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

更新时间:2024-11-06 23:32:50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六级成绩换算)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

分类监管工作会议大会发言材料

实施企业信用监管 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58月)

近年来,在总局和市政府的领导支持下,我局以经济户

口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企业诚信守法为核心,

建立了《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企业信用监管系统》。同时,积极运用信用机制,探索

企业监管方式改革,先后实施了企业分类分级监管、辖区网

格化管理、网上年检以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公

示和“市场禁入”“信用修复”等改革措施,初步建立了企

业信用监管工作体系。

一、夯实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基础

(一)完善经济户口管理。登记注册部门生成的企业身

份信息即静态信用信息与监督管理部门形成的监管信息即

动态信用信息,共同构成了企业历史性、综合性、动态性的

信用记录,即企业经济户口。企业经济户口的完整性和准确

性直接影响信用分类监管的实施。近年来,我局一直把经济

户口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基础工作来抓。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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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总局经济户口普查工作的要求,督促1.8万户已歇业企

业办理了注销登记,依法吊销了近4万户未参加年检且住所

(地址)查无的企业的营业执照。2002年至今,每年都要结

合年检全面核对经济户口,清理虚数,三年来共吊销未参加

年检企业11万户,吊销率达到96%。在日常工作中,各业务

部门按照《经济户口管理办法》《数据录入规范》的要求,

及时发现和修正失实数据。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全市经济

户口数据与实际情况趋于一致,为全面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

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信息网络支撑。一是建成了在外部互联网运

行的《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包括《企业信用信息子

系统》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子系统》。该系统以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企业为基础,以市政府行政管理部

门和金融机构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为内容,通过计算机网络

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实现各行政部门网络互联和信息

共享,成为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监管和协办工作的操作平台;

同时,为社会提供广泛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目前,进

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市级管理部门达到48个,

记录各类信用信息343.96万条,其中企业身份信息258.79

万条、良好信息0.49万条、提示信息1.95万条、警示信息

11.56万条(含“市场禁入”即限制登记行为信息11.43

条)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身份信息71.17万条。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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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在内部业务网运行的市局《企业信用监管系统》,联通

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网》《企业信用监管系统》将本市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登记注册的静态信息和日常监

管的动态信息进行整合,为市局、分局、工商所查询企业综

合信息、指导业务工作提供服务;联通总局《工商行政管理

网》,将联网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企业的登记注册信

息和分类监管信息进行整合,为联网单位查询企业综合信

息、协查案件、专项整治等提供服务。今年上半年,我局登

记部门查询外埠企业登记信息近356条,监督部门向外埠工

商局通报案件信息16条,政务综合部门向总局报送管理信

208条。

(三)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一是代市政府起草了《北京

市行政管理机关归集和公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二是

制发了《关于实施企业信用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企

业监管方式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

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完善网格化监管的若干意见》

10余个规范性文件。通过制定企业信用管理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使企业信用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不断深化信用分类监管

(一)通过科学分类分级,使监管更加有的放矢。2003

年起,我局按照“无劣推论”的信用监管原则,对全市所有

企业按照风险度和信用度进行了分类分级,确定了信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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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点。

风险度是指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公共

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相关程度。凡涉及此范围的企业均确

定为高风险类,予以重点监控。目前,我局根据北京市经济

发展布局和强化管理者责任的要求,将全市企业分为三个风

险类别:Ⅰ类16.42万户,为从事文化娱乐、互联网上网、

中介服务、洗浴、美容美发、小煤窑、非煤矿山、化学危险

品以及擅迁住所或地址、无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Ⅱ

20.16万户,为位于主要街巷、学校、党政机关周边以及

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Ⅲ类64.05

户,为除Ⅰ、Ⅱ类以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此外,针对不

同的区域状况,各分局、工商所结合辖区特点、管理难点对

企业类别进行了适当调整。

信用度是指企业在进入市场、竞争交易、退出市场过程

中守法诚信的状态程度。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列为低信

用级,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目前,我局按照总局的有关要求,

将全市企业分为四个信用级别:A级(即守信的绿牌企业)

40.18万户,为有良好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 B

(即警示的蓝牌企业)2.26万户,为有不良行为但已超过限

制、记录期限的企业;C(即失信的黄牌企业)0.13万户,

为有不良行为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企业;D级(即严重失信的

黑牌企业)11.43万户,为有严重不良行为且在限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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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内的企业。

