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协议书范文合集5篇
股权代持协议书 篇1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
目标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鉴于甲、乙双方均在目标公司持有股份,其中甲方实际持股
现由乙方代持,乙方个人持股(已实际出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股权界
限,确定双方股权代持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第一条: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实际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
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
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
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
身份参与公司的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代表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股东名义签署
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
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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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协议约定委托期限为,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委托期限届满后日内甲方应将股权变更至自己或是自己指定
的第三人名下,乙方应当无条件给予配合办理变更手续。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持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
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五条:在代持股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
配送股等,由甲方按照实际出资比例享有。
第六条: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甲方
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7日之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
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放弃该等权利。
第七条: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在条件具备时,应当将相关股权转移到自
己或者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八条:甲方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
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因甲方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
括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以其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风险。乙
方不对甲方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甲方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乙方
承担补偿或是赔偿责任。
第十条:甲方为该部分股权的实际股东,对该部分股权享有完全处分权,
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该部分股权被质押、查封等,由其个人承担由此引起一切
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在股权代持期间,乙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乙方在受委托的股权范围内行使股东权利
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第十二条: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将转交
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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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在甲方拟将标的股权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六、利益分配和责任承担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享有目标公司的利润,以各
自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对目标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在公司被列为执行人且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被执行款项时,未
完全出资的股东将会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未出资范围承担责任。由于乙方名
义持有的股权份额在工商机关进行了登记,且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持有者
并未实际出资,因此如果乙方因甲方对标的股权未完全出资被追加为被执行
人,则乙方有权在承担相应责任后向甲方追偿。并且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
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
七、表决权的行使
第十六条:在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如需股东作出相关的决议或者决
定,甲、乙双方按照其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行使表决权。
八、代持股的费用
第十七条:乙方无偿为甲方代持股,不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第十八条:在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
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
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转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
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代持股份的转让
第十九条: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
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受让方、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等
相关事项,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
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
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十、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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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
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
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第二十二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
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
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
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十一、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
7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不经双方同意,单方变更无
效。
第二十四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
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方要求解除协议的,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照甲
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标的股权。
第二十六条: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标的股权转移到甲方或甲方
书面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十二、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因违反(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
规或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既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其
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生效及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解除或是本协议约定
的终止事由发生时终止。
第三十条: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上述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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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
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第三十三条: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乙方、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
东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股权代持协议书 篇2
甲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激励股权代持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公司员工、激励对象、激励股权委托代持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股权激励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甲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乙方为公司的骨干员工,为了充分
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创业积极性,对公司的归属感、荣誉感,增强公司对优秀
敬业人才的吸引力,根据公司有关决议,决定对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赠与
其一定份额的公司股权。现双方就股权激励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激励股权概况
1、公司股权: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万元;
2、乙方自年月日起在甲方担任公司岗位,现任一职。
3、甲方赠与乙方的公司的激励股权(注册资本金)为万元(该等出资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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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注册资本)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激励股权的登记、行使及代持约定
1、为方便公司的经营管理,乙方同意将其依照本协议获得的股权交由甲方
代为持有。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将激励股权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
商局登记,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
他权利。
2、乙方作为激励股权的实际持有人,仅享有分红权。
三、激励股权的行使条件
1、甲方应在每年度的月将乙方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公司决定不分
红的须经占公司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的同意,不分红当年的红利顺延至下
一分红周期支付,顺延最多不超过两次。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
它形式支付。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
的行为。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
得股权以及分红等情况。
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3、4项约定。
四、激励股权变更及其消灭
1、因如发生如下情形,乙方在公司工作满5年的,甲方按照乙方所持激励
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值予以回购;乙方在公司工作不满5年的,甲方按照乙方所
持激励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值某工作年限/5年予以回购。
(1)公司自身经营原因,需调整公司人员数量或结构;
(2)本协议与国家新公布的政策、法规相违背,甲方需要回购股权的;
(3)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丧失继续在公司工作能力的;
(4)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未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一致的;
(5)乙方因过失等原因被公司辞退的。
2、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可无须乙方同意直接收回乙方所持激励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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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支付对价。
(1)违反规定收受或给他人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
(2)采取提供虚假报表或文件、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
的手段成就激励股权行使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服务期间进行赌博或实施其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
的行为而被行政拘留的;
(5)在公司服务期间,从事违法行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处罚
的;
(6)任职期间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从事兼职的;
(7)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关于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从
事的行为之一的;
(8)未经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
五、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净收益,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
的行为。
4、乙方获得的收益,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5、当甲方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股权融资时,股权份额按比例自动稀释。
6、股权激励期间,乙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公司所从事
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同时乙方所持有的股权不得出售、相互或向第三
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由甲方无条件
无偿收回。
7、应甲方要求,积极无条件的配合甲方出让或者受让公司股权。
六、协议终止:
1、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造成本协议无法执行时。
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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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履行劳动合同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劳动关系终止时本协议
约定的权利义务随同终止。
2、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股份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
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
可得分红总额的5%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
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
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和维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如调查费、差旅
费、律师费等。
3、乙方违反约定,不积极配合甲方收回公司股份时,应该向甲方承担5-
10万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同时还应该承担甲方为维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如调查
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可向深
圳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如有
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书面约定。
2、乙方在本协议之前与甲方或公司签订的有关期(股)权激励等协议或经
营骨干激励分红的一切相关约定随即自动作废、终止执行。
3、本协议与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定地点:签定地点:
