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刑法修正案(九)》的解读与评论

更新时间:2024-11-07 13:26:52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英文抒情歌)

刑法修正案的解读与评论

刑法修正案的颁布标志着刊法进一步完善本文对该修正案内容进行

了梳理并在此基础上作了评论

关键词刑法修正案解读评论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D924A10036644201601012114

作者陈兴良汉族浙江义乌人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兴发岩梅讲席教授博士生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导师

100871

刑法修正案的颁布是我国刑法立法发展完善的一个重大标志对于刑事司法实践

对刑法典进行了局部的修改内容涉及刑法总则和也会带来重大的影响刑法修正案

。《

刑法分则对于刑法修正案的正确理解是贯彻和落实刑法修正案的必要前

的内容进行系统的梳理并对其予以适当的解读与评论期望本文拟对刑法修正案

对于理解刑法修正案有所助益

刑法修正案对刑法总则的修改

刑法修正案对刑法进行了较为系统的修订就修订内容而言涉及面是较为广泛

刑法修正案对于刑法制度的影响也是较为深远的当然对刑法的修订主要集中于

对于刑法总则的修订相对较少刑法修正案对刑法总则的修订体现在以下刑法分则

。《

三个方面

从业禁止制度的设立

1

刑法修正案条规定在刑法第三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七条之一

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

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

·121·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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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规定设立了我国刑法中的从业禁止制度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这是我国刑罚方法

的一种拓展和创新根据这一规定在适用从业禁止这一制度的时候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适用前提即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

是指实施业务犯罪业务犯罪的主体是具有特定身处刑罚这里的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

份的人员并且具有业务上的便利例如刑法第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就属于此类犯罪

183

而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则是指实施亵渎职责的犯罪例如刑法第条之一

169

规定的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实施上述犯罪还必须被判处刑罚

二是适用根据即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并非所有上述实施

都必须适用从业禁止的处罚措施只有那些犯罪情节较为严重尤其是犯罪而被判处刑罚的

与职务具有密切关联性的犯罪分子并且人身危险性较大的情形才有必要适用从业禁止的处

罚措施

三是适用后果即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

3

是对犯罪人所实施的某种业务犯罪的附带性的惩罚同时也具有禁止从事相关职业

5

防止在一定期间再犯业务犯罪的功能根据刑法规定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惩罚并非永久性

而具有一定的期限年至应该说从业禁止制度的设立对于惩罚与预防业务犯

35

罪具有一定的意义

在理解从业禁止规定的时候存在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这就是禁止从事相关职业规定的

性质换言之从业禁止到底是一种刑罚处罚措施还是一种非刑罚的处罚措施对此目前占

据主流地位的观点认为从业禁止属于非刑罚的处罚措施确切地说是一种保安处分措施

因为从业禁止被立法机关规定为刑法第条之一而第条是关于非刑罚的处罚措施的规

3737

从反面来说如果是刑罚处罚措施应当列入刑罚体系而禁止从业并没有列入刑罚体系

因此从业禁止从刑法条文体系的安排来看它不是刑罚处罚措施

我倾向于将从业禁止确定为刑罚处罚措施确切地说从业禁止属于资格刑在我国刑

罚种类中只有剥夺政治权利作为资格刑被列入正式的刑罚体系在刑罚体系之外还存在驱

除出境剥夺勋章奖章和荣誉称号以及剥夺军衔等补充性的资格刑其中驱逐出境规定在

是对外国人适用的资格刑它并没有纳入我国刑罚体系而剥夺勋章奖章和荣刑法第

35

誉称号以及剥夺军衔是对犯罪的军人适用的资格刑规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等军事性法律之中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也规定了禁止或者限制从事相关职业的处罚措

由于这些法律行政法规不具有设立刑事性处罚措施的权限因此这些内容被认为是行政

规定的禁止从事相关职业当然具有刑事性处罚措施的性的处罚措施刑法修正案

性质值得注意的是刑法第条之一第款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

373

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职业犯罪

·122·

刑法修正案的解读与评论

已经规定了从业禁止并且期限或者禁止内容与刑法规定不同的例如有些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了终身禁止从事某种职业的处罚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从其规定即援引这些规定对被告人

