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职⼯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2001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多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事、劳动、分配制度改⾰的意见
》(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件中更是强调,“取消企业⾏政级别。企业不再套⽤国家机关的⾏政级别
,管理⼈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部的⾏政级别待遇。打破传统的“⼲部”和“⼯⼈”之间的界限,变⾝份管理为岗
位管理。在管理岗位⼯作的即为管理⼈员。岗位发⽣变动后,其收⼊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由此可见,在劳动合同制度已经落地多年的今天,对于企业内部管理实务,诸如岗位设置、岗位级别等事诸如岗位设置、岗位级别等事
项,国家政策层⾯倾向于赋予企业更⼤的经营⾃主权,亦应当更加尊重企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
章制度和政策的效⼒。
⼥职⼯到底是管理岗还是⼯⼈岗,主要还是由企业说了算。
退休年龄规定
(图⽚来源于昆⼭⼈社 )
灵活就业⼥职⼯可提前退休
⼤家可以看到,灵活就业⼥职⼯退休年龄是55岁。
所以除了岗位性质不同,会影响⼥职⼯的退休年龄,交的社保不同,也会影响⼥性的退休年龄。
参考法条: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关于完善城镇职⼯基本养⽼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规
定,城镇个体⼯商户等⾃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式就业的⼈员,在男年满在男年满60周岁、⼥年满55周岁时
,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领取基本养⽼⾦。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相当于缴纳灵活就业社保的⼥性,退休年龄也是55岁,⽐普通⼥职⼯晚5年。
灵活就业⼈的社保费,都是⾃⼰缴的,本来缴费负担就⼤,还要⽐普通⼥职⼯晚退5年。是不是感觉很不划
算?
其实,这个也要看地区对退休职⼯的⾝份判定情况。
⼴东地区只要参加过企业职⼯缴费1年以上,退休时没有在管理技术岗位上⼯作,⼥性就可以按照退休时没有在管理技术岗位上⼯作,⼥性就可以按照50周
岁退休。⼭东省⼀般是以企业普通职⼯⾝份参保10年以上,才可以以⼥性50周岁退休。江苏省⼀般
是要求企业⼥职⼯在⾮管理技术岗位上缴费15年以上。
所以如果想提前退休的灵活就业⼥职⼯,可以根据当地的缴费年限规定,提前规划⾃⼰的社保缴费情况。
如何确认⼥职⼯退休年龄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职⼯退休年龄认定标准,可能与⼈社部门存在差异,加之部分⼥职⼯认为⾃⾝应属
于“管理⼈员”,有意愿继续⼯作⾄55周岁退休。
由于此类争议涉及的⼥职⼯往往在本单位⼯龄较长、⼯资⽔平较⾼,⼀旦被认定违法终⽌,单位需要⽀付的
赔偿⾦数额颇为可观,这进⼀步提升了⼥职⼯提起仲裁、诉讼主张赔偿⾦动⼒。
所以在实务中,HR和企业可以通过以下3种⽅式,明确⼥职⼯岗位性质和退休年龄,提前避免劳动纠纷。
(⼀)明确岗位性质
劳动合同是⼈社部门以及法院认定员⼯岗位性质的重要依据。⽤⼈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员⼯岗位性质是否属于管理⼈员。在劳动合同履⾏过程中,员⼯的岗位性质发⽣变化的,建议⽤⼈
单位还需要以书⾯形式明确变更后的岗位及岗位性质,例如劳动合同变更书、岗位协议等。
⽤⼈单位还可以通过岗位管理办法等制度作为认定岗位性质的依据,但此类制度涉及员⼯切⾝利益岗位管理办法等制度作为认定岗位性质的依据,但此类制度涉及员⼯切⾝利益
,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公⽰。
(⼆)核查员⼯异议
⽤⼈单位在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终⽌与⼥职⼯的劳动合同前,需要审慎确定⼥职⼯的法定退休年龄,不
能仅依据⾃⾝⽤⼯管理⾓度判断员⼯岗位是否属于管理岗,还需要听取员⼯的异议。
如⼥职⼯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属于管理岗位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则单位需要对此进⾏核实。
单位需要向⼈社部门咨询、核实员⼯情况是否属于年满50周岁退休的情形。
如⼥职⼯对此未提出异议,则单位应当要求⼥职⼯向单位提交书⾯退休申请,⼀⽅⾯作为⼥职⼯对退休年龄
为50周岁认可的证据,另⼀⽅⾯在为⼥职⼯办理退休⼿续时,对于“⾮管理岗”⼥职⼯年满50周岁退休的,⼈
社部门也要求提交其本⼈的退休申请。
(三)通过退休预审进⼀步降低风险
有的地区已经实⾏退休预审,⽐如北京地区,预审最长可以提前⼀年进⾏。单位可以通过向⼈社局
沟通办理退休预审,取得⼈社部门对退休年龄、条件确认的材料后,再终⽌劳动合同,进⼀步规避
违法终⽌的风险。
本⽂转⾃ 51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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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2:52: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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