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金融名词)及所谓承兑,简单地说,就是承诺兑付,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
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承兑行为只发生在远期汇票的有关活动中。[1]
基本种类
在中国国内的贸易中,承兑汇票分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两种。这两种汇票都与远期付款有关。
银行承兑汇票:这里的汇票就是传统的由债权人开出的要求债务人付款的命令书。当这种汇票得到银行的付款承诺
后,即成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短期的融资工具,期限一般在30天到180天,90天的最为普遍。
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
票据,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即为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的特点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
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
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目前我国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亿元(电子票据最大限额为10亿元)。
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纸质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
6个月(电子汇票的最长期限可达1年)。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委托银行开据的一种远期支付票据,票据到期银行具有见票即付的义务;商业承兑汇票是
由付款人开据的远期支付票据,由于没有通过银行的担保所以信用相比银行承兑汇票较低。两种票据最长期限为六
个月,票据期限内可以进行背书转让。我们平时经常遇到的一般是银行承兑汇票。
由于有银行担保,所以银行对委托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单位有一定要求,一般情况下会要求企业存入票据金额等值
的保证金至票据到期时解付,也有些企业向银行存入票据金额百分之几十的保证金,但必须银行向企业做银行承兑
汇票授信并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使用信用额度,如果没有银行授信是没有开据银行承兑汇票资格的。[2]
商业承兑汇票的特点
1、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承兑汇票
2、 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 10 天;
3、商业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
4、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
5、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
银行承兑汇票的优点
1、对于卖方来说,对现有或新的客户提供远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销售额,提高市场竞争力。
2、对于买方来说,利用远期付款,以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货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与需求,有利
于扩大生产规模。
3、相对于贷款融资可以明显降低财务费用。
国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
国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与国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定义相似,但不同之处在于国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往往
承兑汇票
是收款企业(出票人)自行签发给付款人的汇票,其性质相当于账单(bill),其在不同的情形中,对付款人的约
束力亦有不同。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跟单的承兑汇票,一般是信用证付款文件中的跟单文件之一,买方对卖方开具见票后一定期限天
数付款的跟单汇票,于银行提交货物运输及提货文件时,应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这种承兑汇票,因
为是信用证付款文件之一,属于银行信用文件,对付款人有必须付款的约束力。
国际贸易中非信用证项下的跟单承兑汇票,一般是收款人(出票人)直接开给付款人的账单,属于商业信用,对付
款人并不具有必须付款的约束力。
基本流程
出票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收款人,收款人向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应承担付款义务,银行并收取一
定手续费用。这是因为付款人与出票人在出票之前双方之间存在资金关系,出票人在付款人处有一定金额的款项,
或者付款人对出票人负有债务。所以,出票人委托付款人进行付款。为了使付款人做好付款的准备,持票人在汇票
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要由付款人作出意思表示。付款人一旦承兑,该付款人则成为承兑人,就负有无条件
付款的义务。相反,如果付款人不同意承兑,不在汇票上签章,那么则不产生票据责任。付款人不同意承兑,并不
对收款人承担责任,只是对出票人违反约定义务;形成违约,从而对出票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票据责任。收款
人因付款人不同意承兑,也不能要求付款人承担责任,只能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注意事项
汇票的承兑,只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适用。见票即付的汇票不需要提示承兑,也
就不存在承兑行为。同时,出票人与收款人为同一人的对己汇票,也不需要进行承兑。
微小瑕疵票据
1、背书章和被背书相符,但背书位置偏离,压框或完全出背书栏框外。
承兑汇票
2、背书公章和私章外框重叠。
3、票据正面记载事项或背面被背书栏未使用黑或蓝黑。
4、被背书书写不规范,辨认字迹困难,但无明显错字。
5、刻制的被背书人名称印章加盖时字样颠倒。
6、票据正面非必须记载事项存在瑕疵,且未得到承兑行认可。
7、粘单使用不规范
① 未使用两联式粘单、“背书人签章”字样印制成“被背书人签章”字样或无“背书人签章”字样。
② 粘单未按照标准规格制作,造成骑缝章压框。
③ 没印“粘单”字样。
④ 印刷“粘贴单”字样。
一般瑕疵票据
1、票据纸张缺乏完整性,缺边、缺角,但不影响票据正反面要素的验审。
2、背书章、被背书位置进入相邻栏内超过四分之一。
3、背书印章或骑缝章浅模糊。
4、粘单撕过重粘,但骑缝章与被背书连续且被背书无涂改现象。
5、同一栏中背书章重复加盖或被背书人名称重复书写。
6、背书日期不符合逻辑规则,前后不连续或存在涂改现象。
7、背书章与被背书不连续,票面已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做更改,但未由相关责任人出具证明。
8、出具的承诺函不规范。
9、粘单发生断裂,使用玻璃胶重新粘贴,未由相关责任人出具证明。
10、票据记载事项为复写纸或机打非黑或蓝黑,且未由相关责任人出具证明的。
11、金融机构背书无汇票专用章,且未由相关责任人出具证明的。
重大瑕疵票据
1、票据有污迹造成正面要素或反面背书难以辨认。
承兑汇票
2、汇票票面有破损或撕裂。
3、被背书添加或涂改,有错字、漏字、自造字现象。
4、背书或骑缝漏盖公章或私章 。
5、同一背书人连续重复转让背书。
6、背书或骑缝章因叠章造成字迹难以辨认,或背书盖章存在模糊不清、缺损。
7、骑缝章加盖未骑缝,且未由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和前一手背书人都出具书面承诺函。
8、骑缝章与背书人签章有重叠。
9、背书用章不规范,或银行未使用汇票专用章且责任人未出具承诺函。
10、第一手背书章与收款人名称不符或被背书人与背书章不符。
11、被背书人名称简写。
12、机打式票据因出票人或收款人名称过长,由经办人手写补全,且承兑行未出具书面承诺函。
13、票据存在其他影响背书连续性的重大瑕疵问题。
不合格票据
a、伪假票据
承兑汇票
b、无效票据
1、票据要素缺失。
2、出票人的签章与出票人名称不一致
3、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书写不规范或有涂改现象。
4、票面记载到期日早于出票日。
5、大小写金额不一致。
6、付款期限长于6个月。
c、权利障碍票据
1、票据正面或背书人签章栏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
2、已做成“质押背书”的票据。
3、已被人民法院公示催告的票据。
4、票据正面加盖承兑银行结算专用章。
5、背书栏已记载“委托收款”字样或加盖过银行的结算专用章。
6、非付款人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08:44: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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