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规定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
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2劳动合同法
社保缴纳规定,更多劳动合同法介绍可点击“劳动合同”查看。
2022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规定
劳动法关于社保缴纳的规定如下: 1、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按上一
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上一年度不足12个月的,采用实际月平均数。
对于新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支付基数不得低于去年全省平均工资的
60%,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养老保险缴费率
为28%:企业为20%,个人为8%,医疗保险为10%:企业为8%,
个人为2%,失业保险为3%:企业为2%,个人为1%。工伤、生育保
险由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足额缴纳。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由企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人员按社会保障规定享受医疗
保险、工伤待遇和生育待遇,享受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缴费年限超
过十五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有权领取退休工资,享受
退休医疗保险。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不给交社保的,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
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
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
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劳动合同约定管辖有效吗
不一定。
双方是否可以就案件管辖法院进行约定,劳动合同中如果出现约
定管辖的条款,其效力应如何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
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
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
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可见,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
纷可以适用约定管辖,劳动合同虽然具备一般合同的表象性特征,但
约定管辖造成劳动者诉讼明显不便利的情况下,不应适用约定管辖。
普通民事合同体现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签
订合同时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形成合意再签订合同,而劳动合
同通常是格式合同,实践中大多数用人单位不会与劳动者就合同条款
进行协商,劳动者很难就格式条款进行变更。
劳动合同
甲方( 工会或员工代表 ) 乙方( 企业 )
员工人数 : 人 企业性质 :
协商首席代表 : 协商首席代表 :
姓名 : 姓名 :
职务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协商代表人数 : 协商代表人数 :
代表产生方式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
增强合作共事 , 促进企业发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
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深圳市有关
法规,规章 , 经协商一致 , 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 , 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
作.本合同由工会 ( 员工代表 ) 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
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五条 本合同依法生效后 , 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劳动合同
第六条 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
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本集
体合同的规定.
第八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员工提出
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
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员工约定的劳动
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
议的,企业与员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第十一条 企业或者员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 , 给对方造成损害
或损失的 , 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章 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本企业实行 工资制度.
第十三条 本企业实行 工资支付形式.
第十四条 本企业员工月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
工资.
第十五条 本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
发放约定日为每月 日(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
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
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六条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 为基数.
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
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 员工病假,非因工负伤的工资支付办法
第十八条 员工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期的工资支付办法
第十九条 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
第二十条 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
员工工资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 %.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条 本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按下列条件,标准处理相关事
宜 :
( 一 ) 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保
证员工每周休息 日;
( 二 ) 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 , 特殊工种特殊情况的安排 : .
第二十二条 本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 , 严格按
《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并依下列要求处理相关事宜 :
( 一 ) 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点理由 , 确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数 ;
( 二 ) 与甲方或参与加班的员工协商 ;
( 三 ) 乙方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不超过《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甲方和员工应当给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员工依法享受的带薪休假以及本集体合同约定的其他
假期 : .
第五章 保险福利
第二十四条 企业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员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
待遇.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效益情况 , 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
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企业根据经济效益情况 , 逐步发展并改善员工的文娱
设施, 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
第六章 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二十七条 企业依照法律, 法规及规章 , 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
任制.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
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十九条 企业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
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 企业对在 工种(岗位)的员工定期作专项体检.
第三十一条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 , 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
规程.
第三十二条 对于危害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 , 工会有权
代表或支持员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条 发生员工伤亡事故 , 或出现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劳动
安全的重大事故 , 企业应当及时处理 , 并在24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
告.
第七章 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四条 企业禁止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
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
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十六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
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
员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三十七条 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
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三十九条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 , 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 , 制订培
训计划.员工必须接受职业培训 , 提高劳动技能.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员工培训经费,
列入成本开支.员工培训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条 企业对员工进行的职业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十二条 根据实际情况 , 企业需要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
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事人双方可以签订《培训协议》 , 订明培训
时间,地点,专业,费用,培训后的服务期,违约责任等事宜.
第九章 集体合同的期限,履行及争议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 ,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 , 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履行
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 , 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重
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内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五条 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
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
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
整其工作岗位.
第四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 ,可以依法
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 , 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 , 依规定执
行 ; 无规定的 , 双方应进行集体协商 , 签订补充条款 , 并送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 , 双方应举行集体协商 , 重
新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 自审查登记完成之
日起生效.送达15日内审查机构未提出异议的 , 本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 另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存档.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 签字盖章 ) ( 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11:35: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7/10561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