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登记
办理免征契税凭证的说明
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近期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时,因不能办理免征契
税证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
地税收管理工作通知》(国税发[2008]14号)中的要求,划拨土地使
用权在没有财税部门发放的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完税凭证或免税凭证
的条件下,土地管理部门不能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在我们认真学习和分析了国家契税法律的相关规定后,认为划拨
土地使用权,符合办理免征契税证明的条件。
理由如下:
契税暂行条例未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
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
移。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
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
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由以上三条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在应当缴纳契税的范围之
内,虽然也不在应当减免契税的范围之内(用地单位为股份有限公司,
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范围之内),但按照
(国税发[2008]14号)中的要求,我们认为文件中“免税凭证”包括不
应缴纳契税和去掉契税这两种情况,经过查询字典,“免”字有以下含
义:去掉,除掉,不可,不要, 闲人免进的意思大家都知道就是闲人
不可进入,实际上“免税凭证”的含义就是不用缴纳契税或者应该缴纳
而去掉缴纳契税的意思。我们认为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应该缴纳契
税,不应当由土地管理部门来认定,而应由税务管理部门来认定,税
务管理部门既然认定不在应当缴纳契税的范围之内,就应当出具免征
契税凭证,如果不出具免征契税凭证,那就是不作为。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01:07: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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