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国有⼟地补偿标准
国家征收⼟地的⽬的就是城市的建设,有的城市已经饱和了,就要征收农村的⼟地来进⾏城市扩建,那么国家在征收
⼟地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呢。店铺⼩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征收国有⼟地补偿标准”的
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各地标准不⼀,到当地国⼟资源局咨询。
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
第四⼗七条
征收⼟地的,按照被征收⼟地的原⽤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地补偿费,为
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数计算。需要安置的
农业⼈⼝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
⼝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
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
征收其他⼟地的⼟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
依照本条第⼆款的规定⽀付⼟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活⽔平的,经省、⾃
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地被征收前三
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征收耕地的⼟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政区的⼟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地范围内,依据⼟地类型、⼟地年产值、⼟地
区位登记、农⽤地等级、⼈均耕地数量、⼟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平和城镇居民最低⽣活⽔平保障等因素,再
依据⽚区划分⽤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平、当地⼈均收⼊增长幅度
等情况,每2⾄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调整,逐步提⾼征地补偿⽔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
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平和⼈均收⼊⽔平等
情况进⾏定价。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5:44: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7/10422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