进行处罚因此这是一种援引法定刑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从

事相关职业就转化为刑罚处罚

那么能不能将从业禁止理解为保安处分措施呢保安处分不是刑罚而是对犯罪的一种

预防性措施在某些西方国家实行刑罚与保安处分的双轨制因此在刑法典中明文规定了

德国刑法典第三章犯罪的法律后果就包含了刑罚和保安处分在保安处保安处分例如

分的种类中包括禁止从事一定职业德国刑法典条规定对由于滥用职业或行业

。《70

或严重违反有关义务发生违法行为而被判处刑罚或因无责任能力或不能排除无责任能力而

未被判处刑罚的如对行为人和其行为进行全面考查后认为继续从事某一职业或职业部门的

业务或行业或行业部门的业务仍会发生违法行为危险的法院可禁止该人在一年以上五年

以下的期限内执行职业职业部门的业务或行业或行业部门的业务如认为禁止执业的决定

。“

德国刑法典可永远禁止其执业由此可见最长期限仍不足以防止行为所造成的危险的

中作为保安处分的禁止从事一定执业首先是刑法明确规定为保安处分而且主要是基于预防

德国刑法典犯罪的考量此外中的保安处分不仅针对因滥用职业或行业或严重违反有关

而且还可以对因无责任能力或不能排除无责任能力义务发生违法行为而被判处刑罚而适用

而未被判处刑罚而适用与之相比我国刑法并未规定保安处分这一措施如果刑法增加保安

从而在我国刑法中实行刑罚与保安处分的双轨制涉及我国刑罚基本制度的调整显然处分

刑法修正案不是刑法修正案所能承担的立法使命此外规定的从业禁止是根

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而适用的并不仅仅是为预防再犯罪而适用的因此将从业

禁止理解为保安处分的理据有所不足

刑罚执行制度的修改

刑法修正案对我国的刑罚执行制度做了数处修改其中某些修改对刑罚执行具有

重大影响因此值得关注刑法修正案对刑罚执行制度的修订涉及以下三点

。《

1.

死缓执行制度的修订

原刑法第条关于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的执行规定了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

50

由核准执行死刑根据这一规定在死缓执行期间只要故意犯罪就可以执行

对此修改为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核准死刑刑法修正案

。《

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

在这一规定中增加了情节恶劣的条件在死缓执行期间只有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备案

才能执行死刑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这一修改总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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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精神是从宽因为死缓犯罪分子在死缓执行期间只要故意犯罪的就执行死刑这是一种较

为严厉的规定现在改为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才执行死刑体现了宽中有严区别对待的政

策精神

2.

罚金执行制度的修订

罚金的执行可以说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我国刑法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规定了罚金的分期

强制缴纳追缴以及减免缴纳等制度刑法修正案在此基础上又增加规定了延缴纳

。《

期缴纳制度根据刑法修正案的规定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

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由此可见延期缴纳是对于那些因

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建立的一种变通性措施它对于原刑

法规定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就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缴纳而

有所重但就延期缴纳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获得了一个宽限而言又有所轻

3.

异种自由刑数罪并罚执行制度的修订

如何决定执行的刑罚这在我国刑法中是一个存在争议在异种自由刑数罪并罚的情况下

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国原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在我国刑法学界对此存在以下六种观

认为应先把管制和拘役折算成有期徒刑比例是两天管制折抵一天有期点的分歧换算说

1

一天拘役折抵一天有期徒刑然后按照限制加重的原则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徒刑

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并科说认为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

