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调整通知

更新时间:2024-11-06 20:23:53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人类我们的故事)

社保调整通知

社保调整通知范文集锦6

社保调整通知 1

2021年广西区社保下限基数调整为2749.2 406.9

6月广西区统计局的公布数据,广西区2021年在岗职工全年社会平均工资

54983元(月社平工资为4581.9元),故2021年广西区社保基数的下限基数将

调整为2749.2元(原下限为:2342.3元,即月社平工资的60%),上限为

13745.7元(原上限为:11711.4元,即月社平工资的300%),生效月份从2021

1月起。因此,2021年调整后广西区社保个人部分费用最低缴费为288.8

(原246.1元,比未调整前上涨42.6元)

社保调整通知 2

一、单位职工形式参保的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8%,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

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

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按缴费工资的0.5%(农业户口个人不缴

);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7%1.2%1.9%,各单

位根据上年度的工伤发生情况,在对应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执行100%120%

150%的标准。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不缴纳。

二、单位职工形式参保的缴费基数

截止社平工资发布之前,青岛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134/

1、单位职工缴纳五险情况下的缴费基数:

鉴于青岛统计局还没有公布社平工资,根据《关于做好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

报、核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申报2021年的缴费基数,暂用2021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

平均工资为42688(月均3557)进行封顶保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

险待遇。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统一使用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

资,重新封顶保底核定缴费基数,并对缴费差额统一进行补收,重新计发相应的社

会保险待遇并补发差额。”

2、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关于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的规定,“自1

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

18%。”

3、关于农业户口单位缴费基数优惠的政策已经取消

11日后,按照《关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单位

承担的农业户口人员养老和工伤缴费基数,按照员工的实际工资计算,不再按照上

年度社平的60%计算。

12月底前政策回顾:

根据《青岛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

人单位和农民工本人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农民工总人数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

积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

农民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以本人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收入低

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

60%为基数;本人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

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

代扣代缴。”

根据《青岛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本单位农

民工总人数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之积为基数,按照规定的比

例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三、单位职工1月社保费核算的几点说明

考虑到1月单位社保费核算的变化比较大,青岛社保服务网将核算过程中可能

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希望对于企业社保费核算人员提供帮助。

1、根据往年的社保基数申报经验,单位必须在申报完毕社保缴费基数后,才

可以正常代扣1月份的社保费。如果单位不进行基数申报,及时账户中有足够的余

额,也会出现1月社保费不能正常扣缴的情况,由此产生的员工欠费责任,由单位

自行承担。

2、由于农业户口的职工单位承担养老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发生变化,从1

开始,计算社保费的时候,应该将对应的公式进行调整。

在养老和工伤保险的社保费缴费方面,已经没有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差别。

3、从1月开始,单位就按照申报的基数为职工缴纳社保费。因此在计算社保

费的时候,就应该按照申报的基数来进行计算社保费。差额部分,待到公布上年度

社平工资后,进行多退少补。

社保调整通知 3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度北京市职工平

均工资的通知》。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

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

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

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

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20-2016年度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

议审议通过,现就北京20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住房公积金年度(202171日至20216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

比例为12%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计算,20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原则

上不允许突破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

20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21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

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21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

以上通知自202171日起执行,20217月至20216月各类人员的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缴费比例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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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调整通知 4

据介绍,从今年11日起,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15130/月,最低不得低20/月,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缴

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商保险的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

15130/月,最低不低3026/月。德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单位职工

参保必须按照上封顶、下保底的原则。”

从今年1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按照以下四个标准选

择:一档(40%)缴费基数为20/月,缴费标准为403.6/月;二档(60%)

缴费基数为3026/月,缴费标准为605.2/月;三档(80%)缴费基数为4035

/月,缴费标准为807/月;四档(100%)缴费基数为5044/月,缴费标准

1008.8/月。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选择购买。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三个标准选择:一档

60%)缴费基数为3026/月,缴费标准为272.34/月;二档(80%)缴费基

4035/月,缴费标准为363.15/月;三档(100%)缴费基数为50.44/

月,缴费标准为453.96/月。

社保调整通知 5

咸宁公布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咸宁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新一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核定期,咸宁市人社局按照

省人社厅文件精神,以市统计局法定统计数据为基准,正式印发了《咸宁市度社会

保险缴费基数以及抚恤待遇支付标准的通知》。

通知显示:

全市在岗职工人均工资为36853元,月人均工资为3070元。

●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20%

个人8%;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

人账户。

●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在职职工缴费比例为10%,其中:单

8%,个人2%;

●退休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

缴费基数部分,通知规定: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应发工资额据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

数。

●缴费基数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300%的,按300%申报;低于60%

的,按60%申报。

●根据咸政办发z20{94号文件:

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平均缴费基数月工资达到60%的,享受个人账户和住院

报销待遇;

达到80%的,享受个人账户、住院报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达到95%以上的,享受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住院报销和门诊慢性病补助

待遇。

缴费金额部分,通知规定:

●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全市上年

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

围内,按照年缴费4416元、5160元、5904元、6624元、7368元、11064元、

14736元、18432元、22104元九个档次,根据本人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

选择。

●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缴费额为

2947.2元,另大额医疗保险为190/人、年。

通知要求:

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必须以职工工资

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到据实核定,继续落实五险一单。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1840元的按1840元申报,高于9210元按9210元申

报。

通知下发后:

咸宁市人社局第一时间在政务服务大厅信息栏公示相关文件,管理办迅速更新

大厅各类社保缴费、待遇经办宣传栏和各类宣传指南手册,确保办事众准确获知

最新人社政策动态;

为应对即将到来的社保缴费高峰期,咸宁市人社局领导要求,管理办要加强对

重点窗口的监督管理,及时回应众各类服务诉求,协调各局属单位,适时增派人

手,确保窗口工作有序开展。

社保调整通知 6

随着2021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公布,2021年度的各项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

确定,最低为3082元,最高为23118元。

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公布,2021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

均工资为7706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

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也将“水涨船高”。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

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706元;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

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

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394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24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

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082元。

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

险月缴费金额也确定。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费1541.2元、失业保险费92.47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924.8元、失业保险费55.49

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费616.4元、失业保险费36.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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