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调研报告范文怎么申请法律援助律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实现厅党
组“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在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厅党组的安排,厅党组
成员、副厅长孔德勤、副巡视员田萍与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志一行4人,
先后深入到商洛、铜川、汉中、西安4个市、8个县(区)的12个法律
援助中心 ,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3个村法律
援助联络点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深入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省共有法律援助机构118个。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机构1个,
市法律援助中心10个,县(区)法律援助中心107个,占应设机构的
100%。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设立工作站2118个,在村组、社区确定了法
律援助联络员,有了比较健全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全省118家法律援助机构中,有112家是经过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
其余6家是司法行政机关内部挂牌。在112家机构中,有行政、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两种性质,占行政编的地市有1家、县(区)有36家,全额拨
款的事业单位省级机构1家、地市机构9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8家)、
县(区)机构有65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25家)。
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编制467人,实有510人,具有法律
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134人,在法律援助机构注册律师73人,管理人员
376人,占73.3%。在510人中,法律专业学历的325人,占64.7%。
2022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258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272
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6831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155件; 受援人员
10598人次,受理法律援助咨询105922人次,开展各种法律宣传和服务
活动60余次,接受宣传的众约20万人次。
二、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做法及效果
(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与支持,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能力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把法律援助工作摆在司法行政的重要位置
上,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积极争取领导的关心与支
持,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能力。省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批转了省
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22年5月省政府召
开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推动了法律援助的发展。2022年,在各方
的努力下,省人大通过了新修订的《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新条例凸显
了政府法律援助责任,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明确
了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提出了经费保障等具体要求,为加快法律援助发
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商洛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律援助工
作,2022年在市政府召开的有常务县(区)长参加的全市司法行政会议
上,签订了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责任书。汉中市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把法
律援助工作纳入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项目中,并提供必要的组织保
障和经费保障。西安市人大、政协分别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法
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会议专题研究下发了《西安市人民政
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建立起由主管副市长担任总召
集人的“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建立健全各级服务网络,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机制建设
截至目前,全省在省、市、县(区)均设立了法律援助机构。各级法
律援助机构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等社团组织建立了法律
援助工作部(站、点),以及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建立法律援助
工作站达2118个,在村民小组、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或信息员,
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位一体”的工作网络,形成了以法律援助
中心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服务和工作机制,
使法律援助真正延伸到基层。商洛市组织了487人参加的法律援助志愿者
队伍,弥补了专职队伍的不足; 在全市163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建立了
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颁发证书,聘请了163名工作人员; 在1670个
村级调委会中,全部确立了联络员或信息员,极大的方便了众的法律援
助申请。铜川市依托相关部门分别成立了“青少年”、“困难职工”、
“妇女”、“残疾人”等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形成了社会有关部门广泛参
与的联动机制。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一是主动向党委、政府主管领导宣传法律援助工作; 二是在“五五”
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中大力宣传法律援助; 三是通过抓骨干队伍的
培训进行宣传; 四是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专题节目等开展宣传。这
些做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普遍重视和广大众的真心欢迎,提高了法律援
助的知晓度和覆盖面,也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2022年9至12
月,省司法厅组织全省开展了“法律援助三秦行”活动,今年元月,省司
法厅印制了有特的法律援助宣传年画,开展了向革命老区众赠送法律
援助宣传年画的活动; 3月中旬,配合中央电视台采访了澄城县、蒲城
县两起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法律援助在行动”
栏目中播报。各市利用节假日、法制宣传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广泛 宣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
(四)大力推行便民举措,彰显了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
近几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以改善民生、直接服务困难众为出发点
和落脚点,推行了一系列的便民服务措施,加大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
年人、妇女、农民工、下岗职工、城市低保户等社会特殊体的维权工作
力度,对困难众发放“特困户法律援助爱心卡”,对部分行动不便的残
疾人和老年人实行“预约服务”和“”,对农民工开辟了维权服
务的“农民工绿通道”和“农民工接待岗”等,坚持“优先受理、及时
指派、保证质量”的原则,全力以赴办好案件,有力维护了弱势体的合
法权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如商州区北宽坪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克服
人员和经费困难,去年一年就办理了10多起农民工工资拖欠以及人身损
害赔偿案件。此外,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在接待与处理涉法信访工作中,发
挥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省法律援助中心自今年7月以来,在省政府信访
接待室挂牌安排专人接待来访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得到了信访部门
的充分肯定; 西安市法援中心今年上半年,与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联合
办理了多起有社会影响的信访案件,如西安科大化工厂50多名职工因改
制遗留问题上访案、刑满释放人员梁根红人身损害赔偿案等,充分发挥了
法律援助的优势和作用。法律援助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有效化解了矛盾,
为党和政府排忧解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五)加强规范化管理与制度建设,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服务质量
三、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四、对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着力提高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水
平
(三)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行风建设,培养和打造一
支过硬的法律援助工作队伍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能力
要认真贯彻《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的法律援
助责任。
1、领导保障:要切实把法律援助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列入议
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法律援助工作,建
议省委常委会与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一次我省法律援助工作; 争取将
法律援助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把法律援助事业纳入全
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争取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法律援助工
作会议; 建议以省政府名义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法律援助
工作的意见》。
2、机构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近几年以20%比例逐年增加,量大面广,
现有机构和人员已不能满足工作的需求,需加强机构增加编制、人员,建
议在经济发展较快和人口较多的市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处,和法律援
助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兼有管理和办理案件两项职责; 在经济发
展较慢和人口较少的市和县(区)可以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一块牌子,审
查和办理案件,县(区)重点是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县(区)法律援助中
心要指导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咨询,做好
众法律援助案件的初步审查与简单民事案件的办理。
3、加强县(区)法律援助机构的人员配备: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人员
的配备应该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县(市、区)不少于3-5人,工作人员应
该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应该不少于二分之一。
4、基础设施建设:各市、县的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各乡镇的法律援助
工作站办公场所应该是交通便利、标志明显、具备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无障
碍设施,方便众来访; 最好是临街房,省、市法律援助机构面积不少
于100平方米,县(市、区)不少于60平方米,应该设有专门的接待室。
要抓住中央扩大内需一揽子计划的有利时机,将法律援助业务用房、办案
设施纳入投资建设规划。
5、设备保障:积极争取省财政设专项资金解决法律援助办案设备。
在省财政尚未设立专项资金前,建议我厅拿出一部分经费,为县级法律援
助中心配置必要的宣传器材、办案设备等。
6、经费保障:争取省财政每年保证500万元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列入
财政预算,希望省财政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各市、县要将法律
援助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要推动贫困县(区)建立中央和地方按
比例分担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加大对贫
困地区支持力度,提高经费保障能力。建议设立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建立
社会化资金筹措机制,增强资金保障能力。
7、管理保障: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和经费使用管理,建立完善
内部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办案补助经费及
时发放和资金使用安全。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的奖励机制,充分调动
积极性。八是衔接保障:内部保障是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
构等与法律援助建立服务衔接,对法律援助受援人减免服务收费,努力满
足困难众的需求。外部保障是加强与编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财政
等部门以及公检法的衔接与协作,使各部门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各负其责、
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法律援助事业的新发展,促进我省经济社
会又好又快发展,为陕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21:21: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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