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道路交通秩序
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公布日期】2017.04.25
• 【字 号】津政办函〔2017〕22号
• 【施行日期】2017.04.2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天津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5日
天津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化全市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从严管理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全市道路
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众出行和第十三届全运会创造安全、
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
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借鉴先进地区道路交通秩
序整治经验,举全市之力、汇全市之智,以坚定的信心、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作风
和超常规的管理措施,大力开展为期3年的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全面提升道
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道路安全畅通。
具体目标为:2017年底前,全市重要迎宾线、重点道路和高速公路的基础设
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科技管理设施齐全有效,全市高速公路、国省道和中心城
区主干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文明交通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全
市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坚决不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
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较整治前下降20%以上。
2018年底前,全市道路基础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科技管理设施基本齐
全有效,全市主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减少,交通秩序规范有序,全市道路交通
死亡事故明显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较整治前下
降30%以上。
2019年底前,全市道路基础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科技管理设施齐全有
效,交通秩序进一步提升,市民交通文明素质、自觉遵法守法意识明显提升,全市
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大幅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
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较整治前下降40%以上。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从严整治10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治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
证、非法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客运车辆超员、疲劳驾驶、违规载货,货运车辆
(特别是工程渣土车)超限超载、闯禁行、闯红灯等野蛮驾驶行为,以及危险化学
品运输车各类违规运输行为。
(二)从严管理10项不文明交通行为。严管机动车违法停车、禁鸣区鸣喇
叭、实线并道、不礼让行人或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逆向行驶、机
动车道行驶,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跨越护栏、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重点整治范围
(一)市域内的国省道、高速公路、中心城区及各区建成区的主要道路。
(二)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客运场站、旅游景区、
大型居住区等周边重要道路。
(三)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事故多发的道路和农村公路。
四、工作措施
以同宣传、同治理、同建设、同管理为主要内容,持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秩序
大整治。
(一)集中全市力量共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体,
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大整治工作和培养市民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一是分批次、分
步骤、全方位推进大整治宣传工作,组织各类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
二是大力宣传“好交警、好司机、好市民”等正面典型,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及道
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三是在电视、广播节目中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每周定期
向全市手机用户推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四是在政府官方、微博开展道路交通
秩序大整治的微提示、微曝光和微直播,实现有效互动。五是加强舆论引导,设置
道路交通依法严管话题,组织网上网下开展广泛深入讨论,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公安
局、市通信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2.社会动员全覆盖。动员组织全社会共同参与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一是
在主干道和社会单位、居民社区、交通枢纽设置大屏幕及公交汽车、地铁车厢内部
的各类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在全市交通流密集的路口路段、运输企
业门前及国省道沿线村镇出入口悬挂交通安全布标或粉刷宣传标语。二是在学校和
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学生家长支持参与道路交
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相关工作。三是发展壮大交通文明志愿者队伍,组织工会、妇
联、共青团等组织发动交通文明志愿者统一穿着“平安马甲”,上路劝阻交通违法
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四是开展争创“100处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和争做文明
交通志愿者、“最佳交通民警”活动。五是建立健全文明交通综合评估体制,促进
市民交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
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区人民政府)
(二)各方协同共同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1.强力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是市公安局发布严治10项严重道路交通违
法行为、严管10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通告。二是围绕各区确定的重点整治道路、
路段,聚焦10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0项不文明交通行为,分工负责、分片
包干、划分责任区,集中优势力量,以“零容忍”态度,采取“守点、巡线、控
面”方式不间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
严,形成严管高压态势。三是全面梳理比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和道路交通事故信
息,严厉打击10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和多
次违法行为未处理的重点人员逐一督促处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
府)
