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计算公式大全(全)

更新时间:2024-11-06 23:20:12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欧美青春电影)税务会计公式大全 增值税计算方法 1、直接计税法 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 2、 间接计税法 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 (1)、购进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 (2)、实耗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税目 征收范围 计税 单位 税率 (税额) 一、烟 09.5.1 执行 卷烟 每标准箱 (50000支) 包括各种 进口卷烟 箱 150元 每标准条(200支) 调拨价格≥70元 (不含增值税) 56% 批发环节 5% 每标准条(200支) 调拨价格<70元 (不含增值税) 箱 150元 36% 雪茄烟 36% 烟丝 30% 二 粮食白酒 含果木或谷物为原料的蒸馏酒 斤/毫升 0.5元 20%

酒 及 酒 精 粮 食 白 酒 薯类白酒 斤 0.5元 20% 黄酒 1吨=962升 吨 240元 啤酒 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不含增值税) 包括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 1吨=988升 吨 250元 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不含增值税) 1吨=988升 吨 220元 其他酒 10% 酒精 5% 三、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 30% 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不包括香皂 8%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 及钻石饰品 包括1、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2、铂金首饰;3、未镶嵌的成品钻石和钻石饰品 5% 其他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0% 六、鞭炮、焰火 15% 六 、 成 品 油 09.1.1 执行 汽油 无铅汽油 1吨=1388升 升 1.00元 含铅汽油 升 1.40元 柴油 1吨=1176升 升 0.80元 石脑油 1吨=1385升 升 1.00元 溶剂油 1吨=1282升 升 1.00元 润滑油 1吨=1126升 升 1.00元 燃料油 1吨=1015升 升 0.80元 航空煤油 1吨=1246升 升 0.80元 七、汽车轮胎 3% 八、摩托车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 以下的 3%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10%。

九 、 小 汽 车 08.9.1执行 乘 用 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 1%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5%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9%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12%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25%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40% 中轻型商用客车 10-23座 5% 十、高尔

夫球及球具 10%; 十一、高档手表 1只1万元以上(不含增值税) 20%; 十二、 游艇 10%;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十四、实木地板 5%; 1、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甲类卷烟 10% 乙类卷烟 5% 雪茄烟 5% 护肤护发品 5%

烟丝 5% 鞭炮、焰火 5% 粮食白酒 10% 贵重首饰及珠宝宝石 6% 薯类白酒 5% 汽车轮胎 5% 其他酒 5% 小轿车 8% 酒精 5% 越野车 6% 化妆品 5% 小客车 5% 2、 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营业税额 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税率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税目 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3% 二、建筑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 5%-20% 七、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5% 九、销售不动产 5%

消费税额 1、 从价定率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 (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 (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 从量定额的计算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 资源税额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企业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新企业企业所得税法允许的扣除项目 1、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合理的职工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3、 满足规定条件的坏账损失可以扣除; 4、 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扣除; 5、 业务招待费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扣除; 6、 企业发生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企业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7、 广告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8、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扣除 9、 企业向社保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性质的保险费用,可在税前扣除; 10、 企业参加的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 11、 企业实际发生的满足职工共同需要的集体生活、文化、体育等方面的职工福利费用支出准予扣除; 12、 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在职工工资总额2%(含)以内的准予扣除; 13、 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职工工资总额2.5%(含)以内的准予扣除; 14、 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 15、 企业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扣除,但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以扣除; 16、 企业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可以作为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1、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 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

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 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4、 应纳所得税税额计算 (1)分月或分季预缴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5%) (2)年终汇算清缴时,应退补所得税 应退补所得税额=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本年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预缴所得税 ① 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或1/4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应纳税所得额/2(或4)]×税率(25%) ② 按本期计划利润预缴所得税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本期某月或某季计划利润额×税率(25%) 5、 对减征所得税的计算 减征比例=[(25%-原核定的税率)/25%]×100% 减征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5%)×(1-减征比例) =应纳所得税税额×减征比例 6、 所得税税额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7、 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弥补亏损后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税率(25%)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额

