能)

土地流转的六种模式

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实现规模经营, 解决

土地细碎化问题成为破解“三农”问题的关键。

对于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目前一 些地

方已经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探索,创造出各种不同的农村 土地流转

模式,比较典型的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

模式一:农村土地互换 农村土地互换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内

部承包土地的承 包方为了便于耕种或者规模种植的需要,交换自

己的承包 地,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也进行相应的交换。最具代表性

的为 重庆江津模式。

重庆江津模式是农村建设用地互换的典型代表。为推进 农村

建设用地市场化,自 2007 9月到 2008 8 月,江津 区在重

庆市率先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置换试点。该试点的 鲜明特点是

由市场主导实施和指标跨区流转。 2007 9 月颁 发的《农村集

体建设用地置换管理工作试行意见》是指导试 点的纲领性文件,

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范围包括农 民宅基地、废弃的工矿

企业用地、公路等。农村土地交易所 是重庆进行统筹城乡综合配

套改革而向国务院申请的重要 政策之一,其主要交易品种是农民

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 村落公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过

复垦整理并严格验 收,置换出的建设用地指标。

江津模式中政府发挥着重要的角,首先是提供经费支 持,

政府复垦土地的成本,包括劳动力、安置补偿、新居建 设配套设

施完善等,每亩花费 4-5 万元;其次是政府主导了 指标流转、定

价及收益分配。有利于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 有效缓解了城镇发

展用地的供求矛盾,促进了城市化和工业 化发展进程,改善了农

户的生产发展环境。

模式二:农村土地出租 农村土地出租是指农户签订租赁合

同,将其所承包的全 部或部分农村土地租赁给农业生产大户、农

业产业化龙头企 业或合作社从事农业生产,土地出租不改变农村

土地承包关 系,原来承包土地的农户继续按照原有的土地承包合

同履行 其义务,享受其权利。新参与的土地租赁方按照租赁合同

约定对土地承包方履行按期支付租金并不得改变农村土地 用途

的义务。可以采取现金或者实物的方式按年度支付租 金。农村土

地出租方式主要有农业公司租赁型、农业大户租 赁型及农村反租

倒包型等。

安徽小岗模式较为典型。安徽小岗土地流转始于当初的 “反

包倒租”,就是鼓励土地向种田大户、能手流转,进行 适度规模

经营,通过组织协调改变土地现转,从而发挥其应 有效应,以获

得更大的利润。通过新农村规划,加大投入, 大力支持中心村的

发展,将村民向中心村集中。这样可以节 约土地,减少国家财政

对公共设施的投入,促进村民素质的 提高,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

条件, 同时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 模式三:农村土地股份合作

土地股份合作制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种产权 制度安

排,即在按人口落实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 按照依法、

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形式 进行农户土地承

包使用权的流转。农户土地承包权转化为股 权,农户土地使用权

流转给土地股份合作企业经营。扣除相 关项目的土地经营收入剩

余按照农户土地股份进行分配。它 代表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创

新的方向,也是比较普遍的一 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最具代表性

的为广东南海模式。

广东南海模式的特点在于由股份合作组织直接出租土 地或修

建厂房再出租,村里的农民出资入股,凭股权分享土 地非农化的

增值收益。实行土地股份制的具体措施有如下两 点:一是采取分

区规划,把辖区土地按照土地功能及定位划 分为商业居住区域、

经济发展区域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域,集 约利用有限的农村土地资

源,充分发挥土地效益,合理实施 城镇发展规划,对基本农田实

行最严格的保护;二是明确股 份份额和范围,可以将农村土地、

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 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财产折价入股,制

定股份公司章程,股 东权利的范围、股东红利的分配及股东权利

管理,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模式创新遵循的共同原则有以下几条:第一,只有村集 体经

济组织内部的成员才有权参与土地股份公司的土地分 红,“人人

参与,个个有份”的制度设计与安排使成员权益 得到了切实的考

虑;第二,年龄成为集体组织成员股份分配 差异的依据;第三,

在股权变动与调整时会充分体现人口变 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变化的情况;第四,为了便于村社 管理,特别是为了执行有关计

