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给交社会保险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4-11-05 22:02:03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中英文字幕电影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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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给交社会保险怎么办

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帮员工开设社

保账户并补足社保费用;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在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要采取哪种方式维权,员工应当

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

一、单位不给交社会保险怎么办

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时,员工可:

1、向用人单位要求帮员工开设社保账户并补足社保费用;

2、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3、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

二、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有什么责任

用人单位不缴社保的法律责任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行

政责任,二是民事责任。

(1)先来谈谈行政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84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

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

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

款。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3条:缴费单位未按照规

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

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

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

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

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

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

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

3倍以下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17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

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

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行政责任主要是以及滞纳金,

额虽不算高,但是并不等于你交完之后就可以免责了,这其

实是额外的支出。而最大的责任还是民事责任,严重的情况,足

以导致用人单位破产。

(2)我们再重点谈谈民事责任。

第一,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

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

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

民法院应予受理。

也就是说,单位不缴社会保险又无法补缴给劳动者造成损失

的,劳动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的规定,如果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社保为由主动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仍需

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的规定,未参加工伤

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

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一旦发生工

伤,由于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其工伤赔偿依法将由用人单位支付。

实践中,用人单位因为员工工亡赔偿几十万上百万的现象,司空

见惯。这个责任是非常大的。

企业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律中规定的义务,若没有按照

规定缴纳社保费用,那么员工可以采取一定措施来维权,而企业

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政责任主要就是要对企业进行,同时也会要求交纳一定数额

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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