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时的常见法律问题处理

更新时间:2024-11-06 08:17:4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班得瑞音乐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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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林业行政处分案件时的常见法律问题

处理

1关于执法证件使用。林业执法人员应随身携带执法证件,

在进行执法活动时,必须首先向相对人出示证件。在案件调查环

节,制作询问笔录时,应在开头记录:

2、关于完善内部材料。办理林业行政案件,内部材料必须

齐全,不能简化手续。确定行政立案时,应填写《行政处分案件

立案决定书》,报主管领导审批。暂扣木材或作案工具的,应向

当事人发放《行政处分证据登记保存通知单》,并在7日内对证

据作出处理。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分的,应先填写《行政处分意

见书》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形成《行政处分决定书》

3、关于案件审查。林政机构是林业系统法制工作机构〔按

照编委对林业局内部职能的界定〕,对全部林业行政处分案件的

违法事实、执法程序、法律适用、处分裁量等环节都要进行认真

审查,在处分前由法制工作机构在《行政处分意见书》上签署审

查意见,最大限度的减少案件过失率。

4、关于告知制度。对违法当事人决定给予行政处分的,

要在送达《行政处分决定书》的3日前,先送达《行政处分告知

书》和《行政处分听证权利告知书》〔告知听证的指行政处分个

500元以上,单位20000元以上的〕。严禁在未送达处分告知

通知书和听证告知通知书之前,先送达《行政处分决定书》。对

符合听证程序的案件,不同意只送达《行政处分告知书》,而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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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行政处分听证告知通知书》,或者只送达《行政处分听证

告知通知书》而不送达《行政处分告知书》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相对人要求听证的,要按听证会程序办理。不要求听证的,应让

当事人出具不要求听证的书面材料。

5、关于乱砍滥伐林木的材积计算。计算材积应以立木蓄

积为准,依据《山东省一元立木材积表》为计算标准,或以二元

立木材积公式进行计算。树木被拉走,无法按胸径计算材积的,

按《山东省主要树种地径一元材积表》计算〔毛白杨等杨类按黑

杨标准,除杨树之外的全部阔叶落叶树按刺槐标准〕

6、关于盗伐、滥伐树木的价值。计算木材价值应按出材

量计算XX/立方米,不按立木蓄积计算。按蓄积计算的,应乘

0.6的系数。有国家规定价格的,按国家规定价格计算;没有

国家规定价格的,按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计算;没有国家和主管

部门规定价格的,按市场价格计算;进入流通领域的,按实际销

售价格计算;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计算,

但不能以销赃价格计算。各县市区应有对不同木材的市场价风格

查表。

7、关于证据采集使用。各县市区应建立破坏森林资源应

急处理机制,林业执法人员应在接到举报的第一时间出现场,

使用照相、录象等方法取证,不得拖延或事后再行调查,导致办

案被动。对当事人拒不成认违法事实的,应注意采集证人证言等

其他证据。对当事人拒绝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的,应在询问笔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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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并证人予以证明。

8、关于法律适用。一是在行政处分决定书中应指明“违

反条款〞〔禁则〕和“处理依据条款〞〔罚则〕,以《林业行政

处分决定书》为例,“违法事实和证据〞后面写明违反了XX

法》在“根据……〞后面写明依据违法责任追究条款,两者不能

只写一种,也不能混淆使用。二是书写追究责任依据时,必须写

明违反的《XX法》第几条第几款几项(没有款、项的除外),没

有指明具体款项的处分决定,属于适用法律不清。三是对同一违

法行为,追究两个以上违法责任的,在形成法律文书时,“主责〞

与“副责〞的排列顺序,要按法律规定原文的顺序排列,不能自

行变换顺序。

9、关于案件定性。在法律文书中要对案件作出精确的定

名定性,在执法实践中,也要区别案件性质确定管辖范围。对无

证采伐买卖活立木的,活立木全部权发生了转移后,一般情况下,

应由林木全部权人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双方另有约定的,

其约定。如约定负责办理采伐许可证的一方尚未取得林木采伐许

可、另一方采伐林木的,不能因其约定而免除其滥伐的法律责任。

对于毁林案件,凡以盈利性生产活动为目的的毁林,属于林业行

政案件,由林业部门立案查处;凡以蓄意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的

毁林,属于社会治安案件,应以“毁坏公私财物罪〞或“破坏生

产经营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0、关于法律文书送达方法。应以当面送达为主,并由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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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难以当面送达的,应以挂号信邮寄送

达,并保存邮局的挂号信收据证明,登记送达的具体时间。

11关于标准行政行为。应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

感性,严肃工作纪律,除木材检查站外,禁止任何人擅自上路查

车,收缴时,必须票款别离,要求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款。

杜绝商业贿赂问题出现,防止因行政收费和行政许可决定不标

准,出现渎职案件,或被检察机关追究渎职行为。

12、私自砍伐枯立木属盗伐行为。200333日,《国

家林业局关于未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火烧枯死木〞行为定

性的复函》〔林函策字【200315号〕中指出:“根据《森林法》

的规定,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全部的零星林木

以外,凡采伐林木,包含采伐“火烧枯死木〞等因自然灾害毁损

的林木,都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的

规定进行采伐。未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而擅自采伐的,应当根据

《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分别定性为盗伐或

者滥伐林木行为。对情节显著轻微的,根据《行政处分法》的规

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分。〞

13团伙共同盗伐树木如哪里理?某县林业局破获一起盗

伐林木案件,三人共同作案,盗伐树木1.5立方米,林木价值900元,

按林木价值6倍,应予处分5400元。在实际处分时, (1)

此类案件,如果盗伐数量在2立方米以上,已经到达刑事立案起

点,但每个人的盗伐数量不到2立方米,是否移交公安机关,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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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每个人的刑事责任(2)上述个案属于2立方米以下的盗伐案件,

性质是3人共同作案,在进行行政处分时,应对每个人处分5400

元,还是每个人各处分总的三分之一?

