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婚恋交友典型案例
婚恋交友电信⽹络也进⼊了案发⼩⾼峰期。过年了,有些⼈可能会想着个对象,别⼈介绍或者⾃⼰注册婚恋⽹
站,和对⽅聊熟悉后,可能就会开始介绍‘项⽬’、‘平台’等。对于这类,警⽅提醒,只要涉及钱财,就⼀定要留个⼼
眼。
如果你在婚恋⽹站上遇上⼀个⼈,Ta翩若惊鸿,Ta英俊潇洒,朋友圈⾥开着劳斯莱斯,在伦敦⼴场喂着鸽⼦,在⾼档
会所数着票⼦。Ta向你展开攻势,你以为遇到了⼀⽣挚爱,殊不知⼈家惦记的是钱袋⼦。为博君⼀笑,你连忙转
账,Ta转头把你拉⿊逃之夭夭。
近年来,婚恋类案件数量持续增加。今天,我们公布海淀法院审理的六起婚恋交友典型案例来警⽰提醒。
案例⼀:⽹络游戏结识 “⽹恋”获刑
案情简介
2017年8⽉⾄2018年12⽉间,被告⼈吴某某在天津市宝坻区、本市海淀区等地,通过⽹络游戏结识被害⼈赵先⽣,后在
⽹络聊天过程中使⽤虚假的⾝份信息,隐瞒⾃⼰的真实婚姻状况与被害⼈赵先⽣建⽴“恋爱”关系。期间,吴某某利⽤⼆
⼈的“恋⼈关系”让赵先⽣主动⽀付钱款或者虚构⽣病需要买药、送货开车时刮伤他⼈要赔偿等各种理由,骗使赵先⽣向
其汇款共计⼈民币16万余元,后将上述钱款挥霍。2019年7⽉10⽇,被告⼈吴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到案后如实
供述了上述作案过程,涉案钱款未退赔。
风险提⽰
当前,随着互联⽹的普及以及⽹络游戏热度的增加,许多年轻⼈通过玩⽹络游戏、⽹络聊天等⽅式结识、以⾄成为线下
情侣的情形很常见,但这种背景下,也给不少犯罪分⼦以可乘之机,对此应注意如下⼏点:
第⼀,⽹络具有⼀定的虚拟性,结识时间长不代表“熟悉”。据被告⼈吴某某供述,其与被害⼈赵先⽣⾃2015年左右便在
⽹络游戏上相识,期间⼆⼈还互相加了,吴某某⾃称是单⾝状态,双⽅还交换了照⽚。随后,双⽅⼜了解到对⽅的
⼯作、姓名、籍贯等信息,在2016年年底建⽴了“恋爱”关系。但长达⼀年多的时间⾥,赵先⽣并不知道吴某某所提供的
姓名是虚构的,照⽚也是在⽹上来他⼈的,以及吴某某婚姻尚在存续期间的事实。赵先⽣在素未谋⾯的情况下,仅通
过⽹络的信息,便陷⼊情⽹,为后续被骗取财物埋下了隐患。
第⼆,在⽹络交往过程中,涉及经济往来时,应提⾼警惕,多加防备。该案中,被告⼈吴某某骗取赵先⽣16万余元有⼀
个过程。吴某某⾸先是试探性地称家中有事向赵先⽣借款⼏千元,没想到赵先⽣还真就通过进⾏转账。之后在⼀年
多的时间⾥,吴某某便陆续编造需要上保险、还贷款、家⼈⽣病、哥哥打架需要赔钱等理由,逐步骗取了赵先⽣的上述
钱款,待赵先⽣发现吴某某不回、拒接电话失去联系后,为时已晚。
以上情况说明,考虑到⽹络的虚拟性,在投⼊感情时,务必要增强防范意识,要通过线上与线下了解相结合的⽅式,在
充分获取对⽅⾝份信息的基础上,再与对⽅开展进⼀步的交往,否则有可能陷⼊情感;另⼀⽅⾯,⾯对⽹友提出的
借款、转账要求时,更要提⾼警觉性,避免财产损失。
案例⼆:设置“温柔陷阱” 四百余万获刑
案情简介
被告⼈姜某某于2016年7⽉⾄2018年9⽉间,通过与康⼥⼠建⽴恋爱关系,以谈婚论嫁骗取作为康⼥⼠⽗母的被害⼈刘
⼥⼠、康先⽣夫妻信任。期间,被告⼈姜某某利⽤被害⼈家庭对其的信任,在本市海淀区假借帮被害⼈还房贷、⾃⼰公
司资⾦周转需⽤钱等事由,骗取被害⼈刘⼥⼠、康先⽣房屋抵押款⼈民币300万元,并骗取被害⼈刘⼥⼠、康先⽣南京
银⾏、包商银⾏、建设银⾏、光⼤银⾏信⽤卡资⾦等钱款⼈民币102万元。
