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程序流程图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支配下达后,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方
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
木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房屋基础打桩)、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
工程。
3、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
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支配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状况等。
4、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4.1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支配;
4.2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4.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4资金证明。
5、工程报建程序:
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附件一),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
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后,具备了《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方法》中规定招标条件
的建设工程项目,可起先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
二、审查建设单位资质
1、建设单位办理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1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1.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1.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实力;
1.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实力;
1.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实力。
不具备上述1.2至1.5 项条件的建设单位,须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
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签订托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下称“招标单位”。
三、招标申请
1、招标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附件二),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
意后,连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
招标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要求施工企业等
级、拟邀请的投标单位名称、施工前期打算状况(土地征用、拆迁状况、勘察设计状况、施
工现场条件等)、招标机构组织状况等。
2、一般结构不太困难及中小型工程应采纳邀请招标。
3、采纳邀请招标的,招标单位应对拟邀请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资格进行细致的审查,在招
标申请表中填报选定的拟邀请投标的施工单位名称。拟邀请投标的施工单位不应少于3 家。
*招标单位的招标申请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后,可进行编制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编制与送审
1、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应依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状况,参照《招标文件范本》编写招标文件,并报招标管
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向邀请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发放。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1投标邀请书;
1.2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1.3合同条件;
1.4合同协议条款;
1.5合同格式;
1.6技术规范;
1.7图纸;
1.8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投标书及投标附录;
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协助资料表。
2、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编写说明
2.1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2投标价格
一般结构不困难或工期在12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采纳固定的价格,考虑肯定的风险
系数。
2.2.2结构较困难或大型工程,工期在12 个月以上,应采纳调整价格。价格的调整方法
及调整范围应在招 标文件中明确。
2.3投标价格计算依据
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价格计算依据,主要有以下方面:
2.3.1工程计价类别;
2.3.2执行的定额标准及取费标准;
2.3.3执行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政策性调整文件等;
2.3.4材料、设备计价方法及选购 、运输、保管的责任;
2.3.5工程量清单。
2.4质量标准必需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对于要求质量达到优良标准的,应计取
补偿费用,补偿 费用的计算方法应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明
确。
2.5招标文件中的建设工期应参照国家或地方颁发的工期定额来确定,假如要求的工期比工
期定额缩短20% 以上(含20%)的,应计算赶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如何计取应在招标
文件中明确。
2.6由于施工单位缘由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计取赶工措施费的须扣除,同时还应赔
偿由于误工给建设单位带来的损失。其损失费用的计算方法或规定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7假如建设单位要求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交付运用,应考虑计取提前工期奖,提前工期奖
的计算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8投标打算时间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打算时间,即从起先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限。
招标单位依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状况,确定投标打算时间为28 天以内。
2.9投标保证金
2.9.1在招标文中应明确投标保证金数额,一般投标保证金数额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 。
投标保证金可采纳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2.9.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的28 天。
2.10履约担保
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采纳银行保函或履约担保书。
履约担保比率为:
2.10.1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格的5% ;
2.10.2履约担保书为合同价格的10% 。
2.11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的确定应视工程状况而定,结构不太困难的中小型工程的投标有效期可定为2
8 天以内;结构复 杂的大型工程投标有效期可定为56 天以内。
2.12材料或设备选购 供应
材料或设备选购 、运输、保管的责任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建设单位供应材料或设备,
应列明材料或设 备名称、品种或型号、数量,及供应日期和交货地点等;还应在招标文件
中明确招标单位供应的材料或设备计价和结算退款的方法。
2.13工程量清单
招标单位按国家颁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
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供应应投标单位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结算拨付工程款时以实际工程
量为依据。
2.14合同协议条款的编写
招标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管理方法》的规定和工程具体状况确定“招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内容:
2.14.1在编写招标文件时,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对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结
合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状况,并依据“招标文件合同条件”中应条款的规定,编写招标文件中
“合同协议条款”的具体内容。
2.14.2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细致考虑“招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中对工程具体
要求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对“合同协议条款”内容的响应。
2.14.3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应按招标文件中供应的“合同协议书格式”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经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招标单位可向具有担当本合同工程施工实力的施工
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五、发出投标邀请书
1、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单位可通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信息;向有实力担当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单位发出投
标邀请书。投标 邀请书格式见(附件三)。