2

其余的不同刑种应当按照限制加重的原则分别并罚然后逐一执行而不能换算为另一种

刑种处罚吸收说对于数罪中同时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管制期间又犯新罪被

3

在决定执行刑罚时可以采取重刑吸收轻刑的办法只决定执行有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

期徒刑这样并罚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符合并罚的原则且简便易行分别说认为

4

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有的可以采取重刑吸收轻刑的办法有的可以采取

再执行拘役和管制的办法至于究竟采取哪一种办法要依据罪刑均衡执行完有期徒刑以后

的原则来决定对于采取重刑吸收轻刑不致轻纵罪犯的即可采此方法否则并科按比

5

例分别执行部分刑期说认为对于不同种有期自由刑应从重到轻分别予以执行但并非分别

而是分别执行不同种有期自由刑的一定比例的部分刑期执行不同种有期自由刑的全部刑期

6

有限制酌情或酌量分别执行说认为对于不同种有期自由刑仍应采用体现限制加重原

即在不同种有期自由刑的总和刑以下最高刑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则的方法予以并罚

其结果或仅执行其中一种最高刑的刑期或酌情分别执行不同种的自由刑以上观点其说不

争议纷呈以往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大多采取换算说刑法修正案对此明确规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

这一规定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采取的是分别说即对于

·124·

刑法修正案的解读与评论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采取吸收原则只执行有期徒刑但对于数罪中有判处有期

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采取并科原则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这一规定实际修改了对于数个有期自由刑所采取的限制加重原则而是分别采取吸收原

则和并科原则对于采取吸收原则当然没有问题但采取并科原则则存在一个法律障碍即违

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反了一个判决只能有一个主刑的原则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加适用的刑罚方法而附加刑是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因此在可以独

主刑和附加刑是相同的主刑和附加刑的唯一区分就在于是否可以附加适立适用这一点上

刑罚的独立适用是指只能判处一个刑罚而刑罚的附加适用是指可以与其他刑罚共存

例如附加于主刑适用这一特征就决定了一个判决只能有一个主刑即主刑只能独立适用

而一个判决却可以有数个附加刑因为附加刑可以附加适用如果一个判决存在两个或者两

个以上主刑那么主刑就不是独立适用而是附加适用这就抹杀了主刑和附加刑之间的区分

刑法修正案因此这个问题确实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尽管如此还是做出了明确

使司法机关有所依据规定

刑罚结构的调整

刑法修正案对于刑罚结构做了重大调整这主要表现为死刑罪名的进一步减少和

对贪污受贿罪设立终身监禁制度这一修改虽然是针对刑法分则条文的但其意义还是在于

这是值得注意的刑法总则

我国刑罚结构存在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结构性缺陷刑法修正案开始对刑罚

结构进行调整调整的基本思路还是减少死刑加重生刑刑法修正案承接了这一

其中死刑罪名的进一步减少属于减少死刑之举而对贪污受贿罪设立终身监禁制度调整进程

则具有加重生刑之意

139

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废除个死刑罪名以后又废除了个死刑罪

23491

走私核材料罪走私罪个死刑罪名分别是走私武器弹药罪

56789

集资罪组织罪强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造货币罪

时造谣惑众罪刑法修正案草案的讨论过程中对于某些死刑罪名的废除存在较大

甚至重大的争议但立法机构还是坚持减少这些死刑罪名这是值得肯定的这表明了我国

立法机关对于减少死刑的坚定不移的决心和态度当然在以上废除的死刑罪名中绝大部分

对司法机关适用死刑影响不大换言之这种死刑罪名的减少与死都是备而不用的死刑罪名

刑适用的减少之间并不具有同步性因此我期望将来对于那些在司法实践中实际适用的死

只有走到这一步我国死刑的司法适用才开始实际限缩减少死刑的实刑罪名也要考虑减少

际价值才开始呈现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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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刑法修正案的亮点之一是对贪污受贿罪设立了终身监禁制度根据刑法修

正案的规定因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

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

里的终身监禁实际上是指不得减刑刑法修正案对某些严重犯罪被判处死缓规定

的限制减刑制度到刑法修正案对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缓规定的不得减刑制度可以明

显地看到立法机关对生刑向着加重方向的调整这对于惩治腐败犯罪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为