被告⼈姜某某于2018年8、9⽉间,以收回其200余万元债权需要资⾦为由,骗取被害⼈赵⼥⼠⼈民币55000元。
被告⼈姜某某于2018年11⽉间虚构其可以帮助被害⼈祝先⽣投资获得⾼额利息,骗取被害⼈祝先⽣⼈民币151000元。
风险提⽰
近年来,通过婚恋交友实施的犯罪屡见不鲜。很多⼈利⽤婚恋关系假意交往,设置“温柔陷阱”,骗得被害⼈信任,
进⽽编造各种理由达到骗取钱款的⽬的。
在此类案件中,由于双⽅是在婚恋关系中发⽣的⾏为,在交往中存在⼀般经济往来的情况,被告⼈也会给被害⼈⼀
部分钱款,这些钱款的性质应该综合全案情况进⾏判定,如果被告⼈给予被害⼈的钱款与其所得钱款数额差距过
⼤,例如本案中的姜某某给被害⼈⼀⽅的⼩部分还款,其实是掩盖犯罪⾏为的⼀种表现,⼩部分的还款⾏为不能否认整
体事实的存在,在认定案件性质和犯罪数额时应该审慎判断。
还需特别提醒的是,在婚恋交友关系中,对于⼀⽅提出各种名义的钱款需求,应提⾼警惕。⾸先,应该核实对⽅提出的
钱款需求是否真实存在、需求数额与实际数额是否相当等;其次,对于借款的具体条件应当加以明确,例如,借款的数
额、归还期限、约定利息等内容;再次,对于交往短时间内即提出⼤额钱款需求的,应该更加谨慎,只有把每⼀步都核
实清楚,才能防患于未然。
案例三:主播在线交友 骗取“打赏⾦”获刑
案情简介
2019年间,被告⼈王某某、刘某某、熊某某共同出资,以熊某某担任法定代表⼈的河南熊猫快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
义经营,后与“蜂鸟直播”平台合作,由被告⼈曹某某担任“主管”、被告⼈徐某作为主播,另招聘多⼈进⾏辅助,通过互联
⽹假借交友、谈恋爱的⽅式,诱使被害⼈进⼊直播平台观看主播在线,从⽽诈取被害⼈的“打赏”⾦。
第⼀步“主播”⾝份“包装”。“主播”要介绍⾃⼰22岁,⼤专学历⽂化程度,主要从事⽂职类⼯作。出⾝于⼩康家庭不缺钱。
⽗亲做⼩⽣意,母亲是护⼠或者教师。她的感情经历为曾有⼀个男友,因对⽅酗酒、赌博、出轨⾃⼰的闺蜜⽽导致分
⼿。⼜因为她分⼿后长期宅在家⾥不想出去。母亲担⼼,让她多交朋友,母亲与闺蜜两⼈推荐她做直播。她⾃⼰对直播
的认识是调理情伤和⼀种寄托。以上编造的信息将“主播”⾝份定位于家庭条件良好、因遭到感情背叛受挫、令⼈⼼⽣怜
悯易激发保护欲的弱⼩⼥性,同时声明⾃⼰做直播是为了⼼灵寄托⽽⾮赚钱。
第⼆步获取“客户”(即被害⼈)。通过⼀些交友软件主动添加好友,也通过婚恋⽹站、婚恋APP、贴吧、车友会等⽅式
猎取个⼈信息。
第三步对获取的“客户”进⾏筛选。“客户”年龄要在22-28岁之间,年龄太⼩没有经济基础,年龄太⼤没有开发希望。职业
选择⾝边长期没有⼥伴的客户体。
第四步通过四天与“客户”来加深感情和关系。第⼀天熟识。加好友后互相介绍,共同话题聊天。第⼆天提升密度。相
约见⾯,互相起爱称,发展暧昧关系。前两天尽量不提直播。第三天感情升温。互换私密经历,让对⽅主动接近⾃⼰。
第四天将“客户”引⼊直播间。
第五步刺激消费。⽅法有:编造陪妈妈拜佛给“客户”求平安福,要求对⽅赠送8千元⾄1万元的礼物;透露⾃⼰今天过⽣
⽇,要对⽅出钱送礼物等等。
⾃2019年7⽉2⽇⾄8⽉8⽇,被告⼈利⽤上述⽅式骗取各被害⼈钱款从⼏千元到⼏万元不等,数额共计⼈民币31万
余元。
风险提⽰
本案中,罪犯选取刚满成年的徐某做“主播”当“门⾯”,再由其他辅助⼈员通过⽹络假扮“主播” ⽤社交软件与被害⼈聊天、
接触,借交友、谈恋爱的⽅式进⼀步交往,诱使被害⼈进⼊直播间观看徐某的主播在线直播,从⽽诈取被害⼈的“打
