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总则
第一条 背景
公司于日前实施之薪资制度,其职等职级、薪资结构等到目前为止已作了部分或
重大调整,工薪福利参照标准不明确,因无绩效薪资部分,不能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
第二条 目的
本着劳酬合理、有据可依的原则,结合经营实绩制订本制度和薪资标准,给予员
工相应合理的待遇,籍此推动员工进步与企业共同成长;
组织架构设计
经营政策
第三条 薪资制订程序
一 薪资制订程序图
二 薪资制订程序说明
依不同职位及部门制
1.依照经营政策进行组织架构设计,是确定薪资制度的第一步;
订权责范围
岗位描述制订
部门职能制订
依不同功能部门制订
责任工作
2.制订部门职能、岗位描述,以便进行职位分等;
制订职位分等
3.在职位分等之基础上,依激励制约原则,进行薪资结构设计及薪资标准制订;
/
职称 职等制订
4.实施薪资制度过程中,进行有效控制;
薪资结构制订
第二章 职等划分及核定
依激励及制约原则制
订薪资构成项目
第四条 职等职级与职位别
一职位别
薪资水准制订
二职等职级
● 效益原则
● 合理原则
● 成本原则
公司的职位别分为:主管位、技能位、职员位;
● 分享原则
实施方法制订
公司的职等依不同职位类别最高分为四等,最高等为一等;其中一等分二级,其余职等
分二至四级,每一职级分为A、B、C三薪点;
执行及控制
主管位分四等:
A. 一等主管位:总经理/执行总经理
B. 二等主管位:副总/总监、项目总经理
C. 三等主管位:部门经理/独立分公司经理
D. 四等主管位:职能部主管、业务部经理、各级执行、运作部主管
技能位分四等:
A. 一等技能位:高级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高级学位、管理人员
B. 二等技能位:工程师、会计师、审计师、相等级技术管理人员
C. 三等技能位:助理工程师、会计师、相等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D. 四等技能位:技术员、技术工、各专业资格技能人员含行业内定技能
职员位分四等:
A、一等职员位:总经理助理、公司级项目经理
B、二等职员位:总经理/副总经理秘助、大部经理助理、专职主管、客户经理
C、三等职员位:业助、文秘、专职助理、客户专员
D、四等职员位:文员、统计员、办事员、操作员、业务员、保安员
第五条 职等划分及工资级数核定
一职等之划分根据其学历、工作年限、岗位职责、专职工作经验及相关经验等来进
行划分;公司之职等评定,依照职等评定标准表执行;
二职等评定标准
职位 职等 职等标准
主 一等 1、负责全公司经营方针的规划及全面工作的公司最高层管理者;
管 2、具有高度敬业精神及坚韧不拔的毅力;
位 3、具非常广泛的学识和经历及掌控全局的应变能力;
二等 1、负责企管职能、系统管理或担任专业化业务管理的高层管理人员;
2、具高度的专业学问及较丰富的工作阅历和实践经验;
3、参与经营规划,具企划、组织、经营管理及应变能力;
4、相关工作经验八年以上;
三等 1、具有大学或大专毕业程度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经历,负责部门的目标设定及
目标达成的全过程管理;
2、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
3、具应变能力能独立解决部门内具有难度的工作及人员管理;
四等 1、具备相当于中专程度及以上的专业基础知识;
2、在上司的组织领导下,指导下属按技工等级规定实施目标达成;
3、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
4、具有一定的理解和执行判断能力;
技 一等 1、具有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十年,有较高的技术判定和裁决能力,本
能 行业及相关专业学识丰富;
位 2、负责产品开发等项目立项、研究审核等工作,并能组织策划相关研发工
作;
3、参与经营规划,能独立解决重点技术疑难问题,擅长技术引进和应用研究
工作;
二等
1、具有中级职称,专业要求较强,有五年以上专职经验;
