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_
入伍体检项目 当兵体检标准有哪些
■外科:
第一条身长、体重不低于下列标准合格:
()
一男性:
陆勤、潜艇、水面舰艇人员 含海军陆战队员,以下各条均同 , 空降
()
兵,坦克乘员,身长 厘米坦克乘员不超过 厘米,体 重 千克。
162(175) 50
潜水员,身长 厘米不超过 厘米,体重 千克。
168(185) 54
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陆勤人员身长可放宽至 厘米,体重可放 宽至 千
158 48
克。
() 15845
二女性:身长 厘米,体重 千克。
()
三过于肥胖或瘦弱者,不合格。
第二条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 脑外伤后遗
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不合格。
第三条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 核性淋巴结
炎不合格。
第四条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 畸形,习惯
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
一轻度胸廓畸形潜水员除外可自行矫正的轻度脊柱侧弯、 驼背。
()
二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
()()
三大骨节病仅指 趾关节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陆 勤人
员合格。
第五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 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 翻胫骨内
2
踝间距离超过 厘米空降兵超过 厘米,或虽在上述规 定范围内但步态
7 (4 )
异常,不合格。
第六条影响功能的指 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 影
( )
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 痕、瘢痕体
质不合格。
第八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 合格。
第九条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痿,陈旧性肛裂,环状 痔,混合痔
( 0.5 )
直径大于 厘米或超过二个 ,经常发炎、出血的内 外痔,不合格。
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 症,各类人
员合格。
第十条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 影响功能
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 ( )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 不大于健侧睾丸 ,
睾丸鞘膜积液 包括睾丸在内部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 。
()
()
二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治愈后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 (
三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 不超过二个,直 径小
于 厘米。
0.5 )
第十一条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寻 麻疹,神经
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
触史共同生活 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影响面容的 血管痣和
()
素痣,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
一轻度腋臭 潜艇、水面舰艇人员、潜水员、坦克乘员除外 。
()(3 )
二局限性神经性皮炎 直径不超过 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风
(
着夏装
非裸露部位 、花斑癣、股癣,轻度手 足癣、指 趾癣、冻疮 第
) ()()
十二条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 道炎,尖锐湿疣,
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科:
第十三条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
收缩压: 千帕毫米汞柱
12.00--18.66 (96--140 );
舒张压: 千帕毫米汞柱 。
8.0--11.46 (60--86 )
第十四条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
一卧位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经改变体位反复听诊确系生理性, 合格。
()
二偶发的期前收缩,一分钟不超过三次,确无心脏病变者。
()56110
三心率每分钟 至 次之间。 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地区的
新兵,上述三项从严掌握。
第十五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结核性胸膜炎及 其它呼吸系
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列情况合格:
()3 0.5
一孤立孤立散在的钙化点,数量在 个以下,直径不超过 厘米,
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
()
二肺纹理增强不超过中带、数量少、纤细、分布均匀、无扭曲 变形。
第十六条胃、十二指肠、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 痢疾,慢性
肠炎,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
1.5 (3 )
厘米剑突下不超过 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 击痛,肝
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 征者。
()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 缘下不
超过 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1
() ( )()
四肝、脾同时触及,符合上述 一、三两项,陆勤人员、空 降
兵合格。
第十七条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不合格。
() 180 40
一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 单位以上或赖氏法 单位以上。
()130 25
二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 单位以上或赖氏法 单位以上, 并伴
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超过 单位或硫酸锌浊度试验超过 单位
612
() 116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动血凝法滴度大于 :。
第十八条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 不合格。
第十九条钩虫病 伴有贫血 ,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 米巴
()
痢疾,丝虫病,不合格,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
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 身情况良好,
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有癫痫病、精神病、梦游、晕劂史及神经官能症、智力
低下、遗尿症,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第二十一条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 格。
第二十二条口吃,不合格。
轻度口吃 一句话中有两个字重复两次 ,除潜艇人员、潜水员、
()
坦克乘员外,合格。
耳、鼻、喉科:
二十三条嗅觉丧失,不合格。
嗅觉迟钝,各类人员合格 防化兵除外 。
()
第二十四条听力,每侧耳语低于 米,不合格。
5
一侧耳语 米、它侧不低于 米,陆勤人员合格。
5 3
第二十五条眩晕症,重度晕车、晕船,不合格。
轻度晕车、晕船,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六条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
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七条: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 的耳病,不
合格。
鼓膜内陷,鼓膜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水面舰艇 人员、坦克
乘员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着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 气压功能及
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人员、空降兵合格。
第二十八条鼻畸形,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 炎、鼻息肉,
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 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 轻度萎缩
性鼻炎,陆勤人员、空降兵、坦克乘员合格。
第二十九条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 喉疾病,不
合格。
■眼科:
第三十条视力,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 ) 4.9 4.8
一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 ,左眼裸眼视力 。
( ) 5.0
二潜艇、水面舰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坦克乘员每一眼裸 眼视 。
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毕业生视力可放宽至 。 第三十一条觉异常,
4.9
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影响眼
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假性翼状胬肉,深入角膜不
超过 毫米,陆勤学员合格。 第三十三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
2
不合格。 共同性内、外斜视在 度以内,陆勤学员合格。 第三十四条角
