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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会计经验】增值税13个“节点”被接牢
12月中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
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以下简称“165号文件”),对
现行增值税法规政策中的代销货物、运输发票抵扣、纳税人代行
政部门收取的费用等13个问题如何征缴增值税进行了明确界
定,引起广泛关注。税务中介行业对税收法规的变化非常敏感,
他们在第一时间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增值税就像一个链条,由很多环节环环相扣组成。一个节点出
问题,就会影响整个链条的质量。我国经济生活的发展,对现行
增值税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165号文件一次性对13个节点进
行了明确,方便了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非常好。”北京致通
振业税收筹划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李记有对165号文件如此评
价。
北京华瑞天合税务咨询有限公司在文件发布后就深入系统地解
读了165号文件。该公司总经理李小第认为,增值税是我国第一
大税种,目前该税种的征纳主要根据10多年前发布的《增值税
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若干规范性文件。由于经济活动
的多样性、复杂性,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加之征纳双方对
政策的理解不一致,在实际征管工作中难免出现不易把握或把握
不准的现象,需要有关部门不断对新出现的问题予以明确和规
范。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行政许可法》的深入实施,财税部
门加快了税收法规的废、改、立进程,组织财税系统的精兵强将,
对现行的税收法规进行了多次梳理。根据梳理的情况,逐步出台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16:44: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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