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
分类监管工作会议大会发言材料
实施企业信用监管 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5年8月)
近年来,在总局和市政府的领导支持下,我局以经济户
口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企业诚信守法为核心,
建立了《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企业信用监管系统》。同时,积极运用信用机制,探索
企业监管方式改革,先后实施了企业分类分级监管、辖区网
格化管理、网上年检以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公
示和“市场禁入”、“信用修复”等改革措施,初步建立了企
业信用监管工作体系。
一、夯实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基础
(一)完善经济户口管理。登记注册部门生成的企业身
份信息即静态信用信息与监督管理部门形成的监管信息即
动态信用信息,共同构成了企业历史性、综合性、动态性的
信用记录,即企业经济户口。企业经济户口的完整性和准确
性直接影响信用分类监管的实施。近年来,我局一直把经济
户口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基础工作来抓。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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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总局经济户口普查工作的要求,督促1.8万户已歇业企
业办理了注销登记,依法吊销了近4万户未参加年检且住所
(地址)查无的企业的营业执照。2002年至今,每年都要结
合年检全面核对经济户口,清理虚数,三年来共吊销未参加
年检企业11万户,吊销率达到96%。在日常工作中,各业务
部门按照《经济户口管理办法》和《数据录入规范》的要求,
及时发现和修正失实数据。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全市经济
户口数据与实际情况趋于一致,为全面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
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信息网络支撑。一是建成了在外部互联网运
行的《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包括《企业信用信息子
系统》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子系统》。该系统以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企业为基础,以市政府行政管理部
门和金融机构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为内容,通过计算机网络
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实现各行政部门网络互联和信息
共享,成为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监管和协办工作的操作平台;
同时,为社会提供广泛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目前,进
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市级管理部门达到48个,
记录各类信用信息343.96万条,其中企业身份信息258.79
万条、良好信息0.49万条、提示信息1.95万条、警示信息
11.56万条(含“市场禁入”即限制登记行为信息11.43万
条)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身份信息71.17万条。二是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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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在内部业务网运行的市局《企业信用监管系统》,联通
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网》。《企业信用监管系统》将本市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登记注册的静态信息和日常监
管的动态信息进行整合,为市局、分局、工商所查询企业综
合信息、指导业务工作提供服务;联通总局《工商行政管理
网》,将联网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企业的登记注册信
息和分类监管信息进行整合,为联网单位查询企业综合信
息、协查案件、专项整治等提供服务。今年上半年,我局登
记部门查询外埠企业登记信息近356条,监督部门向外埠工
商局通报案件信息16条,政务综合部门向总局报送管理信
息208条。
(三)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一是代市政府起草了《北京
市行政管理机关归集和公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二是
制发了《关于实施企业信用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企
业监管方式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
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完善网格化监管的若干意见》
等10余个规范性文件。通过制定企业信用管理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使企业信用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不断深化信用分类监管
(一)通过科学分类分级,使监管更加有的放矢。从2003
年起,我局按照“无劣推论”的信用监管原则,对全市所有
企业按照风险度和信用度进行了分类分级,确定了信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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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点。
风险度是指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公共
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相关程度。凡涉及此范围的企业均确
定为高风险类,予以重点监控。目前,我局根据北京市经济
发展布局和强化管理者责任的要求,将全市企业分为三个风
险类别:Ⅰ类16.42万户,为从事文化娱乐、互联网上网、
中介服务、洗浴、美容美发、小煤窑、非煤矿山、化学危险
品以及擅迁住所或地址、无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Ⅱ
类20.16万户,为位于主要街巷、学校、党政机关周边以及
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Ⅲ类64.05万
户,为除Ⅰ、Ⅱ类以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此外,针对不
同的区域状况,各分局、工商所结合辖区特点、管理难点对
企业类别进行了适当调整。
信用度是指企业在进入市场、竞争交易、退出市场过程
中守法诚信的状态程度。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列为低信
用级,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目前,我局按照总局的有关要求,
将全市企业分为四个信用级别:A级(即守信的绿牌企业)
40.18万户,为有良好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 B级
(即警示的蓝牌企业)2.26万户,为有不良行为但已超过限
制、记录期限的企业;C级(即失信的黄牌企业)0.13万户,
为有不良行为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企业;D级(即严重失信的
