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代理词
发⽣交通事故后当事⼈因为赔偿的问题发⽣纠纷是常有的事情,由于带来的伤害⽐较重,在责任者⼜不肯赔偿的时候
受害者就会通过法律积极的来维权,这时候⼈们会律师来帮助⾃⼰带来,下⾯是店铺⼩编的交通事故纠纷代理
词。
审判长、审判员(或⼈民陪审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条之规定,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XX的诉
讼代理⼈。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进⾏了阅卷并进⾏了全⾯调查,今天⼜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
的了解。根据法律和事实,本诉讼代理⼈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能予以考虑:
⼀、本案事实清楚,被告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在本次事故中没有过失,不应当承担责任。
根据XX公安局交警⽀队对本次交通事故所出具认定书的认定,被告XX驾驶⼆轮摩托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段
强⾏冲撞,其⾏为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其交通违法⾏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负本次
事故全部责任。XX公安局交通警察⽀队对该事故的认定,事实清楚、适⽤法律正确。原告XX在本次事故中,不负任
何责任,不应该承担责任。
⼆、原告主张的赔偿要求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并有充⾜证据,应予以⽀持。
本次事故中,被告XX只承担了原告的医疗费,⽽拒不赔偿因本次事故所造成的伤残赔偿⾦、护理费、住院伙⾷
补助费、交通费、后续费是于法于情于理都说不通的。原告的诉讼请求有2011年⼴东省⼈⾝损害赔偿标准,有损
害事实基础,有法律依据,是合理、合情、合法的,望法庭⽀持。
三、请求判令被告**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赔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
发⽣交通事故造成⼈⾝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的
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定:“被保险机动车发⽣道路交通
事故造成本车⼈员、被保险⼈以外的受害⼈⼈⾝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本案中被告XX曾于X年X⽉X⽇在**洋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所以**洋保险公司应当承担
保险责任。
综上所述,代理⼈认为,为了维护当事⼈的合法权益,请合议庭依法公正判决。
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
X年X⽉X⽇
哪些交通事故纠纷可以和解
1、根据相关规定,在道路上发⽣交通事故,未造成⼈⾝伤亡,当事⼈对事实及成因⽆争议的,可以即⾏撤离现
场,恢复交通,⾃⾏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在道路上发⽣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协商处
理。
2、车祸纠纷和解有两个条件:
(1)没有造成⼈员⾝伤亡;
(2)当事双⽅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
交通事故私了的有何风险
交通安全法及事故处理规定为了迅速、快捷的处理纠纷,规定当事⼈可以私了,可以说,⼤部分事故私了后减少
了许多⿇烦,当事⼈都能满意。但确实存在⼀些风险。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是难以预料的,⼤部分交通事故私了
是在受伤⼈员伤情未愈,事故造成的后果尚未完全确定的情况下达成的。交警部门也只有在双⽅对事故原因、结果等
主要问题没有太⼤争议的情况下,才建议双⽅私了。如果不符合这种条件,“私了”将会出现很⼤的风险,这包括举证
的困难,伤者病情的恶化,车体的损伤以及因此⽽带来的事后纠纷。由于此时交警⽅⾯已经⽆法对责任进⾏认定,双
⽅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但根据谁起诉谁举证的司法原则,这将⼤⼤增加原告⽅的维权难度。
既是因为刮刮蹭蹭的⼩事故,双⽅同意私了,双⽅当事⼈应该对事实及成因⽆争议,同时,记录交通事故的时
间、地点、对⽅当事⼈的姓名和联系⽅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以保证其法
律效⼒,如果有条件的话还可以⽤⼿机、数码相机或者录⾳机拍下现场照⽚或者录下双⽅的对话,这些都是防⽌“私
了”后出现纠纷的⾃我保护⽅法。
在交通事故纠纷代理的时候该怎么做,该怎么去争取权益等,可以店铺上的律师帮助你。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5:14: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7/11197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