赏”⾦。被害⼈不明就⾥,在罪犯⼀步步的诱骗下付出感情,⼜为了巩固“恋爱关系”,博得徐某欢⼼,不断的出资“打
赏”。最终被害⼈不仅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个⼈情感⽅⾯也受到欺骗,影响了正常的⽣活。
互联⽹重构了⼈际关系的⽹络,⼈们在⽹上更容易到⾃⼰欣赏的⼈。但这是⼀个虚拟的世界,会带来幻觉。本案
中,“主播”⾝份是“包装”的。与被害⼈密切互动的多个键盘⼿,按照统⼀的步骤、统⼀的“话术”,诱使被害⼈跌⼊破财的
陷阱。当被害⼈在直播间消费过⼩或不再消费之后,即被拉⿊。本案还有⼀些被害⼈没有报案,可能他们对此伎俩
还茫然不知。
当前,⽹络直播平台在监管⽅⾯存在着盲区,这样的利⽤互联⽹直播间的犯罪也可能还会发⽣,激流汹涌。作为法
律⼯作者,我们希望⽹友在上⽹冲浪时,擦亮双眼,分辨内容低劣的直播并坚决抵制,对于打赏保持理性的态度,也不
律⼯作者,我们希望⽹友在上⽹冲浪时,擦亮双眼,分辨内容低劣的直播并坚决抵制,对于打赏保持理性的态度,也不
要基于虚荣⼼、攀⽐⼼理进⾏激情打赏,避免做出令⾃⼰懊悔的事情。如不幸遇到犯罪⾏为时,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
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的正当权益。
案例四:虚构军⼈⾝份 ⼋⼈获刑
案情简介
2018年3⽉19⽇⾄2019年4⽉13⽇间,被告⼈李某虚构⾃⼰有军⼈⾝份或背景,并虚构⼯作单位及职业、收⼊⽔平,取
得多名被害⼈信任并与之交往,骗取各被害⼈向其转账⼈民币共计524521元。
风险提⽰
本案中,被告⼈李某先后对多名被害⼈虚构⾃⼰的⼯作单位、职业、收⼊⽔平,在与被害⼈婚恋交往过程中,虚构各项
事由,骗取被害⼈及被害⼈家⼈的钱款,最终案发,并被判处刑罚。根据法律规定,公私财物⼈民币50万元以上为
数额特别巨⼤,对应的法定刑为⼗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并处罚⾦或者没收财产。该案涉案⾦额为⼈民币
524521元,属于数额特别巨⼤,法院综合考虑犯罪数额、情节及被告⼈认罪悔罪态度,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婚恋,对被害⼈带来的不仅是⾦钱上的损失,还有⼼理上的创伤。近年来,随着信息⽹络的发展,婚恋交往的途径
逐渐多样化,婚恋犯罪的数量也逐年递增。⼀⽅⾯,我们需要运⽤法律武器惩治犯罪分⼦,另⼀⽅⾯,也需要了解
此类犯罪的特点,防范于未然。
该案中,被告⼈与多名被害⼈均是在⽹络交友软件上结识,通过⽹络聊天增进了解,并最终确⽴恋爱关系,在此过程
中,被告⼈虚构⾃⼰有军⼈⾝份,⾼薪稳定的职业,通过交往逐渐取得被害⼈及被害⼈家属的接纳和信任,后在交往过
程中虚构各项事由和⾦钱花销,陆续骗取被害⼈巨额钱款。通过该案,告诫我们在信息⽹络中和陌⽣⼈交往,应该保持
警惕⼼,尤其在涉及婚恋交往和⾦钱交往的过程中,更不能盲⽬信任,应保持警惕,保护好⾃⼰的⼈⾝财产安全。
案例五:使⽤⼥友号 ⽹络交友获刑
案情简介
被告⼈张某于2019年1⽉⾄2020年7⽉,在本市海淀区等地,使⽤其⼥友马某的号,冒充马某与被害⼈吴先⽣联
系,谎称可以与吴某相处男⼥朋友,虚构家⼈⽣病等事由骗取吴某共计⼈民币160万余元。现涉案钱款尚未起获。被告