2、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施工单位应于7 月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说明是否情愿参与投标。
六、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
1、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程序
当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一经确定,即可进入标底价格编制价段。
1.1确定标底价格的编制单位
标底价格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托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编制标底价格资格和
实力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
1.2供应以下资料
1.2.1全套施工图纸及现场地质、水文、地上状况的有关资料;
1.2.2招标文件;
1.2.3领取标底价格计算书、报审的有关表格;
1.3参与交底会及现场勘查
标底价格编、审人员均应参与施工图交底、施工方案交底以及现场勘查、投标预备会,便
于标底价格的编、审工作。
1.4标底价格的编制
标底价格编制人员应严格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科学公正的编制标底价格。
2、标底价格的编制原则
2.1依据国家公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以及施工图纸、招标
文件、并参照国家制订的基础定额和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要素市场
的价格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标底价格。
2.2标底价格的计价内容、计价依据应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完全一样。
2.3标底价格价格作为招标单位的期望支配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改变吻合,要有利于竞
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2.4标底价格应由成本、利润、税金等组成,一般应限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
投资包干的限额内。
2.5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价格。
3、标底价格的编制依据
3.1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3.2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规则。
3.3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上状况的有关资料。
3.4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3.5现行工程预算定额、工期定额、工程项目计价类别及取费标准、国家或地方有关价可知
调整文件规定 等。
3.6招标时建筑安装材料及设备的市场价格。
4、标底价格的计价方法及组成内容
依据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计算方法又考虑到与国际惯例靠拢,所以在工程量清单的配价上采
纳以下两种方法:
4.1.1工料单价: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依据现行预算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预算价
格确定。其他干脆费、间接费、利润、材料支配内调价、材料差价、税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
法计取列入其他相应标底价格计算表中。
4.1.2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综合了干脆费、间接费、工程取费、有关文件规定的
调价、材料差价、利润、税金、风险等一切费用。
4.1.3工程量清单的配价方法可以采纳工料单价或综合单价,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 2标底价格的组成内容
4.2.1标底价格的综合编制说明:
4.2.2标底价格审定书、标底价格计算书、带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现场因素、各种施工
措施费的测算明细 以及采纳固定价格工程的风险系数测算明细等;
4.2.3主要材料用量;
4.2.4标底附件:如各项交底纪要、各种材料及设备的价格的来源、现场的地质、水文、
地上状况的有关资料、编制标底价格所依据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等。
七、发放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发放给被邀请的,并且情愿参与投标的投标单。投标单
位收到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后,应细致核对,核对无误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所做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在投标截
止日期之前,同时发给全部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3、修改或补充文件做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4、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或不清的问题需澄清说明,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7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形式予以解答。
八、勘察现场
1、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进行勘察现场的目的在于了解工程场地和四周环境状况,以获得
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信息。为便于投标单位提出问题并得到解答,勘察现场一般支配在投
标预备会的前1 ~2天。
2、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中如有疑问问题,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
但应给招标单位留有解答时间。
3、招标单位应向投标单位介绍有关现场的以下状况:
3.1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3.2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
3.3施工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状况;
3.4施工现场气候条件,如气温、湿度、风力、年雨雪量等;
3.5现场环境,如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
3.6工程在施工现场中的位置或布置;
3.7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
九、投标预备会
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提出的疑问问题,招标单位可通
过以下方式进行解答。
1、收到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问题后,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并将解答同时送达全部获得招
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2、收到提出的疑问问题后,通过投标预备会进行解答,并以会议记录形式同时送达全部获
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3、投标预备会
3.1投标预备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现场勘察中
所提出的疑问问题。投标预备会可支配在发出招标文件7 日后28日内实行。
3.2投标预备会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在预备会上对招标文
件和现场状况做介绍或说明,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问题,包括书面提出的和在预备会
上口头提出的询问。
3.3在投标预备会上还应对图纸进行交底和说明。
3.4投标预备会结束后,由招标单位整理睬议记录和解答内容,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同意后,
尽快以书面形式 将问题及解答同时发送到全部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3.5在召开投标预备会时,参与投标预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登记,以证明出席投标预备会。
3.6不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发放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单位以书面开式提
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3.7投标预备会程序:
3.7.1宣布投票预备会起先;
3.7.2介绍参与会议单位和主要人员;
3.7.3介绍问题解答人;
3.7.4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招标文件中的疑问问题;勘察现场中的疑问问题;对施工图纸进行交底。
3.7.5通知有关事项;
3.7.6宣布会议结束。
4、为了使投标单位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充分考虑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
以及投标预备会会议记录内容,招标单位可依据状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预备会结束后,投标单位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十、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文件的编制
1.1编制投标文件打算工作
1.1.1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后,应细致阅读“投标须知”,投标须知
是投标单位投标时应留意和遵守的事项。
1.1.2投标单位应依据图纸核对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供应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和
工程量;如发觉项目或数量有误时应在收到招标文件7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
1.1.3组织投标班子,确定参与投标文件编制人员,为编制好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应收
集现行定额标准、取费标准及各类标准图集。收集驾驭政策性调价文件,以及材料和设备价
格状况。
1.2投标文件编制
1.2.1投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并依据施工现场状况编制施工方案或
施工组织设计。
1.2.2投标单位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计算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各种因素和依据进行计算;应细致核对,以保证投标报价的精确无误。
