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药品管理法》重新界定假药、劣药
8⽉26⽇,新版《药品管理法》审议通过,将在今年12⽉1⽇起正式施⾏。
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加⼤了对药品违法⾏为的处罚⼒度。对何为假药劣药,也作出重新界定,未经批准进⼝少量境
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回应热点问题——“药神”可以有?
电影《我不是药神》此前热映,该⽚反映出的“假药”定义、“代购”未经国家批准进⼝药品等问题引发社会⼴泛讨论。
《药品管理法》修订前
未经批准进⼝、销售的药品均按假药论处,为他⼈代购或⾃⾏在⽹上销售可能构成“销售假药”罪。
《药品管理法》修订后
对何为假药、劣药作出了重新界定,把未经批准进⼝的药品从假药⾥拿出来单独规定。
根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未经批准进⼝少量已合法上市的药品,不再按“假药”论处;对未经批准进⼝少量已合
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伤害后果或者延误的,可以免于处罚。
全国⼈⼤常委会法制⼯作委员会⾏政法室主任 袁杰:
从进⼝药品是必须要经过批准的,这是本法所做出的规定,这是⼀个原则。没有经过批准,即使是在已经合法
上市的药品,⼀般情况下也是不能进⼝的。这次是把未经批准进⼝药品从列为假药⾥⾯拿出来,但是不等于就降低处罚
⼒度。但这种⾏为仍然是违反药品管理秩序的⾏为。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亮点
1、特别强调了最严厉的处罚——综合运⽤多种处罚措施,包括没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件,⼀定期
限内不受理许可申请,从业禁⽌,还有包括⾏政拘留的措施等。
2、特别强调了⾏政主管单位责任——各级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责任。
3、特别强调⿎励创新药——对⿎励创新药的⽅向做出了很明确的规定,其中⼉童⽤药就是重点⿎励⽅向。
今后是否能代购国外药品?
给亲朋好友代购国外的、国内还未审批的药物:
中国药科⼤学教授邵蓉解读:这种情况不叫代购,如果说是进出国(境)是⽅便给他的亲朋好友带药,⼀直不在禁⽌之
列,是可以的。
职业化的代购是不允许的,它是⼀种销售的⾏为。销售,第⼀是⽆证销售,第⼆是没有进⼝药品注册证的产品达到⼀定
规模。
假药、劣药新定位
>>>>哪些属于假药?
——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药品,
——以⾮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以⾮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变质的药品,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哪些属于劣药?
——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
——被污染的药品,
——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超过有效期、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擅⾃添加防腐剂和辅料的药品,
——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影响药品质量的药品。
药品质量关乎⽣命,监督管理情系万家。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保障⾷品药品安全⼯作意义重⼤,我院将积极履⾏监督
职能,预防药品领域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共同筑起药品安全防线。
针对通过⾮法途径获得⾷品药品经营许可、⾮法销售保健性⾷品、“三⽆”、假冒伪劣器械等类似问题,欢迎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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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4 22:54: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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