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22年教师招聘计划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人员暂行规定》精神,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促进教育事业
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本次教师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语文专业学科教
师1名,美术专业学科教师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学校工作纪律,愿意履行教
师岗位工作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文化程度,符合教师岗位
的专业条件和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
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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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
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
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二)公示及备案
招聘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由领导班子
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人社部门、
招聘学校或主管部门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
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
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
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学校可
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
事宜和手续。
(三)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学校与新招聘的人员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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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有关
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
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
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
防疫守则。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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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9:18: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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