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处理步骤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11-06 10:45:36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简森 阿克斯)

刑事案件的处理步骤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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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步骤是什么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般刑事案件的流程⼤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

(⼈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民法院)

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犯或者重⼤嫌疑分⼦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应当在拘留后的24⼩时以内

进⾏讯问。犯罪嫌疑⼈在被侦查机关第⼀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

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向犯罪嫌疑⼈

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以内,提请⼈民检察院审查批

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四⽇。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嫌疑分

⼦,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三⼗⽇。⼈民检察院应当⾃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以内,作出批

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即释放,并且将执⾏情况及

时通知⼈民检察院。犯罪嫌疑⼈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逮捕后的侦查

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个⽉。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级⼈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个⽉。

2、审查起诉:公诉案件⾃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起,犯罪嫌疑⼈有权委托辩护⼈。⼈民检察院⾃收到移送审查

起诉的案件材料之⽇起三⽇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有权委托辩护⼈。辩护律师⾃⼈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

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会见和通信。⼈民检察院对

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个⽉以内作出决定,重⼤、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民检察院认为犯

罪嫌疑⼈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

定,向⼈民法院提起公诉。

3、审判:辩护律师⾃⼈民法院受理案件之⽇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

在押的被告⼈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辩护。⼈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个⽉以内

宣判,⾄迟不得超过⼀个半⽉。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的

()交通⼗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复杂案件;

()重⼤的犯罪集团案件;

()流窜作案的重⼤复杂案件;

()犯罪涉及⾯⼴,取证困难的重⼤复杂案件。经省、⾃治区、直辖市⾼级⼈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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