2、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同等操作能力;
3、独立负责专职技术管理及研发,解决一般技术疑难问题、学习理解力较
强;
三等 1、具初级职称,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毕业,专业工作经验五年以上,有独立操作
经验、一般技术问题处理能力较强;
四等 中专高中以上,从事本行业工作连续三年以上,具专业特殊技能资格,操作技
能水平及专业知识本企业先进;
职 1、 较丰富专业学识和三年以上连续经历,参与高层次的规划、立项等工作
员 2、 具卓越的出谋划策之能力,善于协调和配合;
位 3、 独立担当公司级开发管理之工程项目;
二等
一等
1、领悟性好,文字编辑及业务处理能力较强;
2、行政办公,经营业务等相关工作知识较全面,擅长配合支持性的工作;
3、大学专科毕业程度,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
三等
1、 任本部门范围内的日常操作性工作,具有中专以上毕业程度的知识
及经历,工作经验一年以上操作技能熟练;
2、 工作专注,重视结果和信息反馈传递,求知学习度好;
四等 1、从事一般性作业,具初高中毕业知识及一定的作业经验,工作态度良好,学
习领悟较强,工作准确度好;
三 职等职级核定
1、新入职各等职位人员,原则上均自该职位职等第一级起薪,但有下列情形之
一者,需提高其薪级一到二级;
A.其所具工作经验,已超过该等所需专业3年以上;
B.其所具能力特别优异,且为本公司甚难罗致之人才;
2、新入职人员,薪资等级核准依以下办理:
2.1、职员位之等位由人力资源部薪资专员依规定办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及分管
负责人审核及批准;
2.2、其余职等以上之人员,由人力部经理或分管总经理预核后,报薪酬评审组评
审通过,报总经理批准;
3、新入职职员未具专业技术资格,虽在专业技术部门工作,仍按照一般职员核
薪;
4、各部门新进职员位四等职员工到职后,各部主管于每月1日到8日期间将新
进人员月工作小结及部门评核意见,连同个人资料送交人力资源部,以便审查;
4.1试用期满需转正时,用人部门需将转正考试记录、结果于每月1日到8日期
间送交人力资源部;
4、 除普通员工之外,其它职员的职等职级核定由人力资源部于每月8
日到12日期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月度评核,并于15日前将评核结果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 薪资结构
第六条 本公司之薪资结构分为
A 基本薪 B 福利津贴 C 绩效奖金 D 特殊规定的薪资
一 基本薪拟定
1.依部门职能、岗位描述之内容规定给付范围;
2.每年7月由总经理决定是否作出调整;
3.调整依据:同类型企业的综合标准,周边企业的工资水平,本企业经营绩效;
二 福利津贴
1.职务津贴:企业内部之管理人员或特殊岗位如外勤岗位之人员,公司依不同职务,
给予不同津贴;
2.住房津贴:依不同职位职等,给予不同住房津贴及住宿配置标准及面积;
3.值班津贴:办公室周日值班所给予之津贴;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值
班,不享有值班津贴;
4.技术津贴: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职员所享有之津贴;
5.话费额度:相关职员因业务往来需发生一定话费,额度话费之内由公司承担,超
过额度,自行承担;
6.伙食津贴:根据不同职等之工作用餐标准实行伙食津贴,未出勤之日无津贴;
7.工龄金:公司不同职等之职员为企业服务之年资,享有相应之工龄金;
8、保险金:政府规定之工伤、养老、医疗等保险购买支出,标准以职位不同而定;
9、交通津贴依据:
①人员居住地理及人才需求;
②外勤作业工作特性的费用需要,而确定津贴支付或报销;
第七条 薪资结构表
薪资结构表
分 类 项 目 适用人员 基准依据
基本薪 日/月薪金 全体员工 薪资基准表
职位津贴 主管位、职员位 薪资基准表
住房津贴 全体员工 薪资基准表
福
利
津
贴
技术津贴 薪资基准表
伙食津贴 全体员工 薪资基准表
保险 合同期员工 薪资基准表
