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查询列表
一、交管信息网
交通管理局违章查询为你提供违法车辆及驾驶人违法查询功能,
在本系统中用户可通过车辆的车牌号、驾驶人的档案号、驾驶人的驾
驶证号等信息进行驾驶证违法查询,在输入查询后,系统会以列表的
形式列出用户查询的车辆或驾驶人的所有未处理违法纪录。
二、驾驶证查询系统
驾驶证查询系统收集整理全国权威的机动车驾驶证号查询 驾驶
证真伪查询 驾驶员积分查询,目前已经整理了国内33个省市区240
个城市的驾驶证查询信息,是目前国内最全的、更新最及时的驾驶证
查询综合页面。
三、驾驶证官方网
驾驶证官方是交通违章查询、驾驶证、机动车、身份证、违法信
息专业验证平台。
编辑本段
驾驶证-申领程序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
请:
1.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2.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3.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4.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5.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
请。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
提交以下证明: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除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提交上
述证明外,还应当提交所持机动车驾驶证。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
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还应当提交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持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
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
文本。
持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
代表机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
文本。
编辑本段
驾驶证-满分考试
一、受理岗审核机动车驾驶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的凭证。符合规定的,对一次达到满分的预约
科目一考试,对两次以上达到满分的预约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核发
预约考试凭证。
二、考试岗按照《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四条第三项规
定考试科目一,按照第六项规定考试科目三。
三、档案管理岗复核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
四、业务领导岗审核。
五、档案管理岗清除记分分值,打印《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
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对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的机动车驾驶人,
应在24小时内将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传递到全国公安交
通管理信息系统。
六、受理岗向申请人出具《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
通知书》,属于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编辑本段
驾驶证查询系统的查询项目列表
1、全国驾驶员体检查询
驾驶员体检:驾驶员体检,驾驶证年审, 驾驶证体检证明,驾驶证
体检查询。
2、全国交通违章查询
交通违章查询:机动车辆违章查询、驾驶员违章查询、报废车辆
车牌查询、电子警察查询。
3、全国驾驶证查询
驾驶证查询:机动车驾驶证号查询,驾驶证真伪查询,驾驶员积
分查询,新锐车网目前已经整理了国内33个省市区240个城市的驾
驶证查询信息,是目前国内最全,更新最及时的驾驶证查询综合页面。
4、全国驾驶证信息查询
驾驶证信息查询:驾驶证信息查询,驾驶证查询,机动车驾驶证查
询,驾驶证真伪查询,驾驶证查询系统,全国驾驶证查询系统,驾驶证真
伪查询系统,驾驶证信息查询系统。
5、全国驾驶证年审查询
驾驶证年审:一般来说年审是看你有无违章、如果有被扣分,就
要先消分,才能年审过关、第二你要提交身体条件合格的证明文件(体
检表),另外还要交一些费用包括驾驶员协会会费,红十字费等等。
编辑本段
驾驶证查询系统的查询时间范围
驾驶证查询系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随时都可以进行查询。驾驶
证查询系统中输入驾驶证号码进行查询即可。
编辑本段
驾驶证扣分规定
一次记分的分值, 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 分为12分、6分、
3分、2分、1分五种。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四)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五)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
车牌证、驾驶证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
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在有红灯时,横穿红灯的。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
重堵塞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四)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的;
(五)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六)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的;
(七)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八)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十)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
(十一)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十二)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
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十三)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
的。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
(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三)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
(四)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五)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附合安全要求的车
辆的;
(六)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七)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的;
(八)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九)违反停车规定,临时停车、停放的;
(十)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一)驾驶噪声和排放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的;
(十二)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过标准的;
(十三)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十四)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违反其他载人规定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
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十八)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二十公里以上的;
(十九)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二十)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二十一)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二十二)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二十三)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后,违反管制措施的。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2分:
(一)违反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的;
(二)违反车速规定的;
(三)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五)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前方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强行转弯
的;
(六)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七)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八)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九)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
的;
(十)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的;
(十一)驶入或者驶出非机动车道,不避让非机动车的;
(十二)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警报器或标志灯具的;
(十三)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十四)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试车号牌或移动证
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
驶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的;
(二)驾驶员在实习期间不按规定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或
带挂车的汽车的;
(三)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的;
(四)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的;
(五)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
(六)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七)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或驾驶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附载不
满十二岁儿童的;
(八)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九)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十)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
规定行驶的;
(十一)小型客车行驶中,驾驶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二)其他违反车辆装载规定的。
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按照交
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
(一)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追加记分3分;
(二)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2分;
(三)造成轻微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1分。
编辑本段
驾驶证扣分周期
一、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
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
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驾
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
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已经缴纳
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未缴纳的,记分
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9:49:4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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