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兵役法
韩国兵役法(Military Service Act)由政府采取,制定有关兵役服务者及其服役管
理等法律行政条例,是韩国公民男性服兵役的基本法。
韩国兵役制度的宗旨是通过韩国公民的义勇服役,成立一支社会义务的国民军和维护
政权的军队化社会,军队勤勉服役是军队、宪法、国家机关、政府等应以贯彻国家政
策和服役公民责任,加强社会军队服役管理之重要法律基础。
一、兵役服务资格
1、实行全民义务兵役制度,公民男性生理、智力、心理均健康,年满19岁即可参军。
2、公民服役年限规定:凡年满19岁的韩国公民均有服役义务,普通部队服役年限为
20个月,其余服役年限以服役需要及部队的特殊性质为准。
3、免役条件:凡服役年限内未参军的公民应当依据《检察法》提起法律诉讼,被判
处免役的公民必须继续履行其免役期间所应承担的法定义务。
二、兵役服务体系
1、韩国有五种兵役服役类型,即陆军、海军、空军、政府研究服役、以及公共服务,
其中最常见的是陆军服役,主要任务是保护国家而服役。
2、因军旅职务需要和官兵岗位需要,采用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服役官兵,服役官兵合
格后列入军衔制。
3、安防相关服役单位将会独立招录服役官兵,官兵在服役期间必须持有许可证,不
得违反其职责或突破规定的活动范围;被选拔的官兵应在授予资格后,以军职为荣,工作
认真积极,服务于国家。
三、 兵役服务完毕
1、兵役服务完毕应按照时间表提前前往立改处进行兵役服役离职手续;服役官兵应
当在招募单位提供的体检表证实其健康的情况下,安排银行帐号,申请开具离役人员国家
医疗保险,领取兵役离职证书等。
2、政府会为退伍军人配置职业和就业,并制定拨款将军军职业青年培养项目,政府
还建立了退伍军人就业促进中心,设立各类就业机构,以便退伍军人尽快地到合适的职
业和就业机会,帮助其实现人生规划,为国家做出贡献。
总之,韩国兵役法以防卫国家安全、维护公民权利和责任为目标,规定服役资格、服
役模式、兵役服务完毕、退伍福利及其他管理性事项,以此确保每个公民男性义务服役义
务的履行,维护国家的安全稳定,加强与民众的紧密联系。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4:11:4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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