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律师事务所律师函
XXXX律函字第XX号
致:B先生
XX律师事务所接受A公司委托,指派本律师处理B先生与委托人商标侵
权纠纷相关事宜,针对B先生未经委托人授权而擅自使用“”品牌字号的行
为,结合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致函如下:
“”品牌由委托人创办,属委托人所有并持续使用,并于X年X月依法申
请商标专利,现已经批准并公告;X年X月,B先生曾表示有意向加盟委托人
“”品牌,并与委托人进行了初步沟通;后又与委托人再次洽谈加盟事宜,详
细了解了委托人公司加盟条件及其他合作事宜;后因加盟合作方式,双方未
达成共识,加盟事宜未果;
X年X月,委托人与另外一意向客户C先生就加盟事宜,达成合作意向,
并签订了加盟协议,授权C先生在XX地区加盟经营“”品牌;委托人于近日
获悉,B先生未经委托人授权,已经私自在XX市开办了“”店,并以“”名义
对外招聘,已严重影响了委托人声誉和正常经营活动,将委托人置于违约的
法律风险当中;
鉴于上述事实,B先生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委托人合法的商标权益,应按
照民法及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请B先生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
除影响,停止一切使用“”品牌的行为,自接函之日起三日内与本律师或者
委托人联系,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否则,委托人将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合
法权益;届时,B先生不仅要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承担所有侵权法律责任,对B先生声誉和日后经营都会有很大影响;
特此函告,望B先生慎思,以免诉累
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 X
XX年XX月XX日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01:11: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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