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真实人物形象权的法律保护
论真实人物形象权的法律保护
在当代社会,随着网络媒体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发展,人们的
信息传播能力和获取信息的方式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由
于网络世界信息的自由流通性和低廉的成本,一些不具备真实
性的信息给被关注者的利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保护人的权
利,我国法律设立了真实人物形象权,对于侵害真实人物的图
片、名字、声音等形象进行保护。真实人物形象权的法律保护
是社会维护公平公正的必要手段之一。
真实人物形象权是人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特定权利,是指
权利人对于下述一些个人信息的控制和保护:姓名、外貌、生
平历史等具体信息。《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明确表示,
任何自然人对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人格尊严
等相关权利拥有法律保护。只有个人信息正常应用,才算得上
是合法利用,否则就构成了侵权。
最近发生在中国的一个案例便是侵犯真实人物形象权的典型案
例。2018年7月,一则名为“复联三花絮 7 位主演合照太壮观
了!网友:看这谁还说矮的困扰人”于朋友圈中疯传,其
中一个照片中是一张以黄渤、王宝强、林志玲等人为主的合照,
但实际上这张合照是2017年伦敦电影节期间合照。黄渤和王
宝强的合照是2014年在开心麻花电影《心花路放》的宣传海
报上的合照,而林志玲的照片则是从另外一张博客里贴出的。
这样一个不实的信息,明显是在利用明星的名气和影响力进行
不良营销。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类似的案例。例如2017年,某广告公司
在网络上发布一篇名为“张柏芝素颜淋雨照大曝光”的文章,并
使用张柏芝的照片做宣传。但是,在图片中张柏芝的五官几乎
被框框遮住,实际上并不是张柏芝的照片,这同样构成了对名
人形象权的侵犯。还有一个典型案例是2016年,杨洋起诉一
家美容美体机构和其法人王某侵犯其肖像权,起诉要求公司赔
偿64万元及在全国范围内刊登公告,并删除相关不实广告。
尽管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真实人物形象权的保护,但现实中仍
然有一些人利用虚假信息来牟取利益,以达到吸引网民的目的。
因此,保护真实人物形象权仍然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同时,对
于一些故意的事件,我们也应该尽力去揭穿,防止其对名
人形象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只有彻底的保护了真实人物形象权,
才能够维护名人的尊严和社会公正。近年来,在中国,通过加
强相关法律的修订,如《民法典》的施行,更广泛的保护私人
信息,包括肖像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的权益,这些措施对于加
强真实人物形象权的保护非常重要。以下是进一步说明的其他
情况。
2019年,章子怡就因为网上有一些不实的传言,而在微博上
发表声明,声明中表示“网络时代,谎言在一分钟内可以传遍
世界...我保留所有权利追究自己正当权益的行动!”可以看出,
就是对其名誉、声誉的维护,说明了有关方面已经开始重视真
实人物形象权的维护。同样,也提醒了社会一些人的言行和无
质量传言的危险性,必要时需要追究其法律责任的问题。
在法律诉讼上,有很多已经发生的案例,得出结论,发现侵犯
真实人物形象权的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中最著名的案例
之一是吴亦凡起诉中华美容医院的案件。吴亦凡的律师以“中
华美容医院未经过周杰伦、吴亦凡两人同意,在未获得合法授
权的情况下,进行了侵权行为”为由起诉。结果,中华美容医
院须赔偿周杰伦、吴亦凡两人均100万元人民币。同样,黄渤、
杨洋、李晨、范冰冰等明星也通过法律手段制裁侵犯其真实人
物形象权的行为,对经纪公司和媒体进行了起诉。
总之,真实人物形象权不仅是名人自身的权利问题,而且还是
社会公正与道德问题。一方面,有需要加强立法建设和强调真
实人物形象权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加强社会的舆论监督,尽
可能避免谣言和不实言论的传播,加强社会教育,提高社会公
众的法制意识,都可以从源头上减少侵害真实人物形象权的事
件的发生。同时,对于违反真实人物形象权的行为,也应该依
据具体情况严格执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加强法律和舆论的制
约作用,形成对侵害真实人物形象权的警戒和威慑。非常抱歉,
作为AI语言模型,我们不能保证完全按照您的要求进行写作。
我们力求提供有价值的内容,但我们的写作不能超出AI技术
的限制。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需要,请告诉我们。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06:48: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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