15
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
不合格
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各类人员合格。
第三十五条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不 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各类人员合格。
口腔科:
第三十六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二个,不在一起的
超过三个 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 合格。
;
第三十七条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超咬合超过 厘米,开 咬合超过
0.5 0.3
厘米,深复合超过三分之二,反咬合,牙列不齐,轻 度牙周病,潜艇人员、潜
水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 0.3
一上下两侧三、四齿咬合相距 厘米以内。
()
二切牙缺失一个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
()
三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迭。
()
四不影响咬合的上颌侧切牙反咬合。
第三十八条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不合格。
■妇科:
第三十九条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 肿块,慢
性盆腔炎,不合格。
第四十条各期妊娠,不合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
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 以及军队接
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外科项目
第三条男性身高以上,女性身高以上,合格。
160c m158c m
第四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 kgcm-110)30%
一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身高的 、
(二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 20%15%
二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
第五条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 合格。
第六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皿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不
合格。
第七条乳腺肿瘤,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
合格。
第八条骨、关节、滑囊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 胸廓畸
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 直性脊柱炎,影响
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
() ;
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 1X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年后,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
)
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 空降兵除外
();
() ;
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
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
( );
指挥专业除外
() ()
五轻度胸廓畸形 指挥专业除外
第九条肘关节过伸超过 度,肘关节外翻超过 度,或者虽未 超过前述
1520
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十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 胫骨内踝间
2cm
距离超过空降兵超过,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 但步态异常,不合
7cm(4cm)
格。
第十一条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 度皲裂症,
不合格。
第十二条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 的良性肿瘤、囊肿,其 他部位长
1cm
径超过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者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 影响功能和训练的,
3cm
不合格。
第十三条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 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 其他部位
3cm
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四条文身,不合格。
但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身体裸露部位长径不超过 的文身、 其他部位
3cm
长径不超过的文身,除指挥专业外合格文身图案和 内容由政审把关 。
10cm)
(
第十五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 不合格。
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六条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 旧性肛裂,环状
痔,混合痔,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
();
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1 ;
二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 年以上,无后遗症
( )2 0.8cm
三个以下且长径均在 以下的混合痔。
第十七条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生殖器官畸形 或者发育不
全,单睾,隐睾,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
() ;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
() 1;
二无自觉症状的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 倍
()1 ;
三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 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2
四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数量在 个以下 且长径
均在 以下
0.5cm ;
() ;
五包茎、包皮过长
() ;
六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
()
七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第十八条重度腋臭,不合格。
第十九条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 疹,泛发性
神经性皮炎,银屑病,面颈部长径超过 的血管痣、
1cm
素痣、胎痣和白癜风,其他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 多发性毛
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 年连续发生冻疮,
3
潜艇专业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
() 3cm
一单发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长径在 以下
;
() ()();
二股癣,手足癣,甲指、趾癣,躯干花斑癣
()23cm
三白癜风,身体其他部位不超过 处,每处长径在以下。
第二十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 道炎,尖锐
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不合格。
第三章内科项目
第二十一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 90mmHg <140mmHg;
一收缩压》
() 60mmHg <90mmHg
二舒张压》
第二十二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 60100/
一心率〜次分
;
() 5059/101110/
二心率〜次分或者〜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
第二十三条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 合格。
但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的,经检查系生理性的, 合格。
第二十四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 气胸及气
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 内脏下
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
()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
1.5cmI3cm,
,佥」突下不超过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 肝上界在
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 觉症状,
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第二十六条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 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 和阿米巴性痢
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 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
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
()2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 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 实验室
