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律师非诉讼业务
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主要分为诉讼和非诉讼两种。诉讼是律师事务所的传统业务,其特点
是:有一个独立于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对纠纷做出具有强制意义的裁
决。非诉讼是相对于诉讼而言的,即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在其
职权范围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与法院和仲裁委员会发生司法意义上的联系,
直接为委托人办理某种法律事务的业务活动。非诉讼业务在单位或个人的法律事务中所占的
比例基本上在80%左右,也是律师事务所业务的主体。从事非诉讼法律业务的人员,包括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法律高级职员。
很多人总认为只有融资上市、企业拆并、破产清算等业务才称得上是非诉讼业务,但实
际上非诉讼业务有着极其广阔的领域,一点也不神秘,实际上在日常业务中,已有相当比例
的非诉讼业务,诸如大家熟知的合同事务、担任法律顾问、协助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
信调查、代为发表声明或公告、以及专项法律服务等等都属于非诉讼业务范围。这里主要介
绍几种随着近些年来,经济不断发展,新兴的非诉讼业务,通常这些业务需要更多的专业知
识,经验积累甚至特定行业的行业知识。
1、房地产法律业务:包括客户在中国境内投资房地产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包括制作土
地出让/转让合同、出售合同;向客户提供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物业管理等各方面的法律意
见并代理各类登记手续;就客户的房地产招投标项目提供咨询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拖欠
工程款、设计费的追偿;施工质量与工期索赔;业主委员会的设立与物业管理的选择 物业
管理费及滞纳金的追偿
2、金融法律业务:为银行信贷管理、有关贷款合同设计、风险控制和融资交易等提供
专业律师服务;为金融机构的债转股项目提供资产调查、公司重组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出具
相应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代理各种金融、保险纠纷;为股票、债券、基金的发行、转让
和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新三板业务也需要熟悉上市运
作的律师的参与。
3、劳动法律业务:企业人事制度规章、聘用合同的起草、审核和咨询;劳动纠纷调解、
仲裁和诉讼;与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引起的伤亡事故有关的法律事务的处理。
4、知识产权法律业务:为公司提供与知识产权管理、市场化和保护策略相关的法律咨
询和实施方案。服务领域包括:知识产权评估和知识产权战略组合管理;知识产权商业交易;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知识产权诉讼和纠纷解决;知识产权获取、注册及专利、商标、著作权
和域名管理
5、招标、投标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为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技术交易、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投标等各项招投标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开
展资格预审,审查投标人主体资格;协助编制招标文件;协助组织开标,并注重在开标每一
细节上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就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出具法律咨询意见。
6、税务法律服务:
一般包括税务咨询、税务顾问、税收筹划、税务尽职调查、税务审计和涉税争议代理等
内容。
7、保险法律服务:起草集团保单;保险尽职调查;保险欺诈调查;理赔和索赔;协助
订立和审查保险合同;提供成立保险机构咨询服务;提供设立保险产品过程中的法律咨询服
务;
8、涉外业务:为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国际贸易、涉外合同、涉外融资、涉外
知识产权、涉外民事法律事务等涉外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笔者认为从事非诉讼业务应具备的服务理念应当包括:委托人意识,即在法律框架内,
使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诚实守信,保守当事人的秘密;独立意识,法律高级职员的宗旨虽
是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但其工作却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其主要表现在,不受委托人的影响对
法律关系进行独立的判断、独立的发表意见,处理委托事项;商业意识,客户委托的服务事
项一般都具有一定经济目的,以可操作性的方案、以恰当形式的法律文书、准确的法律语言
去表达客户的商业需求及目标,同时要有强烈的风险意识,把控全局为客户的商业项目在法
律上保驾护航。
同时,法律高级职员从事非诉讼业务应掌握的法律技能包括:扎实的专业基础,作为法
律专业服务的提供者,扎实的专业基础都是必备的条件,特别是非诉讼业务,特别是企业并
购、破产清算、上市融资等业务,对专业水平都有更高的要求,另外,在非诉讼法律服务中,
各类法律都有可能交叉使用,如一个合资项目涉及《外商投资指导目录》、《中外合资经营
企业法》、《合同法》、《公司法》、外汇管理的法规、海关法规等诸多法律法规,不但要
掌握这些法律法规,更要学会灵活运用;丰富的知识储备及较强的学习能力,较强的沟通能
力及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全局观也是一个优秀律师需要具备的能力。
非诉讼法律服务已呈现出细化和多元化的趋势,律师事务所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的建
设应当是多元化的、多层次的,律师事务所应该在客观评价自身综合能力的基础上,勇于在
非诉讼法律服务市场上寻现阶段适合自己发挥的层面以及将来存在发展潜力的目标层面,
积极参与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市场开发。
我国律师法并没有对中国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范围作出禁止性规定,只要是合法的,对当
事人有利的,有市场需求的,律师事务所都可以按照当事人要求提供服务。并建立非诉讼法
律服务业务模式,向当事人提供有针对性的非诉讼法律服务。我认为,非诉讼领域的法律服
务市场是广阔的,但有市场并不一定有适销对路的法律服务“产品”,如何建立多种新型的
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模式,开发广泛的特法律服务产品,是律师事务所能否最大限度占有
非诉讼法律服务市场份额的关键。法律高级职员应当开拓思路,积极策划,勇于尝试,大胆
探索,这样律师事务所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必将有一个崭新的局面。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9:00:1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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