1.2.3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
1.2.4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细致整理、核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并
供应足够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
1.3投标文件应完全依据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书;
.投标书附录;
.投标保证金;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托付书;
.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协助资料表;
.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协议条款内容的确认和响应;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2、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的地点递交至招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
前,投标单位可 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
需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 和标记。
2.2投标文件的接收
2.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做好投标文件的接收工作,在接收中应留意核对投标
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做好接收时间的记录等。
2.2.2在开标前,应妥当保管好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通知等投标资料;由招标单位管理
的投标文件需经招标管理机构密封或送招标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完成接受投标工作后,招标单位应按规定准时开标。
十一、工程标底价格的报审
工程施工招标的标底在开标前报招标管理机构审定,招标管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完成标
底价格的审定工作,未经审定的标底价格一律无效。
1、标底价格审定的内容与标底价格的组成内容相同。
2、标底价格的保密:
标底价格的编制人员应在保密的环境中编制,完成之后应密封送审标底价格。标底价格审
定完后应刚好封 存,直至开标。全部接触过标底价格的人员都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3、标底价格的审定时间一般在投标截止日后,开标之前。结构不太困难的中小型工程7
天以内;结构困难的大型工程14天以内。
十二、开标
1、在投标截止后,按规定时间、地点,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场的状况下
实行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
2、开标会议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进行;开标会议可以邀请公证部门对开标全过程进行公
证。
3、开标会议宣布起先后,应首先请各投标单位代表确认其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并签字
予以确认。当众宣读评标原则、评标方法。由招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核查投标单位提
交的证件和资料,并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文件的签署、投标担保等,但提交合格“撤回
通知”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
4、唱标应按报送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依次进行。当众宣读有效标函的投标单位名称、投
标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修改或撤回通知、投标保证金、实惠条件,以及招标
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5、唱标内容应做好记录,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6、开标会议程序:
6.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起先;
6.2宣读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托付书;
6.3介绍参与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6.4宣布公证、唱标、记录人员名单;
6.5宣布评标原则、评标方法;
6.6由招标单位检验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并宣读核查结果;
6.7宣读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的用量、投标保证金、实惠条件等;
6.8宣读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6.9宣布休会:进入评标阶段;
6.10宣布复会:
6.10.1由招标管理机构当众宣布审定后的工程标底价格;
6.10.2公布评标结果;
6.11会议结束。
7、评标原则、评标方法由招标单位依据《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方法》制订。并在开
标前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
*开标过程结束后,进入评标阶段。
十三、评标
1、评标由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进行,招标管理机构监督。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由招标
单位、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招标单位邀请的有关技术专家组成(以经济技术专家为主)。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就是其
投标文件应当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2.2假如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不允许投标单
位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的投标。
3、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方面评估
对投标单位所报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支配,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的
配备,施工技术实力、以往履行合同状况,临时设施的布置和临时用地状况等进行评估。
4、综合评价与比较
招标单位依据评标原则、评标方法,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施
工方案或组织设 计、以往业绩、社会信誉、实惠条件等方面综合评定。评标应本着公正
合理、具体,择优选定中标单位。但 对于投标价格采纳价格调整的,在评标时不考虑招标
文件中规定的价格改变因素和允许调整的规定。
5、投标文件澄清
在必要时,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有权个别要求
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一般召开澄清会,在澄清会上分别对投标单位进
行质询,先以口头形式询问并解答,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做出
正式答复,澄清和确认的问题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澄清的问题不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对于当日定标的工程项目,可复会宣布中标单位名称、中标标价、工期、质量、主要材
料用量,实惠条件等。
7、对于当日不能定标的工程项目,自开标之日起至定标期限,结构不太困难的中小型工程
不超过7 天,结构困难的大型工程不超过14天。特别状况下经招标管理机构同意可适当延
长。
8、评标报告
招标单位依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评审状况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编写完成后报招标
管理机构审查。评标报告内容见(附件四)。
9、当下述状况之一发生时经招标管理机构同意可以拒绝全部投标,宣布招标失败。
9.1最低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肯定幅度时;
9.2全部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若发生招标失败,招标单位应细致审查招标文件及工程标底,做出合理修改后经招标管
理机构同意方可重新办理招标或转为议标。
*评标报告被批准后,可进行确定中标单位。
十四、中标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应于5 日内持评标报告到招标管理机构在2日内提出核准看
法,经核准同意后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附件五)。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在规定日期、时间和地点与建设
单位进行合同签订。
十五、合同签订
1、建设单位与中标的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结构不太困难的中小型工程为7
天,结构困难的大型工程14天以内。在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方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施
工合同。
2、中标单位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则招标单位报请招标管理机构
批准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没收投标保证金,而考虑与另一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签
订合同。
3、建设单位如拒绝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除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外还需赔偿有关损失。
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招标单位刚好通知其他投标单位其他投标未被接受,
按要求退回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同时退回投标保证金(无息)。因违反规定被
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5、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进行合同审查。
*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单位将开标、评标过程有关纪要、资料、评标报告、中标单位的投
标文件一份副本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03:57: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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