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房屋征收补偿面积是否包括公摊面积?公摊到底怎么算
的?
最近有拆迁户在向圣运律师咨询时透露,拆迁安置时,利用其居
住的200平米的平房,置换了同等面积的高层。但高层房到手后发现,
实际套内面积只有140平方米,公摊面积高达60平方米。
公摊面积是否能被计入安置房面积内?上述补偿方案是否合理呢?
针对上述问题,本次特邀请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征地拆迁律
师团队首席律师王有银为大家进行解读。
安置房面积包括公摊面积吗?
选择安置房补偿方式时,所调换的房屋面积是否包含公摊面积,
各地的标准有所不同。一般由各省市自行规定,目前,已有十七个省
出台了相关补偿规定,对公摊面积的拆迁补助做出规范。所以被征收
人选择产权调换时,要仔细研究当地的相关法规。
王有银律师提示大家,法律的原则性规定是拆一还一的,并且,
不降低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若当地对于“公摊面积”并未进行相关
细致规定,拆迁户选择安置补偿时可以此为原则,同拆迁方进协商争
取。
部分省市安置房面积规定:
【专用名词小贴士】
建筑面积,也称建筑展开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面积的总和。
套内建筑面积,指的是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
净使用面积,也叫地毯面积,也就是墙体以内的所有面积。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净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
【山东省】
1、泰安市:《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片区开发建设的意见》
规定:安置房为小高层、高层的,电梯及由电梯增加的走廊公摊面积
不计入回迁安置面积。
2、青岛市:《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补
偿房屋的公摊面积单独计入应补偿面积。
3、潍坊市:《潍坊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委托建设单位建设产权调换房屋的,应当明确建设
地点、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注意:单套建筑面积包
括公摊面积,要求拆迁户在签订补偿协议时一定认真审查,若认为不
合理切勿轻易签字。)
【安徽省】
合肥市:《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征收
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应当根据产权调换房屋实际公摊系数计算
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
安庆市:《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
征收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应当根据产权调换房屋实际公摊系数
计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比例,是指建筑物公用建
筑面积占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陕西省】
西安市:《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 实行
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应不少于被征收
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河南省】
洛阳市:《洛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规定:在进行
房屋产权调换时,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及公摊面积
分别进行调换。公摊面积调换时,免收套内建筑面积相对应的公摊面
积的价差款。
【重庆市】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规定:被征收住
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低于或等于15%的,按15%的公摊系数计算应补
偿的住宅建筑面积,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公摊系数高于15%的,按实
际面积计算房屋补偿。
【四川省】
《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3条规定:……用
于产权调换补偿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调换房屋补偿面积内不再支付费用……
以上只是对各省、市实施办法、条例、细则中相关内容的不完全
列举。大家若对本地关于公摊面积的规定不甚了解,可以直接联系圣
运律师进行免费咨询,进行进一步的确认。
协议中的安置房约定应当警惕!
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拆迁户应当看有没有明确约定是否包含公
摊,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一般对方会给包含公摊面积的安置房。
如果还没有签订协议,建议拆迁户在对安置房公摊约定清楚之后
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且交房的时间、面积、地段等,都明确约定
在协议里。如果协议没有约定清楚,容易产生矛盾。
最后,王有银律师提示,关于公摊面积的地方性规定也并非都是
合理的,无论是地方性法规或政策,都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都不能违背“拆一还一”和“不降低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的原则。
若认为自己的补偿可能存在不合理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进
行有效维权行动!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21:14: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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