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具体怎样划分

更新时间:2024-11-06 09:34:42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在线英语英语)

交通事故责任具体怎样划分

交通事故会造成受害者⽣命财产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当事⼈往往需要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相应的承担。复杂交

通事故中受害⼈⾏为往往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故同样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下⾯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有关交

通事故责任具体怎样划分的相关资料。以供⼤家阅读,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的⾏为对

发⽣交通事故所起的作⽤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的责任:

()因⼀⽅当事⼈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承担全部责任;当事⼈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

责任;

()因两⽅或者两⽅以上当事⼈的过错发⽣交通事故的,根据其⾏为对事故发⽣的作⽤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

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均⽆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均⽆责任;⼀⽅当事⼈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

⽆责任。

()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公安机关并不是对每个在道路交通中发⽣的⼈⾝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故都能够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出于种种

主、客观因素的制约,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任何⼀⽅当事⼈的违法⾏为时,则对任何⼀⽅当事⼈均不认定其负交

通事故责任。

对于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适⽤必须严格加以限制。⾸先对于应当适⽤推之责任的案件,不能适⽤不认定交通事

故责任。其次,事故发⽣后,公安机关应尽⼀切可能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发⽣的原因,确认当事⼈的违法⾏为。只有

当确实不能确认任何⼀⽅当事⼈的违法⾏为时,才能不认定当事⼈的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推定。

交通事故责任推定,是公安机关在当事⼈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以及有条件报案⽽未报案或

者未及时报案。致使⽆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对当求⼈应负何种交通事故责任的推定⾏为。

责任推定的前提不是基于当事⼈在事故发⽣前的违法⾏为,⽽是基于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当事

⼈在事故发⽣后的⾏为与条件,即逃逸⾏为,故意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为,以及有条件报案⽽未报案或

者未及时报案⾏为。但是并不是凡当事⼈具备上述⾏为即对其交通事故责任进⾏推定。如果当事⼈虽有以上⾏为,交

通事故责任仍能够认定的还应当予以认定,只有具备因上述⾏为致使公安机关⽆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才适⽤交通

事故责任推定。

当事⼈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法认定的,推定其负全部责任。当事⼈⼀⽅

有条件报案⽽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法认定的,推定其负全部责任。当事⼈各⽅有条件报案⽽均

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法认定的,推定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机动车、⾏⼈发⽣交通事故

的,应推定机动车⽅负主要责任,⾮机动车、⾏⼈⽅负次要责任。

()模糊责任。

⽆论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是交通事故责任推定,公安机关对当事⼈所负事故责任都是加以具体确认的。但

是,在交通事故处理实践中,还存在着⼀种当事⼈的部分违法⾏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部分违法⾏为由于证

据不⾜⽆法确认的情况。在当事⼈部分违法⾏为由于证据不⾜⽆法确认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地否认该违法⾏为存在。

因为该违法⾏为的存在可能会使当事各⽅承担的事故责任发⽣变化,这样否认该违法⾏为的存在就会产⽣纠纷。于是

在上述情况下,就应当不具体认定当事各⽅应负的交通事故责任,⽽对当事各⽅承担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模糊

定。

这⼀模糊责任的概念,就是当事各⽅都负有交通事故责任。这⼀概念是从当事⼈有违法⾏为,其违法⾏为与

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合乎逻辑地得出的。公安机关在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判断当事⼈有

的违法⾏为存在且与事故有因果关系,⼜缺乏充分的证据对有的违法⾏为加以确认时,即可对当事⼈作出负有交通

事故责任的认定。这样当事⼈承担的具体责任量是模糊的,⽽应当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这⼀质的规定则是明确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同样⼀起交通事故,过去在划分各⽅责任时可能会有不同的结论。今后,这样的情况将不会再出现,《宁波市道

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将于元旦起正式实施。

《规则》明确了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应以交通过错⾏为的危险性和

避险的可能性为标准确定事故责任;机动车与⾏⼈之间、⾮机动车与⾏⼈之间的交通事故应以车让⼈、车辆确保⾏⼈安

全的原则确定事故责任。

其中,车让⼈的原则以车⽅对⾏⼈动态的注意程度和遇到险情采取的避让措施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为评判标

准。过去在实践中,交警在确定交通事故当事⼈责任时,只能通过对案情的分析,对当事⼈⾏为在发⽣交通事故中所

起作⽤和过错的严重程度作出判断。这种分析和判断,由于没有统⼀的评判标准,往往对同⼀起交通事故,会得出不

同的结论。⽽《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的出台,为交通事故认定提供了明确标准。

以上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责任具体怎样划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的划分⼀般应

该按照法律中所规定事项进⾏。需要先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然后再进⾏后⾯的操作。⼀般是由交警部门进⾏调

解。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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