1、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成本+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 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2、 商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销货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货利润=销货净额-销货成本-销货税金-(销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销货净额=销货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销货成本=期初商品存盘+[本期进货-(进货推出+进货折让)+进货费用]-期末商品盘存 3、 服务业 应纳税所得税=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业务收入净额=业务收入总额-(业务收入税金+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4、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

额×适用税率-已纳企业所得税额 应纳地方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地方所得税税率-已纳地方所得税额 5、 国际运输业务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在中国境内起运所获客货收入的总额×5% 6、 预提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税额=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之和×税率(20%) 7、 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的计算 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8、 外商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用于再投资,应退所得额 应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地方所得税税率)]}×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退税率 9、 年终汇算清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1)、对没有征减,没有所得的企业 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率-1~4季度已预缴所得税 (2)对有征减,有所得的企业 应补(退)企业所得税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所得税允许扣除额-应减征的企业所得税额-已预缴企业所得税总额 个人所得税额 1、 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境内)3500或()48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1-税率) 2011年 9月1日起执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数为35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2、 个体工商户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14750 (1)、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 (2)、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

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计算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 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12 (4)、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额 本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3、 稿酬所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应纳税所得额×20%×70% 4、 劳务报酬所得 (1)、一次收入在20000元以下时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一次收入20000~50000时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50%=应纳税所得额×(20%+10%) (3)一次收入超过50000时 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100%=应纳税所得额×(20%+20%) 5、 财产转让 财产转让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6、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7、 个人所得税款扣除限额 个人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8、 支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的计算 手续费金额=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2% 土地增值税额 1、 一般计算方法 应纳税总额=∑各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某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土地增值率=土地增值额×100%/扣除项目金额 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2、 简便计税方法 (1)、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金额5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30% (2)、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0.05 (3)、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0.15 (4)土地增值额超过项目金额200%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0.35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1、 基本建设项目投资额应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额,其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总投资额×适用税率 总投资额=建筑工程投资总额+设备购置安装投资总额

2、 更新改造项目投资额应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额,其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建筑工程投资总额×适用税率 3、 超计划投资项目应补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税额,其计算公式: 超计划应补缴税额=[(实际完成投资额-省级标准投资额)×适用税率]×(1+加罚倍数) =超计划投资额应纳税额×(1+加罚倍数) 超计划投资额应纳税额=超计划投资额×适用税率 超计划投资额=实际完成投资额-省级标准投资额 城乡维护建设税 应纳城乡建设维护税额=

(产品销售收入额+营业收入额+其他经营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 应补交税额=实际营业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已纳税额 应退税额=已交税额-核实后的应纳税额 车车船税 1、 乘人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畜力车、人力车、自行车等车辆的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车辆拥有量×适用的年税额 2、 载货车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载货汽车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3、 客货两用的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 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车适用年税额×50% 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的净吨位数×适用的年税额 4、 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机动船年应纳税额=机动船的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5、 非机动船应纳税额=非机动船的载重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6、 新购买的车辆按购期年内的余月数比例征收车船税,其计算公式为: 新购买车船应纳车船税额=各种车船的吨位(或辆数)×购进起始月至征期终了的余月数/征期月数

补交本期漏报漏缴税额=漏报漏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 补交本期少交的税款=[应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已缴税款 退还误交的税款=已缴的误交税款 退还应计算错误而多交的税款=已入库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额 房产税额 年应纳房产税税额=房产评估值×税率 月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12 季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4 土地使用税额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使用土地的平方米总数×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 月或季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12(或)4 印花税额 1、 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购销金额×3/10000 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收取的费用×5/10000 3、 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加工及承揽收入×5/10000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承包金额×3/10000 5、 财产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赁金额×1/1000 6、 仓储保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仓储保管费用×1/1000

7、 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5/10000 8、 财产保险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保险费收入×1/1000 9、 产权转移书据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书据所载金额×6/10000 10、 技术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合同所载金额×3/10000 11、 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运输费用×5/10000 12、 营业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

算 (1)记载资金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固定资产原值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固定资产原值)+(自有流动资金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5/10000 (2)其他账簿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证照件数×5 关税 1、 进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 应纳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率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等 =国内批发价/(1+进口税率+费用和利润率(20%)) 2、 出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 出口关税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出口税率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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