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调整通知五篇
社保调整通知 篇1
据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的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15130元/月,最低不得低元/月,用人单位参
保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商保险的缴费
基数最高不超过15130元/月,最低不低3026元/月。德阳市人社局相关负
责人表示,“单位职工参保必须按照上封顶、下保底的原则。”
从今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按照以下四个
标准选择:一档(40%)缴费基数为元/月,缴费标准为403.6元/月;二档
(60%)缴费基数为3026元/月,缴费标准为605.2元/月;三档(80%)
缴费基数为4035元/月,缴费标准为807元/月;四档(100%)缴费基数为
5044元/月,缴费标准为1008.8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选择购买。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三个标准选择:
一档(60%)缴费基数为3026元/月,缴费标准为272.34元/月;二档(80%)
缴费基数4035元/月,缴费标准为363.15元/月;三档(100%)缴费基数
为50.44元/月,缴费标准为453.9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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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调整通知 篇2
咸宁公布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咸宁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新一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核定期,咸宁市人社
局按照省人社厅文件精神,以市统计局法定统计数据为基准,正式印发了《咸
宁市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及抚恤待遇支付标准的通知》。
通知显示:
全市在岗职工人均工资为36853元,月人均工资为3070元。
●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
20%,个人8%;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
计入个人账户。
●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在职职工缴费比例为10%,其
中:单位8%,个人2%;
●退休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
缴费基数部分,通知规定: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应发工资额据实申报社会保险
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300%的,按300%申报;低
于60%的,按60%申报。
●根据咸政办发z{94号文件:
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平均缴费基数月工资达到60%的,享受个人账户
和住院报销待遇;
达到80%的,享受个人账户、住院报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达到95%以上的,享受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住院报销和门诊慢性
病补助待遇。
缴费金额部分,通知规定:
●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全
市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
300%范围内,按照年缴费4416元、5160元、5904元、6624元、7368元、
11064元、14736元、18432元、22104元九个档次,根据本人收入状况和经
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
●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缴费
额为2947.2元,另大额医疗保险为190元/人、年。
通知要求:
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必须以职
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到据实核定,继续落实五险一单。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1840元的按1840元申报,高于9210元按9210
元申报。
通知下发后:
咸宁市人社局第一时间在政务服务大厅信息栏公示相关文件,管理办迅
速更新大厅各类社保缴费、待遇经办宣传栏和各类宣传指南手册,确保办事
众准确获知最新人社政策动态;
为应对即将到来的社保缴费高峰期,咸宁市人社局领导要求,管理办要
加强对重点窗口的监督管理,及时回应众各类服务诉求,协调各局属单位,
适时增派人手,确保窗口工作有序开展。
If you think that you have forgotten a person, then you are not so stupid as to mention her with forgetting.
社保调整通知 篇3
达内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6月1日起,全市参保单位及个人可以缴纳
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参保单位要在8月26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全市参保单位及用工人员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工作于6月1日起至8月26
日结束。期间各参保单位需及时申办用工人员增、减手续,同时核定并缴纳
当年保费。参保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427.20元/月,缴
费基数上限为12136.00元/月。
为进一步提升经办效率和服务水平,今年起,市社保局将为广大参保单
位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一是建立预约申报制度:全市百人以上参保
单位可通过电话预约,确定办理业务时间;二是开通网上经办:参保单位可
申请数字证书和网上经办权限,通过社保局网上经办大厅办理各项业务;三
是启动批量办理: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中断缴费、恢复缴费、基数核定
等业务涉及5人以上时,可下载固定模版,申请办理批量业务,模板可至业
务经办大厅拷贝或在市社保局直接下载。
未按时足额缴费依法惩处
未按规定预缴和在申报期内未及时办理基数核定及申报缴费的参保单
位,市社保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加收滞纳金。对因
单位欠费原因导致未按期办理退休手续及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养老金核
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欠缴及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必须一次性补齐欠
费,否则市社保局在依法加收滞纳金的同时,将移送人社部门依法处以欠费
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
个人缴费仍自由选档
全市以个人身份参保、续保人员养老保险费标准为:按社平60%缴费的年
缴费额为5825.28元/年、按社平8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7767.00元/年、按
社平10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9708.84元/年。缴费后缴费标准本年内不得更
改。有意愿选择按社平110%或120%缴费的人员可于至市社保局业务经办大
厅咨询具体标准并办理缴费业务。
申领社保补贴人员尽快缴费
目前我市当年社保补贴申领工作已准备就绪,参保人员需及时缴纳保
费,并于缴费下月办理申领手续。
吉林银行全面代收
全市以个人身份参保、续保人员按60%、80%、100%标准缴纳及以后年度
保费的,可直接到吉林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其中当年达到法定退休或享受待
遇年龄的人员,可依据人社部门审批的本人退休时间,到吉林银行缴费至退
休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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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社保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费最新基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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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9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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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调整通知 篇4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度北京市
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136号)文件,度北京市职工年平
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
定,现就统一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
下: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
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
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
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
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60%确定。
-度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
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北京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
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年度(7月1日至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年度
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
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
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
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
Product quality is produced, not tested.
社保调整通知 篇5
潍坊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标准,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潍坊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标准
社保费率下调后,一些职工开始担心“甘蔗没有两头甜”,以后的养老、
医疗等社保待遇会不会有所下降?
多地明确表态,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要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天津表示,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企业成本
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
湖北指出,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各项待遇水平,
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参保人员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
付。
陕西也明确,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参保人员
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人社部也多次强调不会影响职工社保待遇。张义珍表示,降低社会保险
费率,尤其是阶段性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会影响社会保险待遇。国务院对
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提出了明确要求,前提就是要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
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这是一个前提条件,是要确保
的。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部分降低失业保险个人费率的地区,其企业职工拿
到手的工资有望变多一些。以湖北为例,湖北提出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
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湖
北省人社厅指出,初步测算,降费率两年,全省可再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0.9
亿元以上,增加职工个人收入3.7亿元以上。
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6月12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计发
基数!
根据公布数据,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
平均工资口径)为58197元,月均4849.75元。据此确定潍坊市度社会保险
缴费平均基数为4850元/月、最高基数为14550元/月、最低基数为2910元
/月。企业职工退休金计发基数为4850元。
潍坊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办理程序
1、实行年报与完善单位登记信息以及核对个人权益记录邮寄信息有机
结合。各参保单位应根据提示,完善补充单位登记信息中的必填项内容,同
时对在职及退休职工的邮寄信息(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进行
核对修正,确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准确寄送。已开通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的
参保单位,通过系统上传单位登记信息以及个人权益记录邮寄信息数据。未
开通网上服务系统的参保单位,可到社保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2、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原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联合
下发的《转发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有关问
题的通知〉的通知》(潍劳社办[]2号)的要求,对本单位职工度的缴费基数(即
“上年月均实得收入”栏目)如实填写,按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市局将
组织对参保单位缴费情况进行稽查,对瞒报、漏报及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
单位,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参保单位填报内容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并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
示。因填报不实或未经职工签字认可出现问题的,由所在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逾期不报的,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该单位上月
缴费数额的110%逐月确定应缴数额。
4、各县市区应根据全市统一经办流程的要求,利用社会保险网上服务
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及其他社保业务,不得使用U盘传递数据,以确保数据安
全准确,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社保经办能力。
5、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调整是社会保险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如实核
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足额征收,
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要围绕扩面征缴任务
目标,认真研究年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确保年报工作顺利完成。
The unexamined life is not worth li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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