工龄金 合同期全体员工 薪资基准表
奖
金
佣奖 绩效佣金 营销系统营销人员
全勤奖金 三、四合同期职员工 专项规定
目标绩效奖 合同期全体员工
值班津贴 值班人员 专项管理规定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具
技术职称资格人员
薪资基准及绩效考评制度
营销部业薪、佣、标准
第八条 加班费/津贴
1、计时制:加班费适用于职员位之三、四等职员工,包括技能位三等职员,不列入
薪资结构,但会在工资表中体现;
2、职员三等按作业性质核发固定加班津贴;
3、职员四等按超劳动工时制度部分核发,按1:1,1:1.2,1:1.5不等,区别不同,岗
位性质;
4、国家法定假日安排上班,按2倍于时薪资计算;加点若未满30分钟,则不予计算加
班费;
5、三等以上职员加点超时或法定节假日工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计件制:无按此例核发加班费,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超时工作核发超时津贴、
加点津贴标准按实际情况制定;
第九条 全勤奖
三、四等职员年度内无未守时及缺勤,享有公司给予之全勤奖;
第十条 目标绩效奖
在公司目标管理体系中,个人目标达成状况与其个人目标绩效奖相挂钩;依照不
同岗位及职位,个人目标绩效奖占工资总额的10%-30%不等;具体参照级效考评管理
办法;
第十一条 佣奖提成
营销各部业务人员从应收帐款率、呆坏帐额、目标达成率三方面进行考核,达
到相关指标予以提成,具体参照营销部业薪、佣、奖之标准;
第四章 薪资计算
第十二条 本公司职员工的薪资计算方法如下:
1.基本工资计算:基本工资计算期间为上月1日到上月月底;依出勤日计算、含公
假
2.津贴工资计算:各项津贴计算期间为上月1日到上月月底;依出勤日计算、含公
假
3.按工时支付工资的普通员工:小时工资率×实际出勤总时数+加班津贴+其它有关
津贴+月度、季度绩效工资
4.按计件支付工资的普通员工:对作业人员工资的计算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
计件制的方式,把每位员工的工作件数作为工资给付的标准,其计算方式如下:
生产件数×每件产品的工资价格+其它津贴夜班津贴等+勤工绩效奖
注:计件工资中每件产品的工资价格的计算标准另行规定,每半年一次修正并公布;
第十三条 薪金扣除事项
(一)个人所得调节税: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二)社保金:个人负担部分按政策及公司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三)该月应偿还向公司借支款项、预支工资等;
(四)缺勤工资扣除;
(五)及赔偿费
(六)押金/培训费;
第十四条 薪资计算
月薪制员工工资计算期间,如中途发生有关员工加薪、降薪等情况时,该月份
的工资依下列公式按日计算:
第十五条 缺勤工资扣除
工资计算期间,如发生缺勤情况时,依下列公式计算缺勤工资额,并从该月工资
中直接扣除:
第十六条 下列特别休假及特别情形,支付休假薪资及补助费,第6种情况支付基本薪,
三天以上核发补助工资,其它情况按日工资率全额支付:
1.年度带薪休假;
2.公司集会或教育训练包括外部训练;
3.法定节假日;
4.行使公民选举权时;
5.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参加重要社团活动并获得批准;
6.因公司内部作业停顿或其它意外情形,停产休息;
第十七条 工资结算若有元以下尾数产生时,则一律舍去不计;
第十八条 新入职员工培训见习期、辞离按以下规定计算:
1.四等职员位新入职之普通员工,培训期为3天,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离职不核发薪
资;
2.四等主管位及二、三等职员位,培训期见习期为5天,五天以上、七天以下辞离职
不核发薪金;
3.二等及三等主管位新入职之职员,培训期见习期七天,十天以下辞离职不发薪
资;
4.其它新入职之职员,培训期为4天,七天以内辞离职不核发薪资;
5、培训、见习期以实际考勤日计算;
6、培训见习期工资按试用期日/时薪的50%计算核发;
