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司法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
宜的公告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武汉市司法局
• 【公布日期】2022.04.25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22.04.2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武汉市司法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的公
告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统一部署,现就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
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授予资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证书颁发时间
证书颁发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13日(工作日)。
二、证书颁发方式
采取申请人网上预约领取时间、现场颁发的方式进行。
1.4月26日至27日,申请人登录司法部,进入“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plawreg/)”预约现场领取证书时间。
2.4月28日至5月13日(工作日),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到武汉市司法局一
楼行政复议大厅(江岸区发展大道415号竹叶山三村)领取证书。
具体工作时间:上午8:30—11:40;下午2:30—5:30。:027-
82658046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
2.证书应当由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为领取。
3.现役军人到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证书。
4.现场领取证书时,严格遵守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出示湖北健康码和通信大
数据行程卡,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测体温,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
安全距离,服从现场管理。
5.因疫情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在集中领证时间内领取证书的,可联系武汉
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预约延后领取。
武汉市司法局
2022年4月25日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0:02:1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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