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SCO员工如何办理公积金支取
根据北京市有关住房公积金使用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才可以支取住
房公积金。请您对照自身条件阅读并准备好申请材料,以节省您的时间。谢谢您
的合作,祝您愉快!
支取条件:
1. 购买自住房首次支取(您是主购人)„„„„„„„„„„„„„„„„ 请参照第一条
2. 购买自住房首次支取(您爱人是主购房人)„„„„„„„„„„„„„„ 请参照第二条
3. 以前在其他单位支取过,但在FESCO是首次支取„„„„„„„„„„„„ 请参照第三条
4. 租房提取„„„„„„„„„„„„„„„„„„„„„„„„„„„„ 请参照第四条
5. 已经在FESCO支取过,想再次支取„„„„„„„„„„„„„„„„„ 请参照第五条
6. 退休销户提取 „„„„„„„„„„„„„„„„„„„„„„„„„„ 请参照第六条
7. 出国定居销户提取 „„„„„„„„„„„„„„„„„„„„„„„„ 请参照第七条
8. 进城务工人员销户提取„„„„„„„„„„„„„„„„„„„„„„„ 请参照第八条
9. 员工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请参照第九条
一、重点提示(请在办理支取之前务必阅读):
1. 支取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抵押给银行,可
以只提供复印件,需要提供贷款合同原件证明,复印件上的章及手写部分必须清晰。办理支取手
续时,我们将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在您的发票原件上加盖“住房公积金已
提取”字样的红方章(不用影响您的发票继续使用) 。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要提交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备案,FESCO不留存档。
2. 支取间隔时间:贷款合同是在2006年4月1日以前签订的,提供贷款合同由管理中心备
案(盖章)后,可以办理按季度支取;贷款合同是在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的,只有购买的
是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包括商贷和公积金贷款),仍在还款期内,提供贷款合同由
管理中心备案(盖章)后,可办理按季度支取;贷款购买非经济适用房、一次性付款购房者、贷
款已还清,或未做过贷款备案的情况,两次支取间隔需一年以上。
3. 支取额度: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对于未婚员工来讲,累计支取的额度应为房屋总支出,
一般为购房合同中“房价款”的金额。对于已婚员工来讲,夫妻双方共用同一套房产办理支取,双
方累计支取限额相加不得超过房屋总支出。(即:如果房价总款为50万,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
度为20万,另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度为30万)
4. 支取人要求: 在FESCO第一次申请支取公积金要求本人办理。在银行账号不发生变化
的情况下,再次申请支取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支取人的委托书、支取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
原件。
5. 支取时间:每月6-26日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6. 支取地点:FESCO总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门与建国门立交桥之间,紧临二环路,
路东),乘44路、800路,820路,810路,850路, 750路,特 2路,雅宝路下车即可。
7. 住房公积金支取:85691024,85691025,85691026,85691028,8569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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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主购房人(购房合同签约人)首次申请支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以下"1~4"项材料
1.购房材料,基于所购房屋不同,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2. 如果以贷款形式购房的,要求提供贷款合同(如果贷款合同是配偶的名字,还要求提
供结婚证,并且结婚证上要有两个人的身份证号,如果没有,请携带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员工,备案后才能按每隔三个月申请支取;购买其他性质住
房的员工,两次支取间隔需一年以上。
3.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以提取人姓名在北京开户的银行卡(请参看附件“可用银行卡”)。
第二条:对于非主购房人(配偶是主购房人)首次申请支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所需材料与主购房人提取(第一条1~4项相同)。
2. 结婚证(结婚证上要有两个人的身份证号,如果没有,请携带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 主购房人的公积金支取记录单(要求记录单上的总房价款同合同上一致,可累计支
取公积金限额一定要小于总房价款,记录单上要有管理中心盖章),如果主购房人没有公积
金,要求单位或存档单位提供其从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原件。
(证明下载:单位出具 存档单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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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在其他单位支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的材料
1. 以前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支取记录单原件(要求总房价款和可累计支取住房公积金的
限额不能为空)。
2. 和记录单相对应的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都可以。房子如果是爱人的名字,需要
提供结婚证。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请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
3. 该房屋的贷款合同,办理时间和上次支取时间要间隔3个月。如没有贷款,或2006
年4月1日以后签订贷款的,按一年支取一次。
4.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以提取人姓名在北京开户的银行卡(请参看附件"可用银行卡")。
第四条,租房提取
以租房的名义来办理公积金支取的员工,支取时间为一年一次,支取情况主要分为两种:
1, 通过租房中介租房
2, 和个人签署协议租房
通过租房中介租房的员工,提供的支取材料主要包括:和中介签署的租赁合同(三方协
议),由中介开具的租房发票,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结婚证,支取人的身份证和银
行帐号。(请参看附件"可用银行卡")
和个人签署协议租房的,提供的支取材料主要包括:和个人签署的租赁合同,由税务局
代开的租房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证明,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结婚证,支取人
的身份证和银行帐号。 (请参看附件"可用银行卡")
对于以配偶名义租房的职工,支取时提供的支取材料和上述的租房材料一致,额外携带
的还有配偶的支取记录单,以便我们为您核算您的支取限额。
第五条,已经在FESCO支取过,想再次支取
1. 已经登记按季度提取,可携带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所用银行卡,("
公积金支取记录单"保留在提取人手中的,须携带"记录单"),最短每隔03个月,到FESCO
总部申请提取。
2. 原来按一年支取一次的,如想办理按季度支取,需要提供与记录单上房产相对应的
贷款合同 (如贷款合同是在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只能按一年取一次)。
3. 再次支取,由他人代办的,须持提取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的
委托书。
第六条,退休支取(拿到退休证后至少一个半月后可以办理,可以致电到总部进行咨询)
退休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提取人姓名在北京开户的银行卡(请参看附件
“可用银行卡”)。
第七条,出国定居
中国户口注销证明;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以提取人姓名在北京开户的银行卡(请参看附
件“可用银行卡”)。
注:因出国留学或工作或去外省市工作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公积金账户在原单位封
存。待满足其它支取条件是支取或新加入公积金后进行转移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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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进城务工人员
1. 农村户口证明。
2. 与单位签署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 身份证;以提取人姓名在北京开户的银行卡(请参看附件“可用银行卡”)。
第九条,员工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员工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请您提供支取所需材料原件,由管理中
心审核后可以支取。(所需材料见附件: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规范)
附: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使用的银行卡
(可使用的银行卡可能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临时调整,以支取时规定
为准)。
应为本人姓名,招商,民生,光大,福建兴业,可以是外地的,其他必须是北京
开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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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5 06:45: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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