2.动员社会力量联治共管。各区人民政府动员整合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
等专业行政执法力量和乡镇交通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乡镇交通安全员、
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交通文明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统一投入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
工作中,切实形成合力、形成声势。(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天津港集团)
3.创新整治道路交通违法管理举措。一是逐步建立道路交通违法与个人、企业
征信挂钩机制,将严重道路交通违法和责任事故等信息纳入个人、企业不良征信记
录,鼓励商业银行办理信贷业务时予以参考,相关记录与保险费率和客运线路招投
标、运力投放等挂钩,最大限度提升道路交通违法成本。二是建立违法行为举报机
制,搭建手机应用程序(APP)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平台,鼓励众采集、上
传、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并予以奖励。三是积极利用高校和研究机构智力资源,加强
研究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管理综合治理策略措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
运输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天津保监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港集团)
4.完善交通管理勤务运作机制。整合现有警力,研究改进街面警力投入道路交
通管理警务运作机制,提高街面执法效率。一是创新实施巡警、特警、治安警等警
种参与道路交通违法治理工作模式,有效扩大街面交通管理警力覆盖面。二是优化
道路交通执法管理勤务新模式,各区增加交警执法管理辅助力量,提高辅助交通执
法管理水平。三是强化基层网格化执法力量和公安派出所警力联勤联动,并将上门
宣传告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等工作与社区警务有机结合,夯实交通管理基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天津港集团)
5.持续加大整治非法客运力度。一是严厉查处地铁站、长途客运站、火车站等
场所从事非法客运车辆,打击各类非法客运行为。二是落实非法客运车辆社区管控
措施,全面排摸清理居民小区内停放的机动三轮车和违法违规加装篷座残疾人专用
代步车,巩固机动三轮车综合治理成果。三是严格整治机动三轮车源头,对非法生
产、销售、改装机动三轮车的企业进行治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
监管委、市综合执法局、市残联、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围绕管理需求共建完善道路交通配套和管理设施。
1.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一是2017年第十三届全运会前,完成中心城区全
运会主要迎宾线、环城四区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牌、交通标线、中心防护栏的
标准化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二是完善道路隔离设施,调整中心
隔离护栏高度,设置高速公路客货车分道标识,加快国省道、县乡道路重点路口照
明灯、信号灯、减速带和护栏建设,增设快速路中心防撞护栏及隔离栅,阻止行人
横穿。三是统一道路交通执法管理辅助标志标准,设置非机动车治理滞留点标识、
对重点道路施划禁止停车黄标线,完善交通指引标志。四是推进单向交通体系建
设、停车设施综合供给和停车信息化建设,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等公共服务机构内部
临时停车资源开放共享,推进拥堵节点滚动排摸和优化治理。(责任单位:市公安
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建委、各区人民政府、天津港集
团)
2.完善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全力推进信息化系统和科技设施建设,完善主要路
口、重点路段视频终端建设,最大限度用足用好开放共享信息资源,提升道路交通
执法执勤效能。一是推广应用交通指挥调度系统,搭建跨部门、跨行业交通集成指
挥平台,提升道路交通管控、应急指挥调度能力。二是建立交通信息服务系统,采
用“互联网+”模式,有效整合交通数据,为交通参与者提供实时出行信息服务。
三是加快主要路口路段和学校、医院周边地区电子警察建设,应用新技术有效治理
开车不系安全带、打手机、遮挡号牌、鸣喇叭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四是扩大交通
信号灯控路口区域协调控制系统覆盖范围,提高路口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五
是加快推进视频网建设,新建、整合视频监控设施,扩大缉查布控系统覆盖范围,
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精准高效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六是积极推
进汽车电子标识试点应用,形成电子标签用于道路交通执法的工作模式。(责任单
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滨海新
区和远郊五区人民政府、城投集团、天津港集团)
(四)履行职能职责共管源头安全隐患。
1.全面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原则,层
层落实各级人民政府的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一是各区人民政府、各街镇将
依法严管道路交通秩序作为辖区“一把手”工程,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快补齐
交通管理“短板”,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考核标准,确保各项工作履职到
岗、责任到人。二是居委会(村委会)、沿街单位承担协助交通管理工作职责,自
觉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并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道路交通违
法行为。三是公安部门对街镇划片分区,明确责任,共同推进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
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
2.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发动单位、行业组织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
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履行好社会责任,切实落实好各行业单位门
前的管理职责。一是有关职能部门牵头对所管理的行业、系统开展宣传发动,做到
所有单位对参与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的认识统一、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
位、氛围浓厚。二是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要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组织全行业从业人
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落实单位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制度。三是党政机
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主动担责,制定对本单位人员和车辆
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做到经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规。四是加强运输
车辆动态监管,完善动态监控数据跨部门共享,对未落实动态监管的相关企业和车
辆,严格追究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
的,依法依规处理。五是对道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车辆和驾驶人开展隐患排查,对
存在安全风险的企业,采取限期整改、停运整顿、行政处罚、严厉追责、退出道路
运输市场等措施。六是严格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管理,发动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排查工作,对校车
和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对驾驶人开展隐患清查和宣传提示,
依法取缔不合格车辆和驾驶人。七是严格车辆驾驶人准入管理,严格机动车上路行
