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薪酬方案
第一条 目的
为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
一步拓展员工职业晋升通道,加强公司凝聚力,构建企业文化,
建立一套科学、高效、合理的薪酬体系,现根据集团公司现状,
拟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高效、合法的原则制定。
1、公平:是薪酬方案的宗旨,公司所有员工(正式合同工)
一律平等,同时员工只有在认为薪酬系统公平的前提下,才可能
产生认同感和满意度,薪酬的激励作用才可充分体现。
2、竞争:充分发挥员工在工作中的人才竞争作用,调动员
工工作积极性,科学制定合理的晋升路线,提升员工工作热情,
提高企业运行效率。
3、激励:通过薪酬体系来激励员工的责任心和工作的积极
性。
4、高效:在考虑集团公司成本、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
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在降本增效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
势。
5、合法合规: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职工,各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
行。子公司可因自身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薪酬管理办法,集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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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实行工资总额管理。
各层级薪酬说明
集团公司薪酬实行工资总额管理,即年工资总额在年工资预
算内,工资总额是指:一年内职工应发工资和单位承担该职工的
所有费用。对集团公司各层级的人员规定以下总额。
1、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集团公司董事长兼
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其薪酬执行《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
2、集团公司副职薪酬执行年薪制,集团公司副职具体包括: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
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年工资总额不超过18.8万,
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的比例为7:3。
3、子公司负责人年工资总额不超过16.8万元,其薪酬由基
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基本薪资和绩效薪资的比例为7:3。
4、集团公司中层年工资总额不超过15.8万元,其薪酬由基
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基本薪资和绩效薪资的比例为7:3。
5、子公司副经理,年工资总额不超过14.8万元,其薪酬由
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基本薪资和绩效薪资的比例为7:3。
6、集团公司员工年工资额不超过12万,其薪酬由基本工
资、绩效工资、津贴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比例为9 :
1。
职务
档级
职务 发放方式 年工资总额 基薪:绩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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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薪 执行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
2 年薪 不超过18.8万
3 子公司董事长、经理 年薪 不超过16.8万
4 集团公司中层 月薪 不超过15.8万
5 子公司副经理 月薪 不超过14.8万
6 集团公司各部职员 月薪 不超过12万
7 试用期 月薪 3000/月
8 实习 月薪 1600/月
集团公司董事长兼党支
部书记、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总工程师、财务总监、
7:3
9:1
7:3
7:3
7:3
7、试用期执行3000元/月的工资标准,实习期执行1600
元/月的工资标准,具体参考《实业集团员工试用期、实习期员
工管理办法》。
第四条 薪酬定级
通过宽带薪酬体系,根据各层级工作内容、工作强度、责任
承担大小、风险管控、劳动繁重度、劳动时间等评来评定每个层
级、每个职工具体的薪酬定级工资,经集团会议研究后批准执行。
1、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
此处不做定级。
2、集团公司副职按9级5档定级。
3、集团公司中层按10级5档定级。
4、子公司负责人按11级5档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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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集团公司副职按12级5档定级。
6、员工工资定级经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定级标准具体参考《实业集团公司宽带薪酬核定明细表》(附
件1)
第五条 薪酬构成
中层及以上薪酬只包含基本薪资和绩效薪资;
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工资三部分构成。
1、岗位工资:即员工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主要
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劳动强度、重要性来确定。同时要保障员工
的基本生活,做到科学合理制定。
2、绩效工资:通过绩效考核方案来给予员工在过去工作
岗位上的工作评价,以便于更好地激励员工,同时做到赏罚分明、
在提高工作积极性的同时给予员工一定压力,力求发挥出人力资
源的最大优势。
3、津贴工资:职工津贴是指补偿职工的额外劳动报酬。
津贴工资的构成主要有工龄工资、加班津贴、技能工资、伙食补
贴、取暖费(防暑费)等,津贴工资适用于集团公司中层以下职
员薪资构成。
(1)工龄工资:是指企业按照员工入职实业集团公司(包
括子公司)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
予的经济补偿,以公历年计算,工作满一年起,每年工龄工资增
长25元,工龄工资满1000元封顶。工龄工资的起算时间以职
工入职后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员工实业集团内部调配的,
不影响工龄时间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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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班津贴: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
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参
与工程建设的人员,由于调休日工作,特给与500元/月野外补
助。
(3)技能工资:是指职工取得与所在岗位相匹配的专业
技能证书或职称证书,可按技能证书和职称证书级别进行发放技
能工资,所在岗位与所取得技能证书不匹配的,不视为技能工资。
鼓励员工自我学习加强业务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技能工资体
系,充分发挥人才优势,提升公司的总体业务水平。技能补贴的
评定标准,参照《实业集团公司职业技术等级资格评定办法》执
行。
(4)伙食补贴:每月在食堂就餐的职工,补贴220元/
月。
(5)取暖/防暑费补贴:130元/月。
第六条 试用期员工工资管理
员工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入职当月工作不满15个工
作日的,当月试用期工资按日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当月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月工资标准÷21.75×当月出勤天
数。
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正式职工的各类假期工资和津贴工资
待遇。
试用期员工转正后,按最低工资标准3级1档执行。新员
工入职后第一年不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包括试用期)可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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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