股权代持协议书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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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
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 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
称“______公司”) _____%的.股权。
2. 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为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的股权,并代为
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3. 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
对该等股权的处臵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
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股权处臵权和
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
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2.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
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
第三条 委托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将其股权转让给
公司或第三人时终止。
第四条 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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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障该股权保值增值;
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臵(包括但不限
于转让、划转、质押、委托行使股权等)本协议项下的甲方股权;
3. 在特别情况或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代为收受因代持股权所产
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应在获得该等收
益后3日内将该等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
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 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
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第五条 委托持股费用
1.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的报酬为:
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报酬;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
写:__________)。
第六条 承诺与声明
1.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的____________ 公司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
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
有关规定,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
责。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
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
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
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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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托管期限届满时;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2. 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该等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甲方可依法解除
本协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
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 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
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2. 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十一条 附 则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_______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 篇4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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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
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代持股基本情况
1.1甲方在公司有限公司中占20万股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100万元,
该股份由乙方代为持股。
1.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
于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公司有限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
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
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
益。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享受公司股东权
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2.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不限于利润、现金
分红等,由甲方按持股比例享有。
2.3如公司有限公司发生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情形的,甲方放弃优先购
买权。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
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
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3.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以乙方的名义在工
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3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
收益30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3.4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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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
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3.5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
督。
第四条特殊约定
4.1公司有限公司拟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年内挂牌创业板或在国内主板
上市。如果公司有限公司未能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年内挂牌或甲方获悉公司
正在或将要处于经营不善或资不抵债等境地,甲方有权将股权转让给乙方。只
要甲方行使转让股权的权利,则乙方必须无条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股权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00万元,支付时间由甲方确定。
第五条代持股份的费用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
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
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代持股份的转让
6.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
方并与乙方协商,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
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
让款后1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
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保密
7.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
有保密义务,对本协议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
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
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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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
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9.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
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
间接的经济损失。
9.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
决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后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
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付款
11.1甲方需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价款汇至乙方下列账户:
账号:
开户行
户名:
11.2本协议项下股权所获任何价款,投资收益等均需转账至甲方下列账
户:
账号:
开户行
户名:
股权代持协议书 篇5
甲方(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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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
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万元。现甲方实际出资人
民币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基于以上情况,甲、乙双方本
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
下,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_______%的股权(以下简称
“代持股权”)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代持关系的界定
1、为明确代持股权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权实际
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权,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
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
(1)在股东名册上具名。
(2)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
(3)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
(4)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
4、股权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
需遵照《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权
1、代持股权:甲方将其拥有的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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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_______万元),通过
本协议作为“代持股权”。
2、代持股权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
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_______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权已完成了
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
关股权转让款。
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权,未有甲方指
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权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
行为。
三、股权收益权利
1、甲方拥有代持股权项下的股权收益、监督权等实际拥有该部份被代持股
权所应有权利。
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_______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
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四、其他股东权利
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
履行股东权利。
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可以行使该部份代持股权的表决权,乙方可以按照
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
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权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
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权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
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为甲方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甲方实际拥有的
股权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权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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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
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权的相应处置。
4、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
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5、甲方承诺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
方负责,乙方在代持甲方股权期间,基于甲方股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在登记机关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费用,因公司基于股权分红而产生的税费
等)由甲方承担。
6、甲方承诺,在乙方代为持有该部分股权期间,乙方根据本协议以及甲方
委托代为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权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及公司经营
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
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权的合法权益。
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
东权利。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权的全部或部
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
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5、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
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协议
双方及见证人(若有)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权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
密。
八、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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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
2、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
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本协议未尽
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指定补充协议。代持股权的工商变更资料均作为
本协议附件。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
署于______________。同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将以公
司股东会决议认可本协议内容。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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