减少死刑适用创制了条件

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分则的修订

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分则的修订可以分为废改立三个部分即废止的罪名修改的罪

还有些其他修改内容以下分别加以论述名和增加的罪名此外

废止的罪名

3602

刑法修正案唯一废止的罪名是嫖宿幼女罪即原刑法第条第款的规定

1997

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嫖宿幼女罪是年刑法设立

的一个罪名就该行为而言确实完全符合奸淫幼女的性质当时之所以设立嫖宿幼女罪

要是考虑到嫖宿幼女具有性交易的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奸淫幼女当然嫖宿幼女行为与一般

奸淫幼女行为相比到底是重还是轻这个问题直接关涉将嫖宿幼女行为单独设罪是为了重

嫖宿具有性交易的性质嫖宿成年妇女不构成犯罪而嫖宿幼女则处还是轻处从理论上说

构成犯罪从这个角度说对嫖宿幼女行为加以处罚体现的是从重精神但嫖宿幼女行为与

一般奸淫幼女行为相比嫖宿是付出对价的而一般奸淫是无对价的因此对嫖宿幼女行为处

罚似乎应该比一般奸淫幼女行为要更轻总之嫖宿幼女行为与一般奸淫幼女行为的轻重比

较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在刑法对嫖宿幼女罪的法定刑的设置上也反映了这种复杂性

淫幼女构成罪基本犯的法定刑是年以上年以下其最低法定刑要低于嫖宿幼女罪

310

但罪的加重犯的法定刑是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最高法定刑要高于

10

认为会使某些人以嫖宿幼女罪嫖宿幼女罪社会公众对嫖宿幼女罪的设立存在较大的疑虑

而逃脱最严厉的刑罚制裁而且嫖宿的说法也会给幼女贴上标签因此强烈要求废除嫖宿幼

女罪在这种情况下立法机构顺从民意刑法修正案中正式废除了嫖宿幼女罪

修改的罪名

刑法修正案还对刑法分则的部分条文内容做了调整因此涉及某些罪名的修改

修改的罪名包括取消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罪名修改

·126·

刑法修正案的解读与评论

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取消盗窃侮辱尸体罪罪名修改为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

骨灰罪取消走私物品罪和非法买卖物品罪罪名修改为非法生产买卖运输物

走私物品罪等

1.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主体是国家机关或者金原刑法第条第款规定了出售

2531

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其行为是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

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因此该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

罪名确定为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与此同时原刑法第条第款规定了非法

2532

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其行为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修正案

将规定的犯罪的主体修改为一般主体而将特殊主体实施的该项行为予以从重处罚

还将上述两个罪名予以合并并将合并后的罪名确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原刑法第条对盗窃侮辱尸体的行为做了规定因此原罪名是盗窃侮辱尸体刑法

302。《

修正案在该罪的行为方式中增加了毁坏在行为对象中增加了尸骨骨灰因此罪名也

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相应地修改为盗窃

3.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物品走私物品罪

原刑法第条分别规定了走私物品罪和非法买卖物品罪刑法修正案

350。《

增加了非法生产运输物品行为并按情节较重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重新设置了法定

买卖运输物品走私物品罪罪名也重新确定为非法生产

4.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2803

刑法修正案将原刑法第条第款规定的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的对象从

居民身份证扩大到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

5.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283

刑法修正案将原刑法第条规定的非法生产销售对象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扩

大到专用间谍器材

6.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

311

刑法修正案将刑法第条修改为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

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拘役或者管制在此增加了拒绝提供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有关情况以下有期徒刑

收集有关证据的内容

增设的罪名

20

刑法修正案新增了个罪名这些罪名分别是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宣扬恐怖主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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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

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使用

虚件盗用身份证件罪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试罪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扰乱国

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虚假诉讼罪泄露不应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1.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刑法第条之二的规定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是指实施

120

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的组织恐怖活动下列四种行为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

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的为实施恐怖活动与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人员联络

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的这些行为都具有预备的性质刑法将其规

体现了对恐怖主义犯罪从重处罚的精神定为单独的犯罪

2.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刑法第条之三的规定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

120

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实施恐怖活动罪是指以制作

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

3.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刑法第条之四的规定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

120

胁迫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是指利用极端主义煽动

的行为

4.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

新增的刑法第条之五的规定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根据刑法修正案

120

义服饰标志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

义服饰标志的行为

5.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刑法第条之六的规定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

120

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义物品罪是指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

情节严重的行为

6.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我国刑法第条规定了虐待罪但该罪的虐待行为限于家庭成员属于侵犯家庭成员的

260

人身权利的犯罪目前随着社会上各种养老抚幼以及其他监管或者看护机构的大量出现

·128·

刑法修正案的解读与评论

刑法修些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对于被监护看护人进行虐待甚至遗弃的案件时有发生为此

正案新增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该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

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

7.