⼈张某于2020年8⽉5⽇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风险提⽰
近年来,通过⽹络实施的犯罪⾏为层出不穷,⼿段不断翻新。其中,冒充⼥性⾝份,以恋爱名义骗取被害⼈财物的犯罪
屡有发⽣。该案即为典型的冒充⼥性⾝份与男性被害⼈假借谈恋爱的名义先培养感情,后续利⽤双⽅的关系或感情,不
断虚构家⼈⽣病、家⾥⼈出事等事由,从⽽达到骗取被害⼈钱款的⽬的。
该案中被告⼈张某使⽤其⼥友的号,冒充其⼥友的⾝份与被害⼈以谈恋爱名义相处,并不断虚构家⼈⽣病等事由,
骗取被害⼈的钱款。被告⼈张某的主观⽬的为⾮法占有被害⼈的钱款,其客观实施的犯罪⾏为为虚构事由,骗取他⼈财
物。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其数额⾼达⼀百六⼗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应判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期徒刑,并
处罚⾦或者没收财产。
鉴于⽹络虚拟⾝份难以核实,尤其是在双⽅素未谋⾯,亦未经核实对⽅⾝份的情况下,应提⾼防意识,擦亮双眼,
捂紧钱包,不可盲⽬听信对⽅⾔语,便向对⽅⼤额转账,在发现对⽅有推脱见⾯、搪塞理由、失去联系等情况时,应主
动报警,及时挽回相关损失。
案例六:顺风车拼车相识 虚构⾝份获刑
案情简介
风险提⽰
这个案件中被害⼈林⼥⼠学历⾼、收⼊⾼、经济条件好、⼼智成熟,属于⼈们眼中的⾼级⽩领,为何会被骗⼦骗⾛百万
这个案件中被害⼈林⼥⼠学历⾼、收⼊⾼、经济条件好、⼼智成熟,属于⼈们眼中的⾼级⽩领,为何会被骗⼦骗⾛百万
余元?
第⼀,轻信外在表现。林⼥⼠和葛某因为顺风车拼车⽽结缘,葛某注重外表,谈吐不凡,很快和林⼥⼠熟稔起来。当他
得知林⼥⼠的⼯作情况后,很快估量出⼥⽅的经济状况。他当时正在为⾼利贷焦头烂额,经济条件较好的林⼥⼠很快成
为他的⽬标,他表现的⽆微不⾄,加上他为⾃⼰虚构的成功商⼈⾝份,很快就俘获了林⼥⼠的芳⼼。林⼥⼠在缺乏对他
个⼈背景和财务状况深⼊了解的状态下,轻信他优雅的表现,很快确⽴男⼥朋友关系。
第⼆,对于借款疏于警惕。葛某多次借款,理由五花⼋门,林⼥⼠却基于信任未予深究,直到⾦额过⼤,讨要⽆门才如
梦初醒。
这个案⼦有如下⼏点启⽰:
第⼀,交友要慎重。⽆论是⽹络交友还是拼车结缘等⽅式,这些社交⽅式认识的朋友,因为没有真实个⼈信息的背书,
所以极易伪造⾝份且不被发觉。像该案中,即使葛某是以真实⾝份与林⼥⼠交往,林某却依然⽆法查清楚其真实的财务
状况。所以,交友除了观察外在,更要了解内在,这是⾃我保护的第⼀步。
第⼆,谈钱不伤感情。在恋爱中,如果对⽅向你借钱,热恋中的⼈往往会放松警惕,本着信任给予帮助,但是法官再次
提醒,借款、赠与都可以,如⼀再索取就要警惕是否是。恋爱和婚姻需要双⽅的共同付出,⽽不是单⽅的给予,如
果对⽅⼀再索取,那么就要警惕了,好好谈⼀谈为什么借钱,什么时候还钱,是⼀种理智且负责的态度。否则沦为
犯的摇钱树,才是真的伤⼼⼜伤财。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08:50: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7/11581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