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外商直接投资企业(FDI)年报“多报合⼀”及投资企业(ODI)存
量权益申报指引
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多报合⼀”
报送主体
2021年12⽉31⽇前设⽴的外商投资企业。
报送时间
2022年1⽉1⽇⾄2022年6⽉30⽇。
报送⽅式
通过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报送2021年度年报数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告信息后将年
报数据共享⾄外汇局,企业⽆需再向外汇局报送年度报告。
报送步骤
①进⼊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选择“企业信息填报”。
②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浙江”。
③选择“年度报告”。
④选择登录⽅式(电⼦营业执照登录、⼿机验证码登录、数字证书登录),登录账号密码,进⾏数据填报。
填报注意事项
涉及外汇管理数据的模块为“外商投资经营情况”与“资产负债情况”:
①“外⽅股东享有的净利润”表⽰申报年度内归属于外⽅股东的净利润,需按外⽅持股⽐例填写;“归属于外⽅股东的权
益”项下各权益类科⽬,如实收资本、盈余公积、资本公积等,均遵循上述填报规则。
②净利润、外⽅股东享有的净利润数据⽅向应保持⼀致。
③正常情况下,分配外⽅股东的利润、汇往外⽅股东的利润、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不应为负数。
温馨提⽰
1、未按要求报送“多报合⼀”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经营异常名录。
2、2022年7⽉1⽇后,补报或更正2021年度“多报合⼀”年报,应向商务部门申请,并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
()办理。
投资企业存量权益申报
报送主体
2021年12⽉31⽇前办理投资外汇登记的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融机构及特殊⽬的公司境内个⼈股
东)。
报送时间
2022年1⽉1⽇⾄2022年6⽉30⽇。
报送⽅式
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asone/)⾃⾏或是委托银⾏上报2021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
登记。
报送步骤
②选择“数据申报”—“存量权益”— “ODI存量权益登记”。
③选择“年份”,如填报2021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选择2021年,点击“查询”,选中“标的企业列表记录”,
点击“新建/修改”按钮,完成全部信息填报,点击“保存”即可。(相关操作可参照数字外管平台—常⽤下载—企业ODI存量
权益登记功能操作指南)
填报注意事项
①申报币种应为美元,若与财报编制币种不同,应按照汇率进⾏换算后填报。
②归属中⽅股东的权益、归属中⽅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中⽅股东享有的净利润等指标均需要根据公司财报数据
乘以中⽅股东持股⽐例(或约定⽐例)。
③分配中⽅股东的利润⾦额、汇回中⽅股东的利润⾦额不应为负数。
④对于本年度申报数据中较去年申报数据数据量级差异过⼤之处,应予额外关注,避免错报。
温馨提⽰
1、未及时报送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投资企业境内主体,将被外汇局业务管控,暂停办理资本项下的外汇
业务。
2、境内居民个⼈在设⽴的特殊⽬的公司的存量权益登记由银⾏代为申报。
3、办理ODI登记的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即使尚未注资(出资)或未发⽣业务,也需要进⾏直接投资存量
权益登记。
4、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境内投资主体共同投资⼀家投资企业的,应由持股⽐例最⼤的境内投资主体作为存量权益登
记责任股东;若持股⽐例相同,由相关境内投资主体约定其中⼀个作为存量权益登记责任股东。
咨询⽅式
浙江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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