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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订金”之间有什么区别?
导读:
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交定金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
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购买二手房,我们在交易的过程中
经常会提到“定金”或者“订金”。但是,相信大多数人其
实并不太清楚两者之间的区别。别看只是一字之差,在一方
违约的情况下,这一字之差带来的结果是完全不同的。那么,
“定金”和“订金”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就随小编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定金是什么?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
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
20%),预先支付给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合
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
立生效。
二、订金是什么?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
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如果消费者一方不想购买商品时,作为预付款的“订金”应
当是要做退还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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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两者性质不同
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能通过“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
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
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
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2、两者法律后果不同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交付后,如定金给付方拒绝订
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
受定金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应当双
倍返还定金。定金只有在合同履行后,才能抵作价款或者收
回。
而对订金,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订金效力取决
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
果没有约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
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
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若收受方违约,只需要退回原订金,而不是双倍返还;
若给付方违约致使合同没有成立,给付方可收回订金,收受
方应如数退还订金(如果因给付方原因致使合同未成立而给
收受方造成了损失,收受方可依相关法律规定另行要求赔
偿)。合同成立后,订金直接抵作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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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两者的数额限制不同
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
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对订金的数额,法律没有限制,完全由当事人自由商定。
对于订金的约定应明确具体,例如当事人约定,给付订金的
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收受订金的
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否则,不能
认定该订金具有定金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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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5 00:19: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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