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配偶随迁条件
上海居转户配偶随迁条件
作为政策举措,上海市实施居转户制度,在外省籍和外埠籍居民按规
定条件办理居住证后,可以实现上海居住。同时,有关部门也就相关
条件规定了上海居转户配偶随迁的相关情况,以便帮助这一体的家
庭能更好的实现上海本地居住融入。
一、配偶随迁条件
上海居转户配偶随迁的条件主要有:
1.上海居转户的一方配偶需要提前在其本省或本埠进行登记,并有在
其本省或本埠居住的证明;
2.上海居民转户一方配偶需要在上海拥有适当的居住环境和住所;
3.上海居民转户一方配偶需要有收入来源或具有自主生活能力;
4.上海居民转户一方配偶及其属下无重大违法犯罪。
二、离京配偶责任声明
如果配偶随迁地不是上海,配偶在出入境时需提供离京配偶责任声明,
包括:
1.保证不从事入境目的外的其他活动;
2.保证本人离境地点及离境时间,及所携带物品的真实性;
3.穷困及医疗紧急等无法照常出境的情况除外,在此类情况发生时,
要及时联系入境时申请辅导的社会组织,按要求报告本人出入境情况;
4.向上海地方公安机关报告在护照文件发生重大变动(死亡、遗
失、损毁、延期、变更等);
5.对自己活动合法性和担保义务负全部责任;
6.除上述之外,还要根据上海公安机关的要求,履行其它责任和义务。
三、家庭成员随迁程序
上海居民转户配偶随迁携带家庭成员时,除其配偶外,还需要提供家
庭成员的护照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书面资料,相关程序如下:
1.家庭成员出示有效护照到本地出入境服务中心进行登记;
2.提供上海居转户配偶的护照复印件、居住证复印件,以及户口本复
印件等相关书面资料;
3.携带上述材料及同行家庭成员的照片等相应材料,到地方公安机关
出入境管理处进行审核;
4.审核批准成功后,等待领取出境入境批件;
5.获得担保函后,准备出境。
以上就是关于上海居转户配偶随迁的条件及程序,希望能帮助到有这
方面需求的家庭更好的实现上海本地居住。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21:44:2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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