7、特别需求的专业人才培训见习期薪资以总经理批准为定;
8、试用期内员工,月度评核连续两月低于65分,按10~30%核减基薪或辞退;
9、试用期员工月度评核连续两月高于80分,培训见习期薪资按80%核发以作奖励;
第五章 薪资发放
第十九条 薪资发放时间
薪资发放时间为每月20日 – 25日;
第二十条 薪资发放依据
员工薪资是以社会经济水平、公司经济能力、物价指数变化以及本人的工作能力、
经验、贡献等作为发放依据;
第二十一条 薪资支付方式
一 新入职之员工,第一个月薪资支付是以现金形式,由财务部的经办人发放给本人;
二 除第一种情况外,公司所有员工之薪资支付均由公司指定银行,并将员工工资汇入
员工银行帐户内;
第二十二条 紧急薪资支付
凡符合下列各项规定者,由员工或其亲属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并于申请后一周
内给付已出勤的工资;
1.本人死亡;
2.被解雇或离职时;
3.员工或其亲属患病、死亡或遭意外灾害时;
4.其它公司认可的事由;
第二十三条 特殊机要岗位和公司高管层离职须予离职三十天后结算工资;
第二十四条 提成及年薪制职员津贴工资、效益考核工资支付方式
1、年薪制职员范围:一、二、三等主管位职员;一等技能位及一等职员位职员;
2、年薪制职员其津贴工资及效益考核工资给付:每年一、四、七、十月分四次于
该
月月初1日 – 5日支付;
3、营销人员提成工资支付方式:20日支付基本薪,月度30日—下月5日支付佣金和
绩效薪,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 薪资误发处理
1.员工薪金虚报、怠于申报及误算时的多领,必须在发现后立即偿还;
2.因误算而给付的薪金,公司在支付后一个月内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第六章 调薪
第二十六条 公司原则上以业绩及营业增长比例作为调薪的依据,每年6月31前经公
司正式聘用的工作期满6个月的在职员工都具有调薪资格;
第二十七条 以下情况可进行调薪:
A、 用期满合格后转正调薪;
B、 年度调薪:公司将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并参照同类型企业的综合标准,
由总经理决定调薪的幅度,并在每年7月1日起予以实施;
C、 调职、晋升调薪及机动调薪;
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在调薪范围内:
1.停职达三个月以上者;
2.调薪当月正办理离职手续者;
3.签订聘用合同后,服务年资未满6个月者;
4.受记过处分者;
第二十九条 服务年资未满6个月的在职员工,若工作期间表现优异,并对公司作出卓
越贡献的,经直属主管呈报总经理批准,亦可准予调薪;
第三十条工作异动岗位变更薪资规定:
1、员工工作异动,高薪岗位调至低薪岗位,保留其原有薪资水平壹个月;
2、因工作需要调换岗位由人力部呈报总经理批准,可保留工资叁个月;
3、员工晋升及调换工作,低薪级调至高薪级岗位,原有薪资水平,移动后三个月内
不调,经人力部申报可增加职位津贴及相应福利标准;
4、员工薪资确定:因工作需要发生的增加支出费用津贴,如通信、交通、误餐等,
由工作委派单位主管审核经人力部核准后予以报销;
第七章 制度执行事项说明
第三十一条 相关表单编制、审核说明
一 核薪/调薪通知单呈报责任
1.试用期满职员工转正,逾期未送交核薪/调薪通知单之责任部门,由人力资源部提
报总经理,对该责任部门主管予以警告之处分;
2.职等职级核定,如人力资源部逾期未呈报,由总经理对人力资源部主管/经理予以
警告处分;
二 员工工资表编制及呈报责任
1.员工工资表在每月12日前由人力资源部编制,财务部审核,于每月15日前报总
经理批准;逾期未编或未审,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处当月职务薪资减半之处分
批准 审核
编制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16:43: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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