检查正常
;
()
二原发性、继发性、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 膜结核,
临床治愈后 年无复发
3 ;
()1 ;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 年以上
()
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 流行性
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 年以上,无后 遗症
2 ;
()
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第二十八条癫痫,以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 狂症,精
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应激障碍,睡眠障碍, 进食障碍,精神发
育迟滞,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条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对食物、药物和
其他物质严重过敏的,不合格。
第四章耳鼻喉科项目
第三十二条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 不合格。
5m
一侧耳语达到另侧不低于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合格。
5m3m
第三十三条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 耳廓及外
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但轻度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 业外合格。
第三十四条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以及 其他难以
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钙化斑超过鼓膜的 ,咽鼓管 通气功能、
1/3
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周围淋巴样 组织增生,潜艇、空降
专业不合格。
第三十五条眩晕病,不合格。
第三十六条鼻中隔穿孔,鼻畸形,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 重度鼻粘
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 慢性鼻病,不合格。
严重变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慢性鼻窦炎, 严重鼻中隔偏曲,潜艇、空降专
业不合格。
但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 物,轻度萎
缩性鼻炎,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七条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八条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 阻塞性睡眠
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第五章眼科项目
第三十九条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 ,矫正视力不足
4.5(0.3)
4.9(0.8) 6.00DS
,屈光度在± 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 以上,矫正视力在 以上, 屈光度
4.6(0.4) 4.9(0.8)
±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 雷达专业
6.00DS
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 潜艇、空降专业外合
格。
第四十条红绿弱、盲,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 视,不合格。
内隐斜超过,外隐斜超过上隐斜超过△,除指挥、 水面舰艇、
1052
AA,
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三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 不合格。
但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 挥专业外
合格。
第四十四条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 光眼及可
疑青光眼,不合格。
但下列情形合格:
() ;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 ;
二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 的
(1PD
三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于 直径的。
)
第六章口腔科项目
第四十五条深度龋齿超过 个,缺齿超过 个经正畸拔除、 牙列
3 2 (
整齐的除外 ,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 影响咀嚼及
)
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 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
但经、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第四十六条中度以上氟斑牙及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 牙明显缺
损或者缺失,覆盖超过 开牙合超过上下颌牙咬合 到对侧牙龈的深
5mm3mm
覆牙合,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牙合,中度牙周 炎潜艇专业不合格。
,
下列情形潜艇专业合格
:
()
一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 替代牙
功能良好的
;
() ;
二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者重叠的
() ;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的
()
四错牙合畸形经正畸后功能良好的。
第四十七条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第七章妇科项目
第四十八条闭经,严重痛经,子宫不规则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 子宫内膜
异位症,不合格。
第四十九条内外生殖器畸形或缺陷,不合格。
第五十条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五十一条妊娠,不合格。
第八章辅助检查项目
第五十二条血细胞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 130175g/L115150g/L;
一血红蛋白,男性〜,女性〜
)
() 4.35.8 1012/L3.8
二红细胞计数,男性 〜,女性〜
X
5.1 1012/L;
X
() 3.59.5109/L;
三白细胞计数, 〜
X
() 40%75%;
四中性粒细胞百分数, 〜
() 20%50%;
五淋巴细胞百分数, 〜
() 125350109/L
六血小板计数, 〜。
X
血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做出正确结论。血红蛋白、
红细胞数、白细胞总数、白细胞分类、血小板计数稍高或稍低,根
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 项淘汰。
第五十三条血生化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 950U/L740U/L;
一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女性〜
: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 、,女性、 <,
>50U/L60U/L>40U/L50U/L
w
应当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视为合格, 但须从严掌握
;
()
二血清肌酐:
酶法:男性〜,女性〜
59104umol/L4584umol/L;
速率法:男性 〜,女性〜
62115umol/L 5397umol/L;
去蛋白终点法:男性 〜,女性〜
44133umol/L 70106umol/L;
( ) 2.9 8.2mmol/L;
三血清尿素: 〜
()3.9-6.1mmol/L
四空腹血糖: 。
第五十四条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 抗 体检
(HIV1+2)
测阳性,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五条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 ;
一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 ;
二尿酮体:阴性
() ;
三尿糖:阴性
() ;
四胆红素:阴性
( 0.11.0E1 /d1(
五尿胆元:〜弱阳性。
))
(
第五十六条尿液离心沉淀标本镜检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 0/03/6
一红细胞:男性 〜偶见高倍镜,女性 〜高倍镜,女性不 超过
个高倍镜应结合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
() 03/05/6 /
二白细胞:男性 〜高倍镜,女性 〜高倍镜,不超过 个高倍
镜应结合外生殖器或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
()
三管型:无或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第五十七条尿液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八条尿液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尿液妊娠试验阳性,但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第五十九条胸部 射线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X
( X
一胸部射线检查未见异常
);
() (0.5cm) 3
二孤立散在的钙化点 直径不超过 ,双肺野不超过 个,
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
;
() ()
三肺纹理轻度增强 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
() ()
四一侧肋膈角轻度变钝 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
第六十条心电图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
一正常心电图
;
()
二大致正常心电图:
1. 5059/101110/
窦性心律,心率〜次分,或〜次分,结合临床
;
2.