黑牌企业)11.43万户,为有严重不良行为且在限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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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内的企业。
(二)推行辖区“网格化”管理,落实日常监管责任。
为有效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确保日常监管工作到位,我
局自2003年6月起在全系统推行网格化管理。网格化管理
是将全市行政区域按分局、工商所、巡查干部层级划分为若
干网格,明确和强化各级监管部门和相关巡查干部的监管责
任,实现对辖区市场秩序日常监管有效控制的工作方式。目
前,全市共划分一级(区县分局级)网格18个,二级(工
商所级)网格162个,三级(巡查干部)网格1212个。网
格责任人根据企业的风险度和信用度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
监管:对风险度高、信用度低的企业严格管理,限制登记行
为,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年检时重点审查;对风险度低、信
用度高的企业给予优待,在没有投诉、举报的前提下,不再
对其进行日常检查,年检时不予审查;对风险度、信用度适
中的企业进行一般性管理,每年检查1—2次。以此将有限
的人力资源集中在高风险、低信用领域,实现高成效、低成
本的管理。
(三)建立市场秩序评价制度,增强市场秩序控制力。
为切实保证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的实施,进一步明确日常监管
工作指向,对一个阶段内监管重点做出前瞻性、科学性的预
测,今年初我局建立了辖区市场秩序日常监管评价制度:目
标上要求“问题能发现,事态能控制”;内容上确定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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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市场秩序的十项指标;方法上自下而上,先由工商所、
分局自我评价,后由市局核查评估;时间上规定每半年进行
一次。
今年4月,我局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开展了辖区市场秩序
评价,对各类问题进行了汇总分析,明确了突出问题,提出
了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和处理解决时限。去年7月至今年2月,
全市存在各类问题的经营者20.97万户,排在前三位的突出
问题是:未参加年检验照10.47万户,占全市存在问题经营
者总数的49.93%;擅迁住所或地址5.56万户,占26.47%;
无照经营3.98万户(聚集区286个),占18.95%。三项合计
占全市存在问题经营者总数的95.42%;处理解决7.98万户,
解决率38.05%。
建立辖区市场秩序评价制度,一方面使各级网格责任人
对本级网格内市场秩序做出精确分析,适时调整企业信用类
别,使企业信用分类工作更趋严谨;另一方面使各级网格责
任人的日常监管工作和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更具针对性、主动
性、连续性。
三、切实提高年检效能
近两年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的部署,
在市清理规范企业年检事项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充分运用现
代化手段改革年检方式,按照“一次申报、分送相关、各负
其责、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开通了《北京市企业网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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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系统》。该系统为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搭建了集企业信用
信息承载、交换、查询、公示于一体的网上年检操作平台。
为把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将企业信用
信息加载到“网上年检系统”,使守信的绿牌企业免于审查,
直接通过年检。对于失信的蓝、黄、黑牌企业,“网上年检
系统”自动识别,并提示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接受审查。
网上年检是年检方式的重要变革,它简单方便、快捷、准确,
既不让守信企业接受审查,也不让失信企业逃避审查。“网
上年检系统”运行两年来,有90%的企业通过互联网申报了
年检,70%的企业免审通过了年检,受到了企业的欢迎和市
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可。
四、引导失信企业恢复信用
我局在充分利用“信用记录”、“信用公示”、“信用限制”
等手段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的
做法,将“信用修复”引入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中,允许失信
企业纠正过失、恢复信用。
信用修复是指信用缺失企业通过主动整改、纠正违法失
信行为、恢复信用的过程。一是明确了信用修复企业的范围。
根据违法企业的违法程度和由此带来的社会后果不同,对违
法行为严重、影响恶劣的企业不予信用修复;对未参加年检
被吊销营业执照且未发现有其他重大违法行为,或因其他违
法失信行为被警示且未造成较大社会后果的企业及其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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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或负责人允许进行信用修复。二是明确了信用修复程
序。规定了主动申请、自觉整改、修复确认、解除限制、公
示恢复等5个步骤。三是明确了信用修复的部门。主要涉及
到审计机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前一阶段,我局重点对未参加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企
业实施了信用修复,使其正常退出市场。此类企业只要完成
清算,达到注销标准,即可提前解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市
场禁入”的限制,恢复信用。截至今年6月,已有856户未
参加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实现了信用修复。为进一步
规范信用修复工作,我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落实《行
政许可法》关于对吊销企业实行注销登记的规定,目前正在
制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有
关的程序规定,以使信用修复程序更加规范、便捷。
我局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刚刚建立,企业信用监管工作正
处于摸索阶段,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为将首都建设成为市
场秩序首善之区,我局将在总局和市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大
胆探索,勇于创新,在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工作中创出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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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4:56: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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