第七条 各类假期薪酬支付标准
1.产假:根据2019年最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
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享有产假158天,同时
职工享有生育津贴的,生育津贴归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暂停发放,
只发放个人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应扣缴部分。待员工产假结
束后,由员工退回此部分费用。
2.哺乳假:享受社保部门支付的生育金,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3.陪产假:根据2019年最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
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职工享有陪产假25天,男职工休陪
产假,用人单位同样需要向职工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5.婚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后,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3天),增加婚假15天
6.丧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
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
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一般规定的丧假为1-3天,丧假3
天(包括3天)以内的,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丧假3天以上
的,工资按50%计发。
7.公假:是指参加各类考试,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公假超
过2天的,按事假工资对待。
8.工伤假:依据法律规定,工伤及休养期,合称为停工
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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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3
个月,3个月后劳动者仍不能参加工作的,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
动合同。
9.病假:月累计请病假二天内不减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
绩效工资)。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医疗期
间(必须有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若有不实,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
权利),根据本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原则上可给予三个月到二
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
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
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
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
工资按以下标准执行:医疗期在三个月以下时,工资按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的100%发放;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工资按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的90%发放;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工资按当地最
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十二个月以上二十四个月以下工资按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
10.事假:参加本单位工作满1年的,1年内请事假5天内
不扣工资。超过5天的,每天按岗位工资的50%发放,绩效工
资不发放;超过10天的,按天100%扣除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不发放。转正后工作6个月以内的,请事假三天内不扣工资;3
天以上5天以内的(包括5天),按岗位工资的50%计发,绩
效工资不发放;五天以上10天以内的(包括10天),按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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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绩效工资不发放;10天以上的,按岗位工资100%扣除,
绩效工资不发放。试用期请事假2天以内的,不扣工资;3天以
上的,按100%扣除当日工资。
第八条 福利工资
福利工资是通过“四险一金”对员工未来提供保障。其中: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由企业和个人共同
按比例承担,缴费基数按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缴
纳;工伤保险由企业承担,员工个人无需缴纳。
第九条 企业负责人、集团公司中层、子公司负责人实行工
资总额管理,除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外,不再
享受集团公司内部和以各种名义发放的津贴工资、补贴、费用和
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
第十条 企业负责人薪酬计算及发放
高级管理人、集团公司副职、子公司负责人的基本年薪按月
支付,绩效年薪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按年终考评系数发放。
应发绩效年薪=企业管理综合效益指数×绩效年薪系数
企业管理综合效益指数=年终收入增长率×100×0.4+利润
增长率×100×0.3+成本控制率×100×0.3
绩效年薪系数:通过年终考评确定的发放系数。
第十一条 中层管理级和员工级薪酬计算及发放
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定级工资的
10%(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定级工资的20%(绩效工资)每
季度根据季度考评结果发放。子公司副职参照集团公司中层管理
人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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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职员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月度绩效考评
结果发放。
各项扣款有:员工的个人缴纳部分社保扣款、财务扣款、考
勤扣款、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其他扣款等。实发薪酬=应发
薪酬-各项扣款-应扣税款。
第十二条 离职员工工资的计算方式
在职时岗位工资标准÷21.75×当月出勤天数-各项扣款=实
发工资
第十三条 职工薪级调整方式
各岗位员工工资定级由集团公司会议决定为准,对于定级工
资有异议的,可上报综合办公室提出异议,经开会讨论后决定。
调整后的薪酬级别,从调整生效日所在月的月初计算。若调整生
效日为15日以后,则本月工资正常发放,次月补齐调整工资差
额。
第十四条 薪酬发放日期
实业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工资表和绩
效考核结果报实业集团公司领导签批后,由财务部于每月15日
前发放,遇休息日或节假日则可提前或拖后发放。
第十五条 本方案自集团公司会议通过后开始执行,由综合
办公室负责制定、解释、修改。
第十六条 各子公司结合公司实际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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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6 03:17:2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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