窦性心律不齐,经吸屏气后改善或消失
;
3. P(PIaVL
波电轴左偏波在、直立且电压较高,低平或正负 双相,皿、
H
aVFaVR);
正负双相或浅倒,负正双相或浅倒
4. qrs -30 +120
单纯的 电轴偏移在 度至度
;
5.
单纯逆钟向或顺钟向转位
;
6. ()
左心室高电压 无高血压,心脏听诊无病理性杂音,胸片无心 脏增大
;
7. RJST
心律较慢时以波为主导联点抬高,段呈凹面向上型抬 高小于
0.1mV
;
8. RST0.05mV(aVL
以波为主导联段呈缺血型压低小于等于 、皿 可压
低或呈近似水平型压低小于 或呈上斜型压低小 于
)0.08mV,0.1mV;
9. T1/1ORaVF
波在直立,电压大于波,低平,皿倒置
H;
10. TV1V2TV5 V6(TV5 V61/10R );
、大于 大于 波
11.
窦房结内游走性心律
;
12. V1V2RQRSQRS
、导联出现高波,但肢体导联波电压无变化, 电
轴无明显右偏,右胸导联无 改变,临床无引起右室肥大 的病因
ST-T;
13. QRS(V1rsr r>r IV5ss
室上嵴型波呈'型,' , 、导联无波 或 波
在正常范围内
);
14. ;
偶发早搏
15. ;
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 体征
16. U T
波明显,但未高于 波,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 体征。
出现上述第 、 、 条的心电图表现,应让受检者作原地蹲起 次,
456 20
复查心电图如无明显异常病理改变,视为大致正常心电图。
第六十一条腹部超声检查发现恶性征象、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 变、肝肾
弥漫性实质损害、肾盂积水、结石、内脏反位、单肾以及 其他病变和异常的,
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第四至十条,除潜艇、空降专业外 :
( )
( ) ;
一肝、胆、胰、脾、双肾未见明显异常
( ) ;
二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
( ) 3 0.5cm ;
三胆囊息肉样病变,数量 个以下且长径均在 以下
(31cm;
四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 个以下且长径均在以下
)
( 3cm
五单发肝肾囊肿和血管瘤长径以下
);
() 31cm
六肝、脾内钙化灶数量个以下且长径均在以下
;
() 31cm
七双肾实质钙化灶,个以下且长径以下
;
() 21cm
八双肾错构瘤数量个以下且长径均在以下
;
( 1.5cm
九肾盂宽不超过,输尿管不增宽
);
(10cm4.5cm10cm
十脾脏长径以下,厚度以下脾脏长径超过或厚
);
径超过,但脾面积测量长径厚径以下, 排除器质
4.5cm(0.8 38cm2
XX)
性病变。
第六十二条妇科超声检查发现子宫肌瘤、附件区不明性质包块、 以及其他
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 )
一 子宫、卵巢大小形态未见明显异常
;
( ) 2cm
二不伴其他异常的盆腔积液深度不超过
;
() 3cm
三单发附件区、卵巢囊肿长径小于 。
第六十三条心脏超声检查发现心脏、瓣膜、血管疾病或异常,不 合格。
第九章心理检测项目
第六十四条不能通过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检测专用软件检测和 结构性心
理访谈的,不合格。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干部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 参照本标
准执行。
第六十六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年 月 日总参谋 部、总政
20064 4
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即行废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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