(二)推行辖区“网格化”管理,落实日常监管责任。

为有效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确保日常监管工作到位,我

局自20036月起在全系统推行网格化管理。网格化管理

是将全市行政区域按分局、工商所、巡查干部层级划分为若

干网格,明确和强化各级监管部门和相关巡查干部的监管责

任,实现对辖区市场秩序日常监管有效控制的工作方式。目

前,全市共划分一级(区县分局级)网格18个,二级(工

商所级)网格162个,三级(巡查干部)网格1212个。网

格责任人根据企业的风险度和信用度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

监管:对风险度高、信用度低的企业严格管理,限制登记行

为,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年检时重点审查;对风险度低、信

用度高的企业给予优待,在没有投诉、举报的前提下,不再

对其进行日常检查,年检时不予审查;对风险度、信用度适

中的企业进行一般性管理,每年检查12次。以此将有限

的人力资源集中在高风险、低信用领域,实现高成效、低成

本的管理。

(三)建立市场秩序评价制度,增强市场秩序控制力。

为切实保证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的实施,进一步明确日常监管

工作指向,对一个阶段内监管重点做出前瞻性、科学性的预

测,今年初我局建立了辖区市场秩序日常监管评价制度:目

标上要求“问题能发现,事态能控制”;内容上确定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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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市场秩序的十项指标;方法上自下而上,先由工商所、

分局自我评价,后由市局核查评估;时间上规定每半年进行

一次。

今年4月,我局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开展了辖区市场秩序

评价,对各类问题进行了汇总分析,明确了突出问题,提出

了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和处理解决时限。去年7月至今年2月,

全市存在各类问题的经营者20.97万户,排在前三位的突出

问题是:未参加年检验照10.47万户,占全市存在问题经营

者总数的49.93%;擅迁住所或地址5.56万户,占26.47%

无照经营3.98万户(聚集区286个),占18.95%。三项合计

占全市存在问题经营者总数的95.42%处理解决7.98万户,

解决率38.05%

建立辖区市场秩序评价制度,一方面使各级网格责任人

对本级网格内市场秩序做出精确分析,适时调整企业信用类

别,使企业信用分类工作更趋严谨;另一方面使各级网格责

任人的日常监管工作和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更具针对性、主动

性、连续性。

三、切实提高年检效能

近两年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的部署,

在市清理规范企业年检事项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充分运用现

代化手段改革年检方式,按照“一次申报、分送相关、各负

其责、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开通了《北京市企业网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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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系统》。该系统为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搭建了集企业信用

信息承载、交换、查询、公示于一体的网上年检操作平台。

为把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将企业信用

信息加载到“网上年检系统”,使守信的绿牌企业免于审查,

直接通过年检。对于失信的蓝、黄、黑牌企业,“网上年检

系统”自动识别,并提示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接受审查。

网上年检是年检方式的重要变革,它简单方便、快捷、准确,

既不让守信企业接受审查,也不让失信企业逃避审查。“网

上年检系统”运行两年来,有90%的企业通过互联网申报了

年检,70%的企业免审通过了年检,受到了企业的欢迎和市

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可。

四、引导失信企业恢复信用

我局在充分利用“信用记录”“信用公示”“信用限制”

等手段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的

做法,将“信用修复”引入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中,允许失信

企业纠正过失、恢复信用。

信用修复是指信用缺失企业通过主动整改、纠正违法失

信行为、恢复信用的过程。一是明确了信用修复企业的范围。

根据违法企业的违法程度和由此带来的社会后果不同,对违

法行为严重、影响恶劣的企业不予信用修复;对未参加年检

被吊销营业执照且未发现有其他重大违法行为,或因其他违

法失信行为被警示且未造成较大社会后果的企业及其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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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或负责人允许进行信用修复。二是明确了信用修复程

序。规定了主动申请、自觉整改、修复确认、解除限制、公

示恢复等5个步骤。三是明确了信用修复的部门。主要涉及

到审计机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前一阶段,我局重点对未参加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企

业实施了信用修复,使其正常退出市场。此类企业只要完成

清算,达到注销标准,即可提前解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市

场禁入”的限制,恢复信用。截至今年6月,已有856户未

参加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实现了信用修复。为进一步

规范信用修复工作,我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落实《行

政许可法》关于对吊销企业实行注销登记的规定,目前正在

制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有

关的程序规定,以使信用修复程序更加规范、便捷。

我局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刚刚建立,企业信用监管工作正

处于摸索阶段,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为将首都建设成为市

场秩序首善之区,我局将在总局和市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大

胆探索,勇于创新,在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工作中创出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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