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8人抢劫案宣判 主犯领刑18年表不上诉
近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以魏某、李某为首的特大、抢劫团伙案,
分别以、抢劫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8人18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各被告
人表示服判,未提出上诉。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魏某、李某等人,从2008年5月至7月持凶器多次在定边县城
内进行抢劫、作案。其中既有在光天化日之下从广场挟持女青年至僻静处进行,同
时,还有窜至定边县某中学后肆意、女学生的犯罪事实。经查,魏某等人在对未成
年女学生之前,竟通过猜拳输赢方式决定实施先后顺序。他们用殴打、恐吓等手段
先后了数名女青年(3人),并抢走了其中两位女受害人身上的所有财物。
2008年7月30日凌晨2时许,魏某等3人挟持受害人高某和王某到定边县体育场,对
她们实施抢劫、,被巡逻至此的定边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抓获。
同时,该县某中学的部分高层管理人员因对学校管理不力,导致校园内治安秩序混乱,
榆林市检察院对其涉嫌失职、渎职进行调查。
囚禁少女案终审被判死刑
核心提示:曾强保原系武汉精鼎工业炉公司一名工人。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9月16
日晚10时许,他驾电动车窜至青山白玉山地段,用事先备好的绳子勒住路经此地的丽丽(化
名),欲行不轨遭反抗,遂又采取威胁、捆绑手段,将丽丽挟持至自家地窖内施暴,后
用铁链将其长期锁于地窖中。
2009年7月2日晚10时许,年仅18岁的女子红红(化名)也被曾强保如法炮制,锁进地
窖中施暴。两名少女在地窖内被囚禁关押分别长达590天和317天。去年5月8日,曾强保
被警方抓获,警方从曾家位于青山区北湖农场徐家岗村的地窖中救出两名被囚少女。
法院还查明:曾强保从2007年7月至2010年5月,为追求性刺激,采取威胁、喷
辣椒水等多种手段,其他妇女9名,并犯下拦路抢劫、抢夺案各1起。
一审法院认为,曾强保在地窖内囚禁两少女长达590天和317天,供其长期发泄性欲,
严重摧残了两名被害少女的身心健康,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同时其在青山地区另外作案
9起,应依法严惩。
判决下达后,曾强保当即提出口头上诉,称自己“社会危害有限”,“罪不至死”。其上
诉的三大理由为:一,自己有精神病,将进一步提出精神病鉴定申请;二,未致受害人怀孕;
三,未致受害人死亡或重伤。
遗落的饭卡牵出骇人大案
今年3月15日晚8时许,女青年萌萌行至青山区胜强村新马路路段。此处地偏人稀,
她发现背后有个电动车在一路尾随。萌萌不由警觉,加快了脚步。
突然,电动车刹停在萌萌身边。一名男子猛扑过来,将她推倒在地。萌萌尖叫了几声,
随即脖子被男子猛地掐住,喊也喊不出来。男子将她强行挟持至附近树林,实施了奸淫。
匆忙中,施暴者将职工饭卡丢在了现场,被萌萌捡到。正是这张饭卡,让一个骇人听闻
的大恶魔现出原形,发生在青山地区的系列案也浮出水面。
警方发现,该职工饭卡是武汉精鼎工业炉公司一分公司工人曾强保的。为了不打草惊蛇,
5月6日,民警以涉嫌为由对曾强保验血。次日,验血结果出来了:曾强保的血样通过
DA鉴定与受害女萌萌内裤上的精斑一致。5月8日,曾强保就此落网,但他仅交待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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