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法通关笔记十七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真题+解析(100-106)

更新时间:2024-11-06 16:34:17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decode)

2019年刑法通关笔记第十七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犯罪真题+解析(100-106

1.13-02-13

(单选题)甲向乙借款50万元注册成立A公司,乙与甲约定在A公司取

得营业执照的第二天,乙的B公司向A公司借款50万元。A公司取得营

业执照后,由甲经手将A公司50万元借给B公司。关于甲的行为性质,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虚报注册资本罪

B.虚假出资罪

C.抽逃出资罪

D.无罪

【参考答案】D

【考点】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解析】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

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案中,甲不存在使用

虚明文件或者其他欺诈手段的行为,故不成立虚报注册资本罪。A

项说法错误。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

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

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案中,甲实际上已经出

资,不存在虚假出资的行为;成立公司之后,甲将公司资金借给其他公司

的行为也不属于抽逃出资的行为。故甲的行为不成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罪。BC选项说法错误。

本案中,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由甲经手将A公司50万元借给B

司,这一行为并没导致公司资金丧失。实际上,该行为不过是单位向单位

借款的行为,不成立抽逃出资罪,也不构成挪用资金罪等,属于无罪行

为。D选项说法正确。

【注意】按照《公司法》最新规定,只有涉及注册资本采取实缴登记制的

公司,才有可能成立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综上所述,本题选择D项。

2.14-02-14

(单选题)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

误的?

A.采用运输方式将大量运到国外的,应以走私罪定罪量刑

B.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借贷,情节严重的,触犯强迫交易罪

C.未经批准,擅自发行、销售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D.为项目筹集资金,向亲戚宣称有高息理财产品,以委托理财方式吸收10

名亲戚300万元资金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参考答案】D

【考点】走私罪、强迫交易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解析】

A项:将大量跨境运输的行为构成运输罪与走私罪的想象竞

合犯,应从一重罪处断,即应当认定为走私罪。A选项说法正确。

B项:根据20144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

律问题的批复》,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借贷,属于《刑法》第226

条第2款规定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

罪论处。B选项说法正确。

C项:根据20055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未经国家批

准擅自发行、销售,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第4款的规

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C选项说法正确。

D项:根据20101213日《关于审理刑事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

相吸收公众存款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

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

公众存款。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选择D

3.15-02-61

(多选题)下列哪些行为(不考虑数量),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

处?

A.将白银从走私进入中国境内

B.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旧机动车

C.走私淫秽物品,有传播目的但无牟利目的

D.走私无法组装并使用(不属于废物)的弹头、弹壳

【参考答案】AD

【考点】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走私普通货

物、物品罪;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淫秽物品罪

【解析】

走私有两种含义:一是针对国家允许进口的物品,偷逃海关关税而进

口。对此的罪名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该罪实际上是海关领域的逃税

罪;二是针对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违反海关制度实施进出口。对此,

有个一般的兜底罪名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还有八个具

体的罪名,如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等。

A项:根据《刑法》第151条第2款,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黄金、白银和

其他贵重金属的,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这意味着将黄金、白银和其他贵

重金属走私进境而不是出境的,不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但这并不意味着

该行为无罪;此时,可将黄金、白银等贵重金属评价为普通货物、物

,对此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

B项:按照《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第(六)项的规定,走私旧机动车、切割车、旧机电产品或者其他禁止进

出口的货物、物品的,以《刑法》第151条第3款,即走私国家禁止进出

口的货物、物品罪论处。根据《刑法》第151条第3款,走私珍稀植物及

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

的货物、物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旧机动车的,应以走私国家禁止

进出口的货物罪论处,而不能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

C项:根据《刑法》第152条第1款,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

物品的,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无论是具有传播目的或者具有牟利目的

(择一关系),都成立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淫秽物品,有传播目的但无

牟利目的的,应以走私淫秽物品罪论处。

D项:根据《刑法》第151条第1款,走私武器、弹药的,构成走私武

器、弹药罪。如果走私的是无法组装并使用的弹头、弹壳,由于弹头、弹

壳无法发挥其作为武器的性能,故不属于走私武器、弹药罪的犯罪对象。

20148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走私报废或者无法组装并使用

的各种弹药的弹头、弹壳,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53条,以走私普通

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属于废物的,依照《刑法》第152条第2款,以

走私废物罪定罪处罚,走私无法组装并使用(不属于废物)的弹头、弹

壳,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即(1)走私无法组装并使用但又

不属于废物的弹头、弹壳的,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2)如果经

鉴定属于废物的,成立走私废物罪;(3)如果走私能够组装并使用的弹

头、弹壳的,成立走私弹药罪。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D

4.16-02-57

(多选题)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既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同时又生产、销售假