使用虚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刑法第条之一的规定使用虚件盗用身份证

280

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件罪是指在依照国家应当提供身份证件的活动中

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8.

组织考试作弊罪

新增的刑法第条之一第款的规定组织考试作弊罪是指在根据刑法修正案

2841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这里的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指司法考试或者会

计师考试以及公务员考试等国家考试而不包括单位或者学校组织的普通考试这里的组织

是指安排他人进行刑法第条之一第款还规定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作弊

2842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里规定的是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帮助行为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

此应当以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共犯论处司法解释也没有将它规定为一个独立的罪名这是正

确的

9.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刑法第条之一第款的规定非法出售提供试题

2843

案罪是指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的

行为

10.

代试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刑法第条之一第款的规定代试罪是指代替他

2844

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因此这里的代试包括两种情

一是本人代替他人考试二是让他人代替本人考试

11.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刑法第条之一的规定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

286

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务罪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

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造成严重后果的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有其他严重使用户信息泄露

情节的本罪的主体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例如腾讯等网络服务提供商因此本罪属于特殊主

即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体的犯罪本罪属于不作为的犯罪

这里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应当是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为了限

制本罪的构成立法机关还设置了以下条件一是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

·129·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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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具有条文所列举的四种严重情节或者严重后果之一

12.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刑法第条之一的规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

287

情节严重的情形设立用于实施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组的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

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为实施等违法

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13.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新增的刑法第条之二的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根据刑法修正案

287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

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14.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该罪要求具有聚众冲击等行为我国刑法第条第款规定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2902

且要求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犯罪结果这是一种针对国家机关的严

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常见为此立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刑法修正案中增设重犯罪

新增的刑法第条第款的规定了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根据刑法修正案

2903

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是指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

果的行为该罪与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相比既不需要聚众也不需要冲击而是要求扰乱国

家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其犯罪性质显然要比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轻刑法修正案

对该罪的构成还是设置了一定的条件这就是多次并且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

由此可以把它与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一般违法行为加以区分

15.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新增的刑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是指多根据刑法修正案

2904

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共犯包括组织犯和帮助犯其中的帮助犯将其正犯化独立规定为

显示了对其的从重处罚这是可以理解的但组织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的一个罪名

组织犯就是犯罪的首要分子在刑法第条中明确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首要分子做

290

就是该罪的正犯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与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相衔接这是一个值得了规定

研究的问题

16.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刑法第条之一第款的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

2912

罪是指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

·130·

刑法修正案的解读与评论

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该罪也就是所谓

网络传谣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

2013921

52

以下简称解释条第款规定编造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虚假信息

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以寻衅滋

29314

这一规定将编造散布网络编造的虚假信息及其组织指使行为解释为起哄闹事罪定罪处罚

事的寻衅滋事犯罪行为该司法解释出台以后在刑法学界产生了重大的争议即该规定是否

刑法修正案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现在明确规定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表明

解释确实具有越权之嫌根据刑法修正案的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要有

编造和传播这两种行为编造的内容是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如果是上述以外的虚假

信息即使编造也不构成该罪传播是指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由此可见传播的

而且包括其他媒体该罪还要求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才能构成否则就只范围并不限于网络

是一般的违法行为

17.