划生育和治安管理等,额外设 置了一些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得

股东权利或者参与股份 分配的附加规定;第五,村集体经济组织

的农户分享的股份 数额具有较强的福利性,只能自己享受,没有

继承权,不得 赠送、转让与抵押。

模式四:农村土地入股 农村土地入股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承包户为了发展 规模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将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折算 为股权,自愿走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实现农业生产

合作, 以土地承包权入股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农业生产合作

社, 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此方式以上海奉贤模式较为典型。

上海奉贤的做法是:一是规定入股农户的最低收益保障

额,每亩土地的最低收益为 400 元,每亩土地的最低分红 200

元;二是规定合作社的利润分配顺序及方式。上海奉 贤农民专业

合作社呈现典型的三大特征:一是合作社的产业 类型齐全,除传

统的粮食、蔬菜、水果、花卉外,农家乐和 营销类合作社发展迅

速,达到 29 家,占总数的 8% ;二是合 作社组织形式多元化,

采取“合作社 +基地 +农户”和“合作 +农户”、“龙头企业 +

合作社 +农户”等多种形式,其中前 两种占了总数的 80%;三是

合作社运行质量逐年稳固提高, 运行情况良好和较好的合作社有

200 多家,合作社实行民主 管理,社务公开。承包人在用工上对

合作社负责,合作社优 先安排就近社员工作,产业化经营能力

强。

模式五:农村土地转包 农村土地转包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内

部承包方将其承 包经营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给同一村集体经济组

织内部的 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土地转包不改变原有的农村土

地承 包关系,原有的土地承包按照土地承包合同继续履行原有合

同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农村土地转包模式是目前农 村土

地流转面积最大、比例最高的一种土地流转形式,其中 具有代表

性的为浙江温州模式。

浙江温州模式具体而言主要有三种实现方式:一是村集 体经

济组织主导模式。该模式充分发挥村委会和村级经济合 作社的主

导作用,维持原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的前提 下实现农村土

地的流转。其具体做法是村集体转包直接经营 和村集体代种代

耕。村委会或村级经济合作社按照一定标准 收取一定费用的基础

上进行代种代耕,农户只负责田间管理 和粮食收割。二是种粮大

户承包模式。农户把土地承包经营 权转包给种粮大户是该模式的

核心,采取有偿转让的形式, 通过招标、中转站转包或中介机构

合同转包等方法实现农村 土地的有序流转,减少农村土地荒芜,

充分提高土地利用效 率。三是社会化模式提供服务的方式。主要

专业农业合作、 农场或者粮食合作社对粮食生产实行 “一条龙”

的有偿服 务,或提供某一关键环节有偿服务。

模式六: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 宅基地换住房,承包

地换社保是指农民以放弃农村宅基 地为代价,把农村宅基地置换

为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用地, 进而农户可以在城里获得一套住

房。与此同时,农民自愿放 弃农村土地承包权,与市民享受同等

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 障,逐步建立起统一城乡的公共服务体

系。其中以重庆九龙 模式最具代表性。

重庆九龙模式的基本做法有两点:一是以宅基地换住 房。政

府拿出原农村宅基地的 20% 左右,集中兴建新型农村 社区,腾出

80% 左右复垦为耕地,其农村建设用地指标, 则置换为本城镇

建设用地指标。对流转的宅基地每个村民能 免费置换20?0住房,

优惠5?0住房,多余面积按580/ ?0 计算。 二是以承包地换社

保。 首先, 九龙坡区颁布相应政策, 凡是没有稳定收入来源又

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就可以自

愿申报为九龙坡区城镇居民 户口,并在小孩上学、再就业培训、

医疗保障与养老保险等 方面与市民享受相同待遇。同时大力推广

新农村合作医疗, 解决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其次,以土地承包

权出租,按稻 谷每亩年平均产量折算约 1000 元的金额,收取租

金。流转 以自愿为原则,其目的是将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从

农业 园区或城镇企业获得务工收入,由务工企业来解决社保问

题,并享有固定土地收益,实现持续增收。

(本刊记者刘建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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