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机构包括哪些类型

更新时间:2024-11-06 22:27:5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

提存机构包括哪些类型

-存是⼀项和债务相关的消除⼿段,对于⼀些纠缠不清的债务纠纷,利⽤提-存就可以解决问题。但是提-存也是需要

⼀些条件的,只有特定的情况下提-存才可以⽅式。那么提-存的效⼒有哪些?下⾯店铺⼩编就为你解答。

-存机构包括哪些类型

-存,指由于债权⼈的原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消灭债务的制

度。

-存机构的确定⼀般采取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法院在法定范围内指定。

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对提-存机构未作明确规定,只是我国司法部⾃⾏制定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公证

处是提-存公证的办理机构。

-存的效⼒有哪些

1、⾃提-存有效成⽴时起,债务⼈对债权⼈的债务消灭。有效的提-存,即视为债务⼈履⾏了债务;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所有。提-存费⽤由债

权⼈负担。

3、债权⼈享有随时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但该权利的⾏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间。债权⼈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提-

存之⽇起规定期限内不⾏使⽽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后归国家所有。

4、对债权⼈领受权的限制:

债权⼈对债务⼈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未履⾏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的要求应当拒

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提-存之⽇起5年内(时效为不变期间)不⾏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后归国

家所有。

《合同法》规定的提-存是以清偿为⽬的,所以是债消灭的原因。

《担保法》规定的提-存并⾮以清偿为⽬的,⽽是以担保为⽬的的提-存。

以上就是店铺⼩编的回答。提-存⾸先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条件,这样才可以产⽣效⼒。当债权⼈持有标的物的

时候,他对于标的物就需要负有责任。当债权⼈拿不出标的物的时候,债务⼈就可以因此消除债务。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

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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