药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B.乙为提高猪肉的瘦肉率,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由于生猪本身不是食

品,故乙不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C.丙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饼干,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但销售金

额仅有500元。对丙应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论处

D.丁明知香肠不符合安全标准,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患,但误以为没有

毒害而销售,事实上香肠中掺有有毒的非食品原料。对丁应以销售不符合

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论处

【参考答案】ACD

【考点】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

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解析】

A项:甲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构成生产、销售劣

药罪;甲还生产、销售假药,又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题目使用了

…………”的表述,表明存在两个行为,故不属于想象竞合犯的情

形。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是两个不同的犯罪,对此应当

数罪并罚。A选项正确。

B项:生猪、活鸡、鱼被人类食用,属于食品。不能认为食品必须是无生

命的物品。20135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

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在食

用农产品的养殖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

有害物质的,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据此,乙为提高猪肉的瘦肉

率,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的,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据此,B

项错误。

C项:丙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饼干,足以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构成销售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成立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没有销售

金额的要求。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如果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

的,该行为还同时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但在C选项中,销售金额

仅有500元,故对丙的行为只能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论处。C

选项正确。

D项:丁虽然认识到销售的香肠不符合安全标准,但并未认识到其所销售

的香肠中掺有有毒的非食品原料,主观上缺乏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

罪故意,故其不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在客观上,丁销售了

有毒、有害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也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在主观

上,丁明知香肠不符合安全标准,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患;丁的行为符

合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犯罪构成,应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食品罪论处。D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5.17-02-14

(单选题)关于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

A.与银行工作人员相勾结,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骗取银行巨额存款

的,只能构成票据罪,不构成金融凭证罪

B.单位以非法占有目的骗取银行贷款的,不能以贷款罪追究单位的

刑事责任,但可以该罪追究策划人员的刑事责任

C.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制造自己意外受重伤假象,骗取保险公司巨额保

险金的,仅构成保险罪,不构成合同罪

D.签订合同时并无非法占有目的,履行合同过程中才产生非法占有目

的,后收受被害人货款逃匿的,不构成合同罪

【参考答案】B

【考点】票据罪、金融凭证罪、贷款罪、保险罪、合同

【解析】

《刑法》第194条第1款规定的是票据罪,第2款规定的是金融凭证

罪。两罪的区别在于犯罪工具。票据罪使用的是汇票、本票、支

票。金融凭证罪使用的是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

银行结算凭证。与银行工作人员相勾结,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骗取银行

巨额存款的,只能构成金融凭证罪,而不构成票据罪。A项错

误。

贷款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诈方法,银行或者其他

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如果单位

实施贷款行为的,应追究单位内相关自然人个人的贷款罪的刑事

责任,而非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

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B项中,甲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项目,骗

取银行贷款的,由于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应当追究单位贷款罪的刑事责

任,因此,自然不能以贷款罪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但是能够以贷款

罪追究组织、策划、实施贷款行为的自然人的刑事责任。B项正

确。

根据《刑法》第198条的规定,保险罪的行为方式如下:(1)投保

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

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

的;(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

保险金的;(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

保险金的;(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

病,骗取保险金的。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制造自己意外受重伤假象,骗

取保险公司巨额保险金,属于上述第3种情形,构成保险罪,当无

疑问。刑法规定的各种金融罪,大多会利用经济合同的形式,如保险

罪事实上就利用了保险合同,贷款罪事实上就利用了贷款合同。

换言之,各种金融罪与合同罪之间,实际上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

法条竞合关系。因此,在发生法条竞合时,应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

则,以金融罪的罪名论处。可见,本案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制造

自己意外受重伤假象,骗取保险公司巨额保险金的行为,既触犯了保险

罪,也触犯了合同罪,只不过适用特别法,最终成立保险罪

而已。故C项的表述错误,不当选。

合同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

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24

条,该罪的行为方式主要包括:(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假冒他人名义签

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的方

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

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

方当事人财物的。后收受被害人货款逃匿的的表述,符合上述第(4

种行为方式。该罪的成立要求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该目的既可以存

在于签订合同时,也可以存在于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但非法占有目的必须

存在于行为时。本案中的非法占有目的虽然未产生于合同签订时,但

产生于合同履行时,符合该罪的主观要件。故D项成立合同罪,不当

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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