虚假诉讼罪

新增的刑法第条之一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根据刑法修正案

307

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虚假诉讼是一种妨碍司法提起民事诉讼

活动正常秩序的行为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为此刑法修正案将该行为明确

规定为犯罪此外还存在一个所谓诉讼的问题这种诉讼往往也采取虚假诉讼的方

刑法修正案修订过程中到底是设立虚假诉讼罪还是设立诉讼罪也存在较

可以直接以罪论处因此大争议考虑到诉讼行为完全符合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修正案没有规定诉讼罪刑法修正案规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

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这里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就是指诉讼的通过虚假诉讼

18.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刑法第条之一第款的规定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

3081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息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

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这是对依法不公开审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加以泄露行为的规定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

19.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刑法第条之一第款的规定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

3083

件信息罪是指公开披露报道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情节严重的行

·131·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第

20161

20.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刑法第条之一的规定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是指为

390

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行为刑法修正案

。《

。《

增设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但却没有设立向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刑法修正案

的上述规定完善了我国刑法中行贿罪的罪名体系

其他的修改内容

刑法修正案除了以上涉及罪名的修改以外还有些条文虽然不涉及对罪名的修改

但对这些罪名的内容的修改主要有以下情形

1.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

刑法修正案对该罪增加了财产刑包括没收财产和罚金以此体现对组织领导

加恐怖活动组织犯罪分子的经济惩罚

2.

危险驾驶罪

刑法修正案对危险驾驶罪新增了两种行为方式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

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

刑法修正案危及公共安全的此外还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定运输危险化学品

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

强制猥亵罪

237

刑法修正案修改为强制猥原刑法第条规定的强制猥亵罪是指强制猥亵妇女

亵他人将强制猥亵对象从妇女扩大到男子

4.

2392

犯前款罪原刑法第条第款规定致使被人死亡或者杀害被人的处死

根据这一规定犯罪过失致人死亡的也可以适用死刑现在刑法修正案

改为犯前款罪杀害被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

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就排除了在犯罪的过程中单纯过失致使被人死亡适用死

刑的可能性同时还将原刑法规定的绝对死刑修改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以与刑法关于故意

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相协调

5.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儿童按照被拐卖的妇女的意愿不阻原刑法第条第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

2416

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

·132·

刑法修正案的解读与评论

这是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一种出罪事由显示了对犯罪人的宽大处理

刑法修正案现在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

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

刑法修正案两相比较从原刑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变成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显然是加重了追责的力度

6.

抢夺罪

刑法修正案对抢夺罪增加了多次抢夺的规定除了抢夺数额较大的行为可以入罪

以外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多次抢夺的也可以入罪

7.

妨害公务罪

7715

刑法修正案在刑法第条中增加款作为第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

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是对于袭警行为的规定鉴于近年来袭警犯罪

公安机关对于在刑法中设立袭警罪的要求极为迫切但因为刑法对于妨害公务罪时有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专门设立一个罪名有重复立法之虞为此中已经包含了这部分行为

刑法修正案对袭警行为专设一款但没有规定为一个独立的罪名

8.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288

刑法修正案删去了原刑法第条规定的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中的经责令

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的条件并将造成严重后果修改为情节严重可以说是降低了扰乱

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入罪门槛

9.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2901

刑法修正案在刑法第条第款规定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中增加了致使医

疗无法进行的内容这是针对医闹行为的处罚性规定

10.

扰乱法庭秩序罪

309

刑法修正案将刑法第条修改为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

讼参与人的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

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庭秩序的有毁坏法庭设施

在此增加了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行为方式

11.

偷越国境罪

322

刑法修正案在原刑法第条偷越国境罪中增加规定了为参加恐怖活动组

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处罚金的内容

12.

贪污罪

·133·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第

20161

383

刑法修正案将刑法第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

规定处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

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

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一项规定情形的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

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

以上规定将贪污罪的具体数额标准修改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还规定了终身监禁制度这对于惩治贪污罪且同时辅之以情节标准作为补充与此同时

贿罪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杨正万

AmendmentofCriminalLaw9

th

InterpretationandComment

CHEXingliang

AbstractThispaperanalyzesAmendmentofCriminalLaw9

th

andmakessomecommentsin

detail.

KeywordsAmendmentofCriminalLawinterpretationcomment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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