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离婚⼿续怎么办
如果想要办理离婚⼿续的话,通常是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在民政局进⾏办理离婚的,但是如果与之结婚的
属于台湾⼈应当怎样办理离婚⼿续呢?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
以下的内容。
⼀、台湾离婚⼿续怎么办
共同到内地户⼝⼀⽅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登记条例》第⼗条内地居民⾃愿离婚的,男⼥双⽅应当共同到⼀⽅当事⼈常住户⼝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在中国内地⾃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愿离
婚的,男⼥双⽅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的户⼝簿、⾝份证;
(⼆)本⼈的结婚证;
(三)双⽅当事⼈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除应当出具前款第(⼆)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
证明材料外,⾹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的有效通⾏证、⾝份证,华侨、外国⼈还应当出具本⼈
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当事⼈⾃愿离婚的意思表⽰以及对⼦⼥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致的意见。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如果和台湾⼈结婚想要办理离婚⼿续的话,应当共同到内地户⼝⼀⽅所在
地的婚姻登记处进⾏办理,否则的话就要在法院进⾏办理,在法院进⾏办理会⽐较的复杂,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
可以致电店铺在线律师解答。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05:29: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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