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Prepared on 24 ovember 2020
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精神,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经过反
复研究,多方协商,于2011年11月9日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
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0〕3301号),公布了内蒙古自
治区资产评估具体的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将于2011年11月20日正式实
施。与1994年以来实施的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特点有:
一、新收费标准与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有较大
幅度的提高。
二、提出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
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收费标准的适用范围。
三、明确计件收费标准计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六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
下: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为10‰;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
1000万元)为5‰;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为‰;5000
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为‰;1亿元以上至10亿元(含10亿元)
为‰;10亿元以上为‰。
四、明确了计时收费标准按首席合伙人2000元/小时、合伙人/部门经理
1500元/小时、注册资产评估师1000元/小时、助理人员500元/小时划分档
次,体现了服务能力与报酬的匹配性。
五、明确计件收费的具体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可根据评估项目的复杂
程度、资产结构和类型、时间要求等因素,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20%收
取。
内蒙古自治区新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实施,将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评估
收费低、执业人员收入低的局面,推动资产评估收费行为更加规范化,对维护
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吸引和留住资产评估人才,对促进自治区
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也将积极采取各
种措施,确保新收费标准得到确实有效的执行。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19:27: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7/10740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