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那
么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是如何分割的呢?下⾯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到您!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呢?关于这个问题分为以下⼏种情况:
(⼀)新婚姻法规定,⼀⽅赠与另⼀⽅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约定将⼀⽅所有的房产赠与另⼀⽅,赠与⽅在
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请求判令继续履⾏的,⼈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百⼋⼗六条的规定处
理。
此时,如果⼀⽅赠与另⼀⽅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
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不予分割。
(⼆)新婚姻法规定,⼀⽅⽗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母出资为⼦⼥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名下的,可按照
婚姻法第⼗⼋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的个⼈财产。
此时,婚后⼀⽅⽗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名下的,是对⾃⼰⼦⼥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
⼀⽅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个⼈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规定,双⽅⽗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按照
各⾃⽗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条夫妻⼀⽅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财产⽀付⾸付款并在银⾏贷款,婚后⽤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付款⽀付⽅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
的,⼈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的个⼈债务。双⽅婚后共同还贷⽀
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九条第⼀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对另⼀⽅进
⾏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也属于夫妻⼀⽅个⼈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规定,以⽗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
屋,产权登记在⼀⽅⽗母名下,离婚时另⼀⽅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分割的,⼈民法院不予⽀持。购买
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共同财产以⽗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母名下的,房⼦的产权属于⽗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
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新婚姻法规定,以按揭贷款的⽅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是以共同收⼊来偿还银⾏贷款本
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产、⽣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
(⼆)》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民
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使⽤。”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是在婚
前,夫妻⼀⽅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肯定是夫妻⼀⽅婚前个⼈财产。⼆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
由双⽅共同⽀付的,应当归属于双⽅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资、奖⾦;
2.⽣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个⼈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
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就是店铺⼩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店铺进⾏咨询。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
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进
⾏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婚姻家庭律师#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17:32: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7/10697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