处理结果:该案中三人没有明确的主要违法行为人,并且分赃均

等,县林业局按每人盗伐林木0.5立方米、林木价值300元,在

盗伐林木价值510倍范围内,按林木价值6倍,每人处分

1800元。应注意:一是区别责任,二是分别处分,三是各发一

份处分决定书。

14.盗伐林木在运输途中被查获可否按两种违法行为并

罚?李某既实施了盗伐林木行为,又实施了无证运输木材行为,

其行为外表看起来似乎完全符合两个行为的构成要件,已构成了

盗伐林木和无证运输木材两种违法行为。但认真分析一下,不难

看出,李某的行为虽然表现为盗伐林木和无证运输木材两种具体

行为,但无证运输行为是李某为完成其非法占有盗伐林木牟利的

目的的牵连行为,因此,对李应认定为一种违法行为——盗伐林

木行为。李某的行为在形式上虽然表现为盗伐和无证运输木材两

个违法行为,但是这两个行为不是单独存在,而是表现在时间上

的一致性和违法行为上的连续性。二者的发生存在着目的行为与

手段行为的牵连关系,即李某盗伐林木的目的是非法占有所盗林

木变卖挣钱,这是实施违法行为的主要动机;无证运输木材是为

了完成“非法占有〞这个目的的手段和过程的连续,而且两种违

法行为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因此,对李某应按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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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行为——盗伐林木予以处分,而不能按盗伐林木和违法运输木

材两种行为并罚。

15、盗挖苗木是行政案件还是治安案件

某苗圃内的树苗连续在夜间被人盗挖,户主到当地公安派

出所举报,派出所人员在夜间埋伏苗圃,将盗挖苗木者抓获。在

商量如哪里理时,派出所到林业局协商案件管辖机关,有人认为

盗伐的标的物是苗木,应由林业主管部门处理,有人认为这是盗

窃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管辖。

一是苗木是否等同幼树。按照国家林业局 公安部《关于

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盗伐幼树

100株以上为林业刑事案件,100株以下为林业行政案件,如果

盗伐的苗木按幼树计算,100株是区别林业行政案件和林业刑事

案件的界限,但苗木是在苗圃中培养繁殖的种苗,幼树是新栽植

的幼龄树木,两者指向的标的范围不同,苗木不能等同与幼树。

伐幼树要批准,挖苗木不必经批准。偷幼树侵犯了财产权和林业

治理制度,偷苗木仅侵犯财产权。

二是林业行政案件还是林业治安案件。根据国家林业局、

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

定:“盗窃案件中,盗窃国家、集体、他人全部并已经伐倒的树

木、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以谋取经济利

益为目的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以及盗窃

国家重点爱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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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案件,问题是上述规定的“采种〞是否包含苗木,根据《种子

法》的规定:“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

者繁殖材料,包含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业苗木属于种子范畴,所以盗挖苗木是一种盗窃行为,属于林业

治安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管辖。

16、村干部未按程序决策,应承当法律责任。按照《村民

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涉及村民利益的以下事项,村民委员会

必须提请村民会议商量决定,方可办理:〔一〕乡统筹的收缴方

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

标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办学校、村建

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五〕村集体经济工程的立

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六〕村民的承包

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

民会议商量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按照规定,村集体

采伐林木应召开村民会议商量决定,但村委干部却违反规定,

自决定采伐林木,并且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前提下,便组

织采伐作业,由此造成滥伐,其后果应由违反程序、错误决策的

村委干部承当,不应由全体村民补种树木和缴纳。

17、按法院的判决书采伐林木,算不算滥伐?〔一〕、法

院管辖范围。法院判决以实物折抵无疑是也正确的,但判决书中

判令将林木采伐以其变现的形式折抵他人欠款的做法却超出了

司法管辖的范围,属于不当行使司法权。〔二〕关于林木采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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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权问题,林木采伐的审批是一种行政治理权,一般情况下〔依

法〕只能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来行使。

18、关于根本农田植树被砍伐的问题。一,土地治理法有

禁则无罚则。二,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不是行政执法主体。三,栽

前和植后的法律适用不同。四,任何人砍伐根本农田树木,必须

到林业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19、采伐经济林该如哪里理?〔一〕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

地和房前屋后个人全部的零星林木外,凡采伐林木,都必须申请

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对于凭证

采伐的范围,法律并未按将经济林排解在外,即经济林也应凭证

采伐。〔二〕对盗伐、滥伐、成心毁坏的林木,无法测定材积,

又不是幼树的,按照幼树株数计算。〔三〕经济林未进入盛果期

的,按照幼树计算,进入盛果期的,按当年或上一年果品产量和

市场价格计算。

20房前屋后的林木如何界定?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在

答复内蒙古林业厅的意见中对《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房

前屋后个人全部的零星林木〞中的“房前屋后〞的具体范围进行

了解释。“房前屋后〞的具体范围一般是指农村居民宅基地的范

围,亦即房产治理部门颁发房产证的认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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