驶准入,对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以及其他资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车辆,
一律不予办理注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手续;严把驾驶人考试关,不符合考试标
准的坚决不予通过,加强教练员队伍管理,对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的严重
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死亡肇事情况进行责任倒查。(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区
人民政府)
3.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治理。按照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道
路交通事故多发及安全隐患点段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津交安〔2012〕2
号)有关职责分工和要求,全力排查整治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段。交通事故隐患点
段排查整治工作统一纳入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考核、追责内容。对发生一次死
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属地人民政府成立调查组,从道路、车辆、人员、
环境等方面分析事故成因,提出整改意见和追责意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
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天津港集团)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是深入落实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完善城市治
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保障全市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担当,是
2017年第十三届全运会在我市成功举办的有力举措和重要保障。各区、各部门、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切实把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作为平安天津、安全天津、美丽天津建设的重要抓手,
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途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对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
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天津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机制,主管市领导
同志牵头,市有关部门参加。市公安局负责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大整治行动的组织
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情况汇总等工作。各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
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条块同步推进。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
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建立严密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
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人民政府作为
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主体,对本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负总责、尽全责,统筹
发动辖区各方力量全力投入大整治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研
究制定本部门、本系统开展、参与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的任务清单和实施标准,加
大政策支撑和投入保障,协调解决执法管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将大整治工作情况
作为安全天津建设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并纳入对各区人民政府的年度考核。
对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问责。
(三)加大执法力度,常态长效治理。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动员起
来,最大限度实现全警动、全市动、全民动,形成社会各个方面广泛支持、主动参
与、共管共治、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提供强大动力。要以
有力的措施、创新的手段、完善的机制,扎实推进各类执法和整治行动,坚持“铁
面、铁规、铁腕、铁心”,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文明交通行为处罚惩治力
度,争取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要深入研究影响道路交通秩
序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难题,不断完善常态长效治理机制,通过系统治理、依法治
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效解决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根源性问题。
(四)落实综合保障,强化执法支撑。要加大对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各项措施
的经费投入和预算保障力度,确保所需工作项目应建必建,并落实好有关常态化工
作措施的后续经费保障。加快推进《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修订工
作,通过大整治执法实践,进一步完善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实施与
我市实际情况相适应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持续深入开
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要依法简化和规范执法程序、证据标准,推动落实检察
院、法院办理案件前置,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依法保护执法者的合
法权益,研究建立对恶意信访投诉人的事后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查妨碍执法的各类
违法犯罪行为,落实执法人员权益保障,切实树立执法权威。
(五)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信访稳控。要紧密结合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
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最大限度争取众的理解和支持。对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中出
现的负面舆情和敏感舆情,要及时组织正面发声,把握先机和主动权,正确引导舆
论,避免事态扩大。对网络上出现的虚假信息,要及时约谈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和相
关人员,及时删除虚假信息,消除不良影响。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
际,加强信访稳控工作,认真研判可能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
保发生紧急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处置、化解,避免激